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男人鬼哭狼嚎,还抱着小姑娘的腿,成何体统!” 韩墨翎扯着男人的胳膊,力道跟钳子一样,男人面露痛色,不得不松开了宋娇娇。 宋娇娇后退一步,韩墨翎关切地看向她,“你没事吧?” 宋娇娇摇了摇头,看着这个男人的眼神更添了三分狐疑,这满身的混混气息,还逮着她讹钱,遵纪守法的好市民绝对干不出来这种事,他到底是怎么端上招待所服务员这个铁饭碗的? 韩墨翎见她神色不对,只以为她被吓着了,又见男人还在不停乱动,当即反扭住他的胳膊,将他摁在了地上。 “再不老实,就把你带回去问话!” 旁边的几个干警七手八脚,上前帮忙,民警小李都愣住了,他们韩队今天是怎么了,怎么事情都还没问清楚,就这么急着动手?不符合他一贯沉稳的风格啊。 宋娇娇脸色有些发白,又见周围看热闹的人越聚越多,就把打人以及敲诈勒索的事简单说了几句,然后提醒道:“韩大哥,时间不等人,我们先去房间里看看有什么线索吧。” “行。” 韩墨翎点点头,指派了两个干警,压着服务员回派出所,这时招待所的负责人擦着脑门的大汗,姗姗来迟,知晓意图后,二话不说就让人拿出房间的备用钥匙,领着几人去了陆远山他们休息的房间。 而宋娇娇不知道的是,男服务员被带进派出所问话,除了刚开始有些害怕,到了后边,反而有恃无恐了起来,仿佛底气很足,一点都不担心接下来的惩罚。 “名字。” “叶留根。” “哪里人?” “齐河县大洼村。” …… 叶留根哆哆嗦嗦地回答完民警的问题,然后得知自己接下来要面临的惩罚是罚款二百元,外加拘留十五天,发现并不是要枪毙他,胆子也大了起来,立马就要求联系家里人过来送钱。 民警按照他提供的电话拨打了过去,里头传出一个温柔婉约的声音。 “侬好呀?” 没过多久,一道曼妙的身影就出现在派出所门口。 不同于平常妇人棉袄棉裤的打扮,她穿着时髦的毛呢外套,脚下踩着一双尖头小皮鞋,随着走动,嘟嘟清脆的声音回荡在派出所的大厅里。 有女干警眼尖,认出她身上穿的外套是国外的紧俏货,就连市中心的百货商店都没卖的,而再看她长相,端庄大气,温婉淑仪,就连眼角的细纹都为她添了几分岁月的韵味。 这样一个一看就拥有良好教养的人,怎么会认识里边这粗俗不堪的混混呢? 而一看到女人来救自己,叶留根直接握着观察室的铁栏杆,大声呼喊起来,“秦爱华!救我!救我出去!” 秦爱华神情不着痕迹地一僵,面对民警古怪的眼神,抬手摸了摸一丝不苟的盘发,温柔笑道:“他是我老家的亲戚,从小脑袋就不大正常,我要去哪里帮他交罚款呢?” …… 来到陆远山等人入住的房间,里边并没有打斗痕迹,也没有留下只言片语,招待所的负责人又把昨天值班的服务员喊过来,一问之下,赫然是方才被带走的男人。 几人立刻就准备回派出所,结果刚出了门,宋娇娇就被一个小孩拦住了,小孩给了宋娇娇一封信,她打开一看,脸色顿时变得很奇怪。 韩墨翎原本都准备上车了,结果见宋娇娇停住,立刻折返回来,关心地说:“宋姑娘,怎么了?” “我需要去见个人,他可能知道我公爹他们的下落,所以派出所我暂时可能去不了了。”宋娇娇看着他。 韩墨翎一听,立马笑呵呵地答应下来,表示不用担心,结果反应过来她说的什么之后,心都要碎了。 公爹??? 他原本以为只是几个乡下来的亲戚走丢了,没想到居然还有这么一层关系。 可恨啊可恨,快三十的黄金单身汉,好不容易铁树开花,就被扼杀在萌芽之中。 这该死的宋舜瑾,有个这么漂亮的妹妹,瞒得死死的,他要是早点知道,肯定就能近水楼台先得月了,他现在甚至怀疑,之前宋娇娇出现的时候,打扮成那样,该不会是宋舜瑾这小子故意膈应人的吧! “你放心吧,”韩墨翎有些心累道,“我回去之后,就严审那个服务员,保证找到人……” 房间里还有行李,甚至连介绍信都没带走,说明消失了一天一夜,是人为因素。 宋娇娇又道了声谢,就被小男孩领着,来到了纸条上所说的地方。 是一家巷子深处的私房菜馆,环境清幽,甫一进去,女服务员就领着她上了二楼。 门一打开,里边正坐着个扎着麻花辫的姑娘,长相……怎么说呢,要不是那两个又黑又亮的麻花辫,还真不好看出她的性别来。 “是宋同志吧?快请上座。” 对方态度十分热切,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宋娇娇走进去面无表情道:“你我年纪差不多,不必如此。” 她开门见山,“我过来是为了……” 然而她还未说完,就被对方打断了,“我当然知道你是为啥来的!你说的也对,反正咱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也不需要这么生份。”边说着,还边在宋娇娇的肩膀上拍了两下。 宋娇娇被拍的一个踉跄,震惊于对方的力气之大,笑声之粗犷,反应过来对方说的什么之后,整个人都有些懵,“一家人?” “是啊,你不是马上就要嫁进我们家,成为我的继母了吗?”麻花辫亲昵地拉住宋娇娇的手,转头朝着一旁的屏风道,“爹,你还满意这个小娘不,满意的话就快出来吧!” 宋娇娇跟被毒蝎子蛰到一样,使劲往外挣手,可对方力气之大,让人根本挣脱不开,只能眼睁睁看着那道硕大的影子,朝这边走来。 砰砰砰! 沉重的脚步声,踩在她隐隐失控的心跳,如同战场的鼓点,只觉地动山摇,而等对方露出庐山真面目,宋娇娇终于知道为何这姑娘长得如此潦草了。 真是有其女,必有其父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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