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器顺藤摸瓜,发现这使人致幻,害人不浅的罪魁祸首,竟在祖国的西南边陲小镇,有一条十分隐秘的生产线。 内销外贸,辐射范围深不可测,甚至还与多条黑色交易链重叠,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巨大的威胁。 毒瘤一日不除,将会有更多的民众受到迫害。 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上级下达秘令,希望他们雪狼小队,能以最短的时间,最少的损失,将这颗毒瘤连根拔起,揪出幕后黑手! 任重而道远。 但这是他身为人民子弟兵的光荣责任以及使命,容不得他退缩半步。 他不在乎流血,更不在乎伤残,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的亲人,以及挚爱。 他有预感,这绝不是一次简单的任务,此时的宁静,更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预兆,沉眠的海面一旦被打破,浮出来的到底是什么东西,现在下结论为时过早。 但可以确定的是,想要打入敌人内部,免不了改头换面,减少与家人之间的联系,这不仅是为了完成任务,更是对家人的保护。 他万般放心不下的,就是他的娇娇。 如果可以,他真的想守着她好好过日子,不离开她半步。 可他的责任,他从小接受到的教育,都容不得他那样做。 他只能在心里发誓,将来尽可能地弥补她,想到此,他愈发归心似箭。 来到家门口,大门已经从里边锁上,他大晚上的回来,自是不好吵醒家人,目光往旁边一转,有了办法。 丁长志缩在墙角里,紧张的屏着气息,心里不停地祈祷着。 沉重的脚步声出现在大门外,停顿半响,然后就往一旁走。 侥幸堪堪升起,他就见一道高大的黑影,矫捷无比地翻墙跳了进来。 灵活的身形,稳重的落地动作,不知比自己强了几百倍。 丁长志眼睛都要瞪脱眶。 这么熟练! 娘的! 同行?! 偷钱还是偷人? 瞧这两下子,绝对是个练家子! 咋办? 还能咋办! 男人之间的事,只能用拳头来解决!总得讲究个先来后到吧! 等会他先把这个同行解决,免得被他耽误了好事,就算没把他拿下,自己也可以趁机溜之大吉,反正怀里揣着百十来块钱,这一趟也不算空手而归! 陆悍荇稳稳落地,无声无息。 鹰隼一样的黑眸,略略在院子里一扫,就察觉到了不对劲。 他是谁? 他是雪狼队的队长,国内最顶尖的特种兵,黑暗中那人虽然极力掩饰着呼吸,但是若连这种小儿科,他都察觉不了,那在热带雨林里跟外国大兵交战的日子,早就死得骨头渣滓都不剩了。 他放轻了脚步,佯装自己什么都没察觉,实则犀利如刃的视线,早早就锁定那暗处的不轨之人。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一道细微窸窣声响起。 丁长志捏着一把寒光凛凛的短刀,猛的朝着陆悍荇刺来。 你去死吧! 陆悍荇的眼神彻底冰封万里,冷如寒潭。 夜半,带刀,潜入,如果他没回来的话,这人想对这一家子老少妇孺干什么! 垃圾!该死! 戾光一闪而过,他抬脚就朝着侧后方踹去。 那一脚气势汹汹,甚至带着猎猎破风声,丁长志捂着被踹烂的肚子,倒在地上除了哀嚎,半天没有别的动静。 陆悍荇还等着从他嘴里撬出幕后主使,倒也没有下死手,短短一个瞬间,他脑子里就掠过诸多想法。 这人半夜潜入到底要干什么? 他前脚刚接下密令,后脚就有人上门意图对他亲眷不轨,让他如何能不多想。 “说!” 单单一个字,就让周遭铺天盖地的凛冽气压兜头罩下。 黑云压顶,气势滂沱。 丁长志胆汁都要被踹出来,浑身抽筋似的疼,眯着眼看着黑暗里高大的黑影,吓得牙关都在抖。 “兄弟别动手,自己人!” 今天算是碰到硬茬子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先脱身再说。 陆悍荇皱眉看过去。 见他没有再动手,丁长志越发肯定了自己的猜测。 这人身上笼了一层浓浓黑气,周身嗜血杀意,手上没沾个三五条人命,绝不会有这样迫人的气势。 他自己就是个色迷心窍的,再看别人,尤其男人最懂男人,就自觉把对方参了个头。 再厉害的男人,也管不住胯下的三两肉,“兄弟,你是来偷人的吧?” 他发出一声嘿嘿的笑声,极其猥琐。 “这家的小媳妇长得那叫一个水灵!盘靓条顺,堪比电影女明星!他家汉子常年不在家,还不是你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他越说声越小,到最后只剩下了喃喃的低语,将未说完的话憋回嗓子眼,顶着更加渗人的威压,忍不住在心里头犯起了嘀咕。 他都夸他眼光好了,他怎么不高兴,反而一副他抢了他媳妇的杀人眼神瞅着他? 哦!对了! 男人都有独占欲,自己看中的猎物被别人盯上,自然觉得不舒坦,所以这人不会把他当成来偷人的了吧? 虽说他确实是来采花的,但在小命面前,别的都不重要,他赶紧掏出怀里的钱。 厚厚的一沓,甩起来的时候,会发出啪啪响。 “兄弟你瞧!我是来偷钱的!不是偷人的!我要是早知道兄弟你今晚也过来,拿窗台钱的时候,就给你留点了。要不这样吧,这些钱咱们对半分怎么样?” 陆悍荇心口处的漫天大火,听了他的话,突然就烧的慢了一点,“你是说这钱,是从窗台拿的?” 丁长志不明所以,“是啊,整整十多张呢,放外头也不怕被风刮跑了,我一来就看到了。” 陆悍荇察觉出不对劲来了。 娇小姐不是三心二意的性子,王姨更是从穷日子熬过来的,看待钱比什么都重,而陆家的钱,向来是女人当家,陆老爹没机会碰那么多钱。 所以这钱,是故意放那的? 为了验证猜测,他冷冷地睥睨着地上的丁长志,“起来,去开门。” 丁长志明显一愣,吞吞吐吐,“大兄弟,这不好吧,要不我先走?” 陆悍荇一个眼神杀过去,丁长志就老老实实,再没别的话了,只能抱着肚子,从地上爬起来,忍痛苟着腰,朝着西屋走去。 想不到,根本想不到,这男人长的人五人六的,没想到口味这么重,居然想玩双龙戏珠! 果然人不可貌相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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