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悍荇一个眼风制止沈知意扑过来的动作。 眼神跟刀子一样,周身还散发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寒意,瞬间让沈知意脚下生了根。 陆悍荇没再管她,回国的飞机还有不到两个小时就要起飞,赶回集合的地方就得花掉大半,时间紧迫,没有多余的功夫浪费。 他大步来到窗边,解下腰间捆着的安全绳,扬手扔给沈知意,“系上,跳下去。” 沈知意急慌慌系上,扒着窗沿,往下头一看,立刻腿软地跌坐在了地上,哭唧唧道:“我不跳,会死人的。” 陆悍荇额角青筋直跳,耐着性子解释:“这是二楼,摔不死人,况且我会拽着你的安全绳把你放下去。” 他沉毅的面容,镇定的语气,是那么的让人信服,沈知意刚稍稍放下心,就听他接着说,“最坏的结果,不过是摔断腿落个终身残疾而已。” 而已? 腿都摔断了,还叫而已? 那她还怎么仗剑走天涯!扫荡天下不平事! 沈知意脑袋摇成了拨浪鼓,手脚并用抱着柱子,死都不放手。 突然,军靴踩踏在楼梯上,发出的咯吱咯吱声响了起来。 陆悍荇随手捡了个不知道什么东西,塞进沈知意的嘴里,拎着她的后衣领就将她掀出窗外。 底下,顾程野早就等的心急火燎,接住人之后,仰着脖子冲陆悍荇做口型,“快点下来!” 陆悍荇没听他的。 七八米的高度,虽说他可以一跃而下,不发丝毫声音,可门外之人一旦发现沈知意不见了,就会立刻兴师动众搜捕,如今他们深入虎穴,动静闹大了,没有一番恶战,不可能全身而退。 要想将损失降到最低,为今之计,只有先解决掉门外这人。 心念急转之际,脚步声已然来到门外。 陆悍荇攥紧手中的匕首,躲于门后,只等门开,夺对方性命于无形之中。 沾满血迹的军靴停在门外,挡住了外头通过门缝射进来的阳光。 时间,好似被无限拉长。 空气,宛如凝实成固体。 这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无形的较量。 突然。 脚步声再次响起。 却不是推门进来,而是调转了方向,朝着旁边离去。 咯噔、咯噔、咯噔…… 陆悍荇数着,按照距离,对方此时应该来到了隔壁房间,果然下一秒,吱呀一声响起,隔壁的门,开了。 “百闻不如一见,秦先生果真,一表人才。” 听着这道含笑的声音,陆悍荇凤目微敛,掠过一道锋锐的暗芒。 华语? 他无声无息来到墙角。 尼日立亚气候潮湿闷热,用土坯和木材搭建起来的竹楼,隔音效果并不太好,甚至透过缝隙,能隐隐约约看到对面的场景。 有三人,一年轻人,蹬着军靴,应当是方才欲推门之人,其对面藤椅上坐着的男人,贼眉鼠眼,身后站着一个穿着斗篷,戴着兜帽的黑衣人,看不清长相,像手下。 “原本将这么重要的事情转交给旁人,我还不太放心,不过今日一见秦先生,实乃人中龙凤,想必手段更是了得。” 秦烈不太爱搞这些无意义的寒暄,眉眼一耷拉下来,凶相毕露,“少说废话,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你们带来了吗?” 斗篷男上前一步,将拎着的铁皮箱子放在桌上,打开锁扣,露出了其中满满登登的美元。 “钱在这,货呢?” 秦烈也不含糊,随意地指了指一旁的桌子。 桌子上摆满了雕刻工具,半成品的象牙摆件随意堆在角落,底下满是雪白的粉末。 鼠眼男将信将疑站起来,走过去捻起粉末,送到眼前,一看二嗅三尝,吧唧吧唧嘴,绿豆大的小眯缝眼陡然一亮。 “嗯!上等货!” 刚进来的时候,他还有些不满,这屋子这么多雕刻工具,一看就是干活的地方,居然如此慢待他们,这个秦烈也太过分了。 结果没想到啊没想到,将“面粉”藏于雕磨象牙的粉末之中,既不容易发现,还好运输,这不是天才是什么?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钱货两讫,合作愉……” 鼠眼男人还没说完,斗篷男抵拳在唇角轻咳一声。 这一声咳嗽如同惊雷一般,鼠眼男露出显而易见的慌乱,好悬,差点忘了这次过来的另外一件正事。 他急忙看向秦烈补充道:“还有一事相求,不知秦先生可否行个方便?” “我知道你想要什么,我都帮你们安排好了。” …… 陆悍荇无声无息离开了木屋,跟众人回合。 顾程野带着表妹早就上了车,林冲等人一直在车上警戒,见到陆悍荇出现,挂上档,一脚油门就逃之夭夭。 石小鱼不放心地询问:“陆队,你怎么呆了这么久才出来啊?” 陆悍荇面无异色,“出了一点小状况,不过已经被我解决了。” 几人自然是相信他的实力,没再多问。 但陆悍荇的心里,却如同压了一块巨石,堵的心情憋闷。 那不以真面目示人的斗篷男,握拳轻咳之际,领口微微散开,露出一小片纯黑狰狞的纹身。 他见过,并且记忆犹新。 一年前,出现在王家村,对他下手的那个杀手,身前就纹着同样的图案。 那杀手招招狠辣,一看就是训练有素,有组织有预谋,可惜被他擒住之后,吞毒自尽,没有留下半分口供。 之后他找遍蛛丝马迹,都没有发现任何的线索,幕后之人就跟人间蒸发了一般。 后面他进入部队,白天黑夜训练,将这一事抛之脑后,没想到,时隔一年,这诡异的图腾再次出现,还是在他赢得了荣誉,返程之际。 弄死他,对方就这么迫不及待吗! “时间来不及了,换我来开车!”陆悍荇厉声说。 正在开车的林冲刚要说自己能行,从后视镜中对上陆悍荇的眼神,陡然一僵,二话不说下车,转瞬,交接完成。 然而很快,林冲就有些后悔过于草率的决定了。 饶是他从小在山里长大,抓着藤蔓,在树林间荡来掠去,完全不在话下,都被这极致的速度,搞得肠胃不太舒服。 陆队这是咋了? 就这么迫不及待回国? 憋了大半年的男人真的好可怕……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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