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糙汉军官霸宠娇娇知青_第364章 她等着看陆家的笑话!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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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啥好事?我这也没收到别的消息啊。”公社主任不解道。
  周围的村民们也都很好奇。
  还有比考省状元还好的事情吗?
  然而市领导看了看头顶高高的太阳,却卖起了关子,“人还没来,不急不急,正好现在有时间,听说王家村建设的不错,还得劳烦老支书带我们参观参观。”
  老支书表示十分荣幸,引着领导们往村里走去。
  大部分村民们也都跟着过去看热闹,宋娇娇总算能喘口气了。
  感觉胳膊被拉了拉,一回头,撞上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
  陆平安可高兴可高兴了,此时宋娇娇在他眼里,比二姨讲的那些英雄还厉害,“嫂嫂嫂嫂,你真的好厉害呀!村里的小朋友们都特别羡慕我,我长大后也要跟嫂嫂一样厉害!”
  “好,好,”宋娇娇宠溺地摸着他的小脑袋,“平安长大后一定会比嫂嫂更厉害的。”
  “表嫂,恭喜你。”
  耳边传来胡大丫的声音。
  女孩子原本就发育的快,十三四岁的年纪,豆蔻年华,眨眼间就出落的高高瘦瘦,跟个大姑娘一样。
  宋娇娇打开自己的斜挎包,翻找后眼睛一亮,笑容温柔地看着胡大丫说:“这是表嫂考试时候用的笔,送给大丫好不好呀,希望大丫接上表嫂的好运气,未来也能考个好大学。”
  胡大丫双手接过,看着掌心里的笔,除了震惊,更多的是震撼。
  村子里的女孩能上学的屈指可数,尤其是像她这个年纪,日子不好过的人家,甚至都已经开始给相看人家了,甚至就连她娘都觉得,女人这辈子只有嫁给男人,帮男人传宗接代,那来这世界上走一遭才有价值,所以不用上那么多学。
  原本她都准备妥协了,可现在表嫂居然说,愿意让她上大学。让她如何能不开心,家里的事情,只要表嫂同意了,她娘几乎不可能有反对意见的。
  “好孩子,真是个有出息的好孩子。”王夏荷湿着眼眶,只觉得怎么看宋娇娇怎么好。
  从家门口到村口的这段距离,遇到的所有人都在恭喜她,把她夸得晕晕乎乎的,头一次感到这么有底气,可以堂堂正正地站在阳光下。
  陆远山看着宋娇娇,也是满意地直点头,“我老陆家上辈子,一定攒了不少功德,才摊上这样的好儿媳妇。”
  宋娇娇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将手里缠着红绳的奖金递过去,“二姨,这是市里给我发的三千块钱奖金,您收着。”
  王夏荷看了陆远山一眼,两人都不愿意收,孩子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奖金,他们拿着算怎么回事。
  “二老就别跟我客气了。”宋娇娇笑着往王夏荷手里塞。
  还没走的村民看到这一幕,大部分都十分羡慕。
  整整三千块钱啊,都没见识过这么多钱,感觉一辈子都花不完,陆家真是祖坟冒青烟了,居然摊上一个这样好的儿媳妇,恨啊恨啊,自家儿子咋这么不争气呢。
  也有眼馋心里头发酸的,看着旁人日子过得好,心里就不痛快。
  “王夏荷,你侄媳妇给你钱你就收着呗,反正是你亲姐姐的儿媳妇,都是一家人,况且你不是都在亲姐夫的家里,住了这么长时间了嘛,我还以为你们早就不分你我了呢。”
  这话说的,可是真够刺的。
  宋娇娇眼神一寒,猛地瞪过去,见是颇爱搬弄是非的张巧嘴,懒得跟她多费口舌,心里其实早就有了对付的成算。
  她亲热地握住王夏荷的手,入手冰凉一片,见王夏荷的脸色,也因为这不合时宜的一番话,变得苍白如纸,宋娇娇心里头更恨了,脸上的表情反而愈发娇美。
  “爹,二姨,人这一辈子,遇到个知心人不容易,您两位长辈风里来雨里去,操劳了大半辈子,也该享享福了。这三千块钱呢,是拿来给二老办喜宴了,等陆悍荇回来,到时候给你们风风光光大办一场。”
  王夏荷脸红,下意识要解释,陆远山却紧紧攥了下她的手,脸上笑眯眯地答应下来,他一直惦记着给王夏荷个名分,人家操持家务,帮着照顾这一大家子老小,不好好对人家,实在是说不过去,可王夏荷瞻前顾后,总是一拖再拖,又怕孩子们不同意,又怕村里人说闲话。
  如今宋娇娇主动提了出来,他高兴的同时,更有些感激,真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孩子啊。
  一家子其乐融融,相携着往家里走。
  被忽视的张巧嘴不屑地撇撇嘴。
  儿媳妇有出息有什么用?
  梧桐树上的金凤凰可不是什么人都配得上的。
  听说陆家那小子出去当兵去了,这可大半年都没有回来了,留这么个漂亮媳妇独守空房,也真是舍得,守不守得住且不说,就说人家金凤凰的家里,能同意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谁得意到最后,还不一定呢,她等着看陆家的笑话!
  宋娇娇一行人往家里走,路上遇到的村民都热情的跟他们打招呼。
  回到家,富贵领着一群小狗崽,甩着舌头,乐颠颠地扑上来,好似也在表示对宋娇娇的欢迎。
  郑筠心喜欢狗,时常拿好吃的来喂它们,一来二去,倒是成为了继宋娇娇之外,最受狗狗欢迎的人。
  看着正在跟狗狗玩耍的少年,王夏荷嘱咐宋娇娇喝完姜茶,也给他端过去了一碗,“好孩子,冷不冷啊,喝杯姜茶暖暖身子。”
  粗瓷的大海碗,里边盛满了红褐色的汤水,还飘着几颗圆滚饱满的红枣,喜气盈盈,甜香阵阵。
  郑筠心鼻头酸涩,头一次,头一次他回家,有人愿意问他冷不冷。
  他摇了摇头,接过白底蓝边的大海碗,闷头就是一大口。
  “诶!烫!”王夏荷吓了一跳,这孩子难不成冻傻了。
  滚烫的汤水,顺着冰冷的喉管,一路温暖了五脏六腑,也照拂了他那颗死寂枯萎的心。
  人终将会被年少不得之物,困扰一生,他突然就有股冲动,迫使着他脱口而出,“我考了二百多分,娇娇说,我也能有学上。”
  王夏荷一愣。
  有些惭愧。
  倒是光顾着娇娇了,还忘了这孩子也高考。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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