“额……” 陈清一下子就被这句话给噎住了。 好好好。 长这么大,头一次被人说丑。 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以往碰到的哪个男人,不都跟狗一样,缠在她后边,恨不得连她吐出来的口水,都得尝尝咸淡。 不过她倒也没太生气,也不知道是今晚的夜色太好,还是风太温柔,她突然也觉得有些累。 揉了揉鼻子,嘀咕了句,“真是不解风情。” 陆悍荇见她终于消停下来,没再试图用那双眼睛继续做挑衅他忍耐力的事情,也就没那么多闲工夫,管不相干的人心理活动怎么样,他现在就只想知道一件事:“她的情况怎么样了?” 她指的是谁,不言而喻,当然是睡在屋里头的小美人了。 “她……” 刚开了个头,陈清就顿住了。 因为她发现了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跟面前的男人认识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她可太清楚这男人有多么难搞了,就是块又臭又硬的粪坑石头! 心智简直坚毅的可怕!不管是信仰,还是挚爱,都没有一点可以让她钻空子的地方了。 她最讨厌这种人了,内心强悍到极致,仿佛没有短处一样。 不仅对她的美貌视若无睹,就连她引以为傲的奇技淫巧,在他面前,都跟失效了一样,派不上一点用场,每次都让她十分挫败。 整天板着一张棺材脸,就跟旁人欠他钱一样,好不容易见他失了往日的稳重,整个人都散发着一股焦躁,这不得好好拿拿乔啊。 陈清咳一声,“先给我来根烟。” 陆悍荇眉心直跳,扔给她一根。 陈清顿时就有点飘了,甚至想让他帮忙点上,结果一阵冷风吹来,头脑瞬时清醒,抬头,就对上男人黑沉幽邃的视线,仿佛在说,“再敢拿正事开玩笑,你就给老子等死吧!” 真是好日子过久了,皮也松了,她居然忘了这活阎王,在雇佣兵圈子里的铁血手腕,居然敢撩拨,真是不要命了。 来之前,前辈千叮咛万嘱咐,龙有逆鳞,撩拨不得,她怎么就忘了呢。 陈清顿时烟也不敢抽了,乔也不敢拿了,生怕跟说晚了一样,语速极快地开口。 “小嫂子身体倒是没大有情况,就是失去了记忆……” 陆悍荇神情肃穆,点点头表示早就知道了这事,让她继续说。 说起了正事,陈清脸上戏谑全无,拧着眉,徐徐将自己观察到的情况,和盘托出。 小嫂子的情况十分复杂,说她完全失去记忆了吧,可是她又记得自己的哥哥,可说她没失忆吧,她的描述又都是错乱的,贯穿不起来,就像是被人硬塞进去了一部分。 而且多梦头疼的症状,真的很像她知道的一种成瘾性药物的副作用。 “她的大脑应该被下了一种禁制,密码就是输入进去的一道口令,只有执行完这道口令,她才能得到解脱。” 陆悍荇黑眸一亮:“口令是什么?” 陈清有些说不出口,但人命关天,容不得她隐瞒,“杀掉仇人。” “仇人?”陆悍荇皱眉思考。 只要娇小姐能够康复,她的仇人,有一个算一个,都别想善了。 但陈清接下来吐出来的话,却让向来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男人愣住了。 “她的仇人,是你,陆悍荇。” 陆悍荇高壮的身躯,似乎被轻微的小风,吹得摇晃了几下,他不敢置信地说:“你说什么?” 任谁知道往日至死不渝的爱人,变成了不死不休的仇敌,都会觉得难以接受。 可他是知道眼前这女人的本事的。 雇佣兵杀手榜的前十,俗称鬼手,靠的就是一手出神入化的催眠奇术扬名立万,要不然他也不会花心思,把她整来给娇小姐看病,她说的话,很大可能是真的。 但是这又怎么可能呢? 他把自己的心挖出来,捧给娇小姐都不够,又怎么可能会做伤害她的事情成为她的仇人呢? 他的思绪好像陷入了僵局,脸上也浮现出痛苦的神色。 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越是关心越容易生乱。 “我刚才也说了,她脑海里的口令,是被人强行灌输进去的。但是即便如此,完美的催眠,也必须要有一定的记忆佐助,来自洽逻辑。 她跟我讲,她昏迷前曾出过一场车祸,而看到的凶手的脸,正是她的仇人,包括她的哥哥,也同她佐证了这一件事。 所以,我现在有理由怀疑,是有人,通过一系列措施,比如易容之类的手段,乔装成你,对她做了不好的事情,完成了逻辑闭环。” ……易容? 一瞬间,陆悍荇突然醍醐灌顶,那些想不通搞不懂的事情,好似变得清明。 包括他身上正背着的这个通缉令,所谓的“叛国罪”,所谓的“铁证如山”,如果建立在有另外一个人,顶着他的脸,做下这些事情,那么就不会觉得这么荒谬了。 陆悍荇眸色痛苦地说:“能不能强制唤醒她曾经的记忆?” 陈清叹息一声:“现在依照她的情况,无非三条路。 一是强制唤醒她之前的记忆,二是什么都不做。但这两条路,有很大的概率,都会触发这道禁制,进而引起一连串的反应,她现在的大脑神经很脆弱,甚至很有可能导致记忆紊乱、人格分裂,也就是传统意义上说的疯了……” 听了她的话后,陆悍荇沉默良久,整个人都被一股低气压包裹着,甚至以他为中心,有往外扩散的趋势。 那种沉重的情绪,已经不仅仅是悲痛那么简单了。 半响,好像是终于做下了决定,他开口的声音已经哑的不成样子,像是被人用小刀狠狠刮过。 “那么只剩下了第三条路可以走。” 杀了他。 完成口令。 她才能获得解脱。 陈清感觉他的状态不好到了极点,动动嘴,想安慰什么,但什么话在此时都是苍白的。 伤人最狠情感刀,不论是爱情,还是亲情,人活一世,总得有自己要过的那道坎。而且只能自己迈,旁人帮不上任何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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