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正冲洗着伤处,一旁坐着的那几位夫人旁若无人地说闲话。 “爱华,这就是你那个,刚从乡下回来的继女吧,两年不见,都出落成大姑娘了,倒是脾气,还是一如以往的直爽呢。” “只是方才上茶的是谁啊?从前没在你家见过,而且瞧着,跟你家娇娇关系匪浅的样子。” “不就烫了一下,瞧瞧这紧张的,不知道还以为是她亲娘呢呵呵……” 秦爱华指挥着女佣收拾桌子上的狼藉,闻言转过头,一脸为难道:“她啊……她是我们家的亲戚,刚从乡下过来不久,对这边还不太熟悉,要是有什么不妥之处,几位看在我的面子上,还请多多包容。” 她这幅欲言又止的模样,明显就藏着猫腻。 怎么就那么巧,宋娇娇跟这陌生的妇人都是从乡下回来的? 几人面面相觑,眼神里全是戏。 嘀嘀咕咕的声音,传进宋娇娇耳朵里,就跟苍蝇一样聒噪。 富人瞧不起穷人,城里人看不上乡下人,在华国广袤的土地上,这些歧视从古到今都是不可避免的,但不能就认为它的存在是合理的。 尤其是现在正处于特殊时期,国家物资极度匮乏,许多表面上光鲜亮丽的城里人,其实一大家子挤在三四十平的小房子里,连工作都没有,更谈不上什么口粮,要不是农村缓解了一部分人口压力,都不知道得饿死多少人。 总不能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吧。 可一旁的王夏荷就没有这么通透了。 从有人询问她的身份开始,宋娇娇很明显的就能感受到,王夏荷整个人都紧绷起来了,她在紧张,在害怕,担忧自己的身份上不得台面,会给她宋娇娇丢脸。 她何德何能,被人如此放在心里。 但除了心疼,更多的是愤怒。 是时代跟生活的环境,造成了王夏荷的敏感脆弱,但这些不是秦爱华拿来攻击她的武器。 她不顾王夏荷的阻拦,猛的站起来,直视着那几位窃窃私语的贵妇人。 “还未给几位夫人介绍一下,她是我宋娇娇的婆婆,王夏荷,以后还请夫人们多多关照了。” “诶呀,娇娇,快别说了。” 秦爱华急急地张嘴阻拦,面色颇有些恨铁不成钢,转头跟几位夫人找补道,“娇娇小孩子脾气,说着玩的,大家别放在心上啊。” 宋娇娇眉头狠狠一皱,秦爱华这幅模样做给谁看,把陆老爹他们拐走,不就是为了羞辱她,想看她丢脸嘛。 不过不好意思,这一世,秦爱华的如意算盘注定要落空了。 知道陆家人待她的好后,她一点都不觉得嫁进陆家是件丢脸的事,相反,还觉得十分骄傲。 她看向秦爱华,微微歪了歪头,以一副天真,却极其噎人的口吻说。 “秦姨为何几次三番阻拦我说出我婆婆的身份?难不成你觉得我婆婆是乡下人,给你丢脸了?但是你明明自己都是生在乡下,长在乡下啊。” 最在意的出身问题,被当众揭开,饶是伪装技巧再高,听了这话,秦爱华都有些装不下去了。 她脸上的神色可以称得上是五彩斑斓的黑,得咬紧牙关,掐紧掌心,才勉强抑制住咬死宋娇娇的冲动。 她皮笑肉不笑道:“怎么会?娇娇你这话未免有些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宋娇娇耸耸肩,“好吧,就当我多想了。” 她挽住王夏荷的胳膊,“我婆婆这伤瞧着挺严重的,我得带她去医院看看,就先走一步了,几位夫人吃好喝好啊。” 说完,她就带着王夏荷潇洒离去了。 几位夫人面面相觑,眼睛里全是戏谑,都觉得今天真是来对了,精彩,真的太精彩了。 在她们这个圈子里玩的,要么就是手帕交,要么就是老公在仕途上的朋友,但总归逃不开一条,那就是能玩在一起的,都是阶层和社会地位差不多的。 但却有个例外。 那就是秦爱华。 继室,带着个拖油瓶,还出身不好。 层层标签叠加起来,这就导致秦爱华刚嫁进宋家那几年,一点社交圈子都没有,是这么多年,靠着贤良淑德的好名声,一点一点撕开口子,硬挤进来的。 所以在座的几位夫人,虽然表面上与秦爱华姐妹情深,但心底里其实是有些瞧不上她的。 人家先夫人的尸骨未寒,秦爱华就堂而皇之,登房入室,说是之前跟宋伯良没什么猫腻,她们可不相信。 都是千年的狐狸,玩什么聊斋。 谁还不知道谁了,装什么啊。 只不过碍于情分跟脸面,有些话只能私底下跟亲近的人说,此时还在场面上,大家很快都选择维持表面和谐,逮着一个有争议的话题,调侃起来。 “爱华,你这个继女可真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还在乡下,就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婆家,这也太恨嫁了吧。” “不仅恨嫁,还不挑食,真不知道对着个泥腿子怎么下得去口的,好歹嫁个知青啊。” “瞧瞧方才那个女人,唯唯诺诺的,给咱们端茶倒水,惶恐地手都拿不稳了。不用想都知道,她那个儿子肯定不怎么样。” 秦爱华原本被宋娇娇戳到痛点,是有些恼怒的,此时见大家都在看宋娇娇的笑话,愤怒顿时荡然无存了。 甚至越听越爽,要不是为了维持形象,她都恨不得加入她们,大声嘲笑宋娇娇水性杨花,不知廉耻了。 时下多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些夫妻结婚之前,甚至见都没见过对方,只是年纪到了,父母也同意,就相看相看,草草定下来。biqubao.com 所以宋娇娇自己把自己嫁出去这事,绝对称得上一个大丑闻,相信要不了几天,圈子里肯定就传遍了,到时候宋娇娇的名声,自然会更加臭不可闻。 这正中秦爱华下怀! 但表面上,她还得维持慈母形象。 她为难地叹了口气,“你们也知道,娇娇这孩子从小主意就大,我也是……诶,心有余力不足啊,我毕竟不是她的亲妈,管多管少,都里外不是人。” 几位夫人自然又是一通夸赞秦爱华慈爱贤惠,心疼她的不易,末了不知是谁提了一嘴。 “你们有没有发现,宋娇娇这次回来,好像变漂亮了许多。” 秦爱华陡然咬紧牙关。 何止是漂亮,去掉了那些辣眼睛的打扮,宋娇娇长得简直跟她那个该死的娘一模一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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