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老爷子日复一日的炫耀,等到了吃饭的点,大院里的好几位老首长都过来道贺。 穆老爷子领着陆悍荇,手把手地介绍,一时宾主尽欢,一派热闹景象。 宋娇娇也没闲着,钻进厨房,弄了几个拿手好菜。 其中最擅长的,当属红烧肉了,当她端着托盘来到餐厅的时候,八仙桌上已经座无虚席,都是当年跟着老爷子一起啃过树皮,翻过雪山的老战友,也是从小看着宋娇娇长大的长辈。 宋娇娇挨个喊了人,然后就把红烧肉端上了桌。 “诶呦,瞧瞧这肉炖的,晶莹剔透,香味扑鼻,咱们娇娇,真是越来越有本事了。” 老首长们都赞不绝口,穆老爷子也是与有荣焉,兴高采烈地拿出珍藏多年的茅台酒,“都别闲着了,下筷子吧,尝尝我宝贝外孙女的手艺,保管香掉你们的舌头。” 喝上一口辣酒,再嚼上一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壁炉里的火烧的正旺,头上的热汗都能催出来。 “真好啊,老穆头,外孙女聪明懂事,外孙女婿也是前途不可限量,等来年再给你生个重外孙,那可就圆满了。”有位老首长笑呵呵地说。 穆老爷子脸上的笑容就没下来过,指了指陆悍荇,“若是在部队里,瞧着他们,你得行军礼,喊首长,但这是家里,没那么多讲究,他们都是看着娇娇长大的长辈,自然也是你的长辈,还不快倒酒喊人。” 几位老首长相视一笑。 都是历经过千帆的,什么看不出来,老穆头明着张罗庆功宴,其实真实意图,是把外孙女婿领到众人面前过过明路吧,稍微得点好眼缘,可都是普通人几辈子求不来的资源和人脉。 如果说陆悍荇刚才还不懂,可穆老爷子说出这番话来,他可总算明白,为什么这场家宴上,只有他跟娇小姐两个小辈了,这摆明了是给他铺路。 他虽然不钻营这些东西,但也不会傻到当众驳了老爷子的面子,他感激老爷子,更感激娇小姐,此时他得到的优待,都是因为爱屋及乌。 他更不会因此而改变心态,他始终坚信,军功是靠着血和汗铸就的。 他怀着一颗感恩且谦卑的心,认真地帮在座的几位首长倒上酒。 转到穆老爷子右方的位置时,发现有个空位。 “有事耽搁,我来晚了。” 一道洪钟般的声音,像大风一样,从外头刮进来。 席上的众人皆起身,看向铿锵走来的蒋枭雄。 “蒋老头,干说不练假把式,来晚了可得自罚三杯。” 蒋老哈哈一笑,一点都没含糊,直接拿走陆悍荇手中的酒杯,仰头一饮而尽,获得连串的叫好。 剑锋如霜,不惧岁月沧桑,老将凛凛威风依旧,此时此景,堪称豪迈。 然而,下一秒,却响起一道并不怎么和谐的声音。 “爷爷,您身体不好,剩下的两杯,由我替您喝吧。” 这道声音甫一传进耳朵里,宋娇娇就觉得不对劲。 皱着眉侧头看过去,对上了半截熟悉的侧脸。 怎么这么眼熟呢? 蒋爷爷身旁跟着的青年,是谁啊,蒋家没有这号人吧? 有人说出了宋娇娇心中的疑惑。 “蒋老头,这位是?” 蒋枭雄抬手,在青年肩膀上拍了拍,“他就是我蒋家失踪多年的大孙子,修竹跟玉荞的儿子!” 此话一出,众人皆惊。 蒋枭雄的三儿子蒋修竹,当年是多么惊才绝艳的后生,在内忧外困的大环境下,他带领科技人员克服重重困难,突破国外对华国航空航天技术的封锁,组织重大试验,并获得了不菲的成功。 可,就在他即将攻克下一个举世难关的时候,连同妻儿,却突然消失不见了。 这不仅给蒋家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更是华国举国上下的重大损失。 而如今蒋修竹的亲生儿子找了回来,是不是马上就可以揭穿埋藏十多年的秘密了? 众人看着青年的眼神,顿时火热了起来。 这其中,要数宋娇娇的目光最为明亮,不是喜爱,而是憎恶。 当那青年调转过正脸来时,她终于将他认了出来。 王光耀? 虽然他穿的人模人样,发型变了,气质也变了,但宋娇娇怎么可能将他忘了呢? 他可是身上背着一条人命,因为强奸妇女、私设赌局而被关进小黑屋的王光耀啊?! 这种渣滓怎么可能是蒋家的子孙? 他明明是王老太太的宝贝孙子啊! 宋娇娇感觉整个人都有些不太好了,甚至怀疑自己在做梦,下意识抬手抓住了陆悍荇的胳膊。 陆悍荇拍了拍她的手,示意她稍安勿躁。 干燥温暖的气息,总算是让宋娇娇不宁的心绪安定下来。 静静地观察王光耀的一举一动。 王光耀可见是非常沉浸于成为人群的焦点,昂首挺胸,神情得意,情绪看起来十分激动,“今日能见到这么多有权有势的大人物,我真是三生有幸,五体投地!请受小辈一拜!” 瞧瞧这话,再配上这幅谄媚的表情,宋娇娇都要笑出声来,这哪里跟蒋修竹那等傲骨沾得上一点边,活脱脱一副小人得志鸡犬升天的嘴脸。 有句话说得好,老人精老人精,人越老越精,到了一定的境界,看人待物,根本用不着多想,直接一个照面,一个眼神,或者一句话,就能看透对方是个什么牛鬼蛇神。 之前穆老爷子把陆悍荇推到几位老首长面前,大家言笑晏晏,宾主尽欢,一方面是看在老爷子的面子上,但更多的,却是陆悍荇值得。 眼神足够正气。 心思足够清明。 能力足够优秀。 这样的年轻人,别说是有穆老爷子这层关系了,就算是没有,老首长们要是在部队遇到了,那都得争着抢着,重点栽培。 而王光耀是哪里跑出来的歪瓜裂枣,想沾边?做梦呢,真当这里是什么垃圾收容所不成? 所以还是那句话,只有内里有东西,当泼天富贵降下来的时候,才能抓的住,掌得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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