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被指,宋娇娇根本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一旁的郑筠心挺身而出,怒视着振臂高呼的眼镜青年,“你在乱说什么!我们根本不认识你!” “不认识我不要紧啊,”眼镜青年对着宋娇娇笑容阴森,“认识受害者就行。” 他一招手,身后走出来一壮汉,胡子邋遢,不修边幅,瞧着像是逃难的,宋娇娇一时还真没认出对方来。 只是对方好似认识她,一看到她,就情绪激动,双眼泛红,“就是她!她相中了我们村的田产,就使计,把我们村的村长送进了局子,还逼走了我们的妻子! 可怜我家中的孩子,天天都喊着要娘,我一个大老爷们,连大山都没出过,去哪里给他找娘,实在没办法了,这才托街坊邻居照顾老迈的父母,一个人出来找媳妇,可天大地大,我都找了大半年了,连一点音讯都没有。 你说!是不是你!是不是你把我媳妇藏起来了!你还我媳妇!” 那壮汉猩红着双目,力吞山河地朝着宋娇娇跑来,围观看热闹的人原本还在议论,这下纷纷闪躲,一时畅通无堵,壮汉眨眼来到宋娇娇面前,伸出鹰爪一般的大掌,劈头盖脸朝着宋娇娇袭来。 那凶狠的劲,简直如同看到了杀父仇人,让人很难怀疑他话里的真假。 宋娇娇是来考试的,什么防身的都没有带,情急之下只好攥紧手中的笔,只等对方逼近眼前,自卫反击。 眼见着那黑黢黢的大手,就要挨到宋娇娇的脸,说时迟那时快,胳膊上突然传来一股大力,扯着她往后一退,余光里,郑筠心单薄的身影挡在她面前,徒手掰住那壮汉的手指,用力往后一折。 顿时,一阵杀猪般的嚎叫响彻云霄。 壮汉疼的脸都红了,身体弯成了虾米,“疼疼疼……放手……” 众人都惊了,没想到少年看着柔弱,居然有两下子,那站出来挑事的眼镜青年也愣了一瞬,没有按照雇主的要求,捕捉到宋娇娇被殴打欺辱的瞬间,让他十分的不爽。 但眼下的情形好像并不算太糟糕。 咔嚓一声。 快门响了。 青年站在阳光下,站在道德的制高点。 “快看啊!当街殴打受害者,从未见过如此嚣张跋扈的恶霸!作为一名记者,我必须要曝光这种恶劣的行径!打倒坏分子!打倒人民的对立面!” 他喊的煞有其事。 相机崭新的外壳,散发着金属的光泽,挡住了他扭曲的嘴脸。 众人只能看到他手握相机,像是高举着道德的戒尺,替神,行驶着审判之权。 围观的人,或许有冷静明事理的,但他们更专注自己的事情,早就在热闹开始之前,就摇头叹息,离开了这场荒诞的闹剧,剩下的不乏一些刚毕业一年多的学生。 他们在学校里的时候,就参加过类似的活动,聚众罢课,甚至带头冲进老师的家,打砸翻找,压着老师当众游街。 冲动和不计后果是青春的代名词,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只知道有人带头,说的好像有点道理,那他们就跟随,脱离群众意味着不合群。 越来越多的喊了起来。 “打倒坏分子!” “打倒人民的对立面!” 记者摁动快门的手指,几乎出现了残影,隐在镜头后的面容,露出一抹诡异的笑容。 把宋娇娇被众人抵制的画面拍下来,他就能再拿到一部崭新的相机了。 他真是正义的化身,世上就应该多一些他这样的英雄,揭露恶行! 围观群众好似发了疯,呼声越来越大,好像在进行一场什么游行,将宋娇娇跟郑筠心挤在最中间,寸步难行。 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激昂的表情,明明根本不认识宋娇娇,可莫名的正义感驱使着他们,非要做点什么才罢休。 “太坏了!” “必须打倒!” “把她压到革委会!” 好在。 考场里边的工作人员听到动静,飞快赶出来维持秩序。 十年后的首次考试,各方各面都紧盯着,要是闹出了什么事,他们这些负责人自戕谢罪算了。 负责人眼镜都被挤歪了,身上的老式蓝色人民服甚至被扯掉了扣子,全然顾不上,好歹挤进漩涡中心,举着喇叭高喊。 “考生们!” “你们寒窗苦读多年,受了多少罪,只有你们自己清楚!” “现在终于有机会报效国家了,你们真的想因为一时的冲动,影响自己的前途吗!” “下午还有考试,听我一句劝,现在赶紧回家吃饭休息,不管有什么事,明天考完试再说!” 众人一时沉默下来。 不知是谁高喊了一句。 “是啊!同志们!仅凭一面之词,如何判断事情真相,万一这俩人是商量好的,故意陷害旁人呢?现在最关键的是下午的考试,大家伙都散了吧。” 记者急眼了,又蹦又跳,“我有证人!我有当事人!不是口说无凭!诶,你们都别走啊,不能放过坏分子!” 负责人眼神一厉,总算找到了罪魁祸首,他不是警察,不管伸张王法的事,他的工作是维持考场纪律,有人想寻衅滋事,那就是往他逆鳞上踩! 负责人给旁边的两个安保使了个眼色。 安保不着痕迹地接近,趁着那记者煽动群众,猛的将他从高台上扯了下来。 记者以一个狗吃屎的姿态落地,还保持着大张着嘴,舌战群儒的架势,猛的摔到地上,磕出了满嘴的血,血沫里还掺着两颗血淋淋的大门牙。 甚至崭新的相机镜头也摔碎了,这可真是剜骨剔肉,疼的他白眼一翻,就要破口大骂。 安保也不是吃素的,三下五除二堵住他的嘴,反拧着胳膊制伏住。 那卖惨的壮汉眼见着情形不利,本想趁乱溜走,谁知一转头,对上一双冷若冰霜的小脸,欺霜赛雪一般,凌然不可侵犯。 宋娇娇眯着眼,总算是从他邋遢的头发跟胡子底下认出了人,“你就是苗水花的男人吧?怎么?是收了谁的钱,来故意败坏我的名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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