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糙汉军官霸宠娇娇知青_第330章 孤男寡女,翻云覆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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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完了早会,宋娇娇等一众知青,被喊进了大队部。
  十来个知青,只有三个返乡名额,有人开心自然有人愁。
  宋娇娇毫无疑问的,又在返乡名单上,另外两个名额是老大姐祝和风以及一个年纪稍大的男知青。
  “希望你们不要有不好的情绪,能回城固然是好事,暂时不能回去,那咱们就等下一次。”
  老支书笑眯眯地安抚这些文化人。
  有了宋娇娇的前车之鉴,他真的意识到知识的重要性,连种地这个最基础的,都不能只靠着老经验老办法,固步自封,那国家的其他行业,更得需要新鲜血液。
  这些有文化的年轻人,将会是建设国家的中坚力量,他这个坚守在国家大后方的老支书,得保证他们的心理健康。
  每次回城,各公社都会闹出不少丑闻,像什么抛妻弃子的,绝食自杀的,数也数不清,在争先进村的关键时候,可不能出事。
  “从今天开始,知青出行必须找我汇报,不能落单,两两一起,互相监督,一直到三天后名单公示,否则出了问题,后果自负。”
  说完,老支书就摆摆手,让知青们离开了。
  宋娇娇跟祝和风并肩往外走,“和风姐,祝贺你能回城了。”
  祝和风笑的有些勉强,“娇娇,你是选择继续留在这,还是回城啊?”
  “我想留在这,和风姐,你呢?”
  她留在王家村,一是能够继续安心学习,严师出高徒,适应了郑国荣高强度的课业要求后,每天都有知识进脑子,每天都能朝着目标前进一小步的感觉,真的让人很上瘾。
  二是安某个男人的心,他在国外出生入死,如果知道她一声不吭回了城,那还不恨不得长个翅膀飞回来。
  想到那么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急得眼眶发红,她就憋着坏,直想笑。
  看着她轻松的笑容,祝和风心里阵阵发沉,“我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回去。”
  她跟宋娇娇不一样,宋娇娇留在王家村,有陆家人的照顾,回城里的家,也衣食无忧。
  而她一家十口人挤在三十平米的小房子里,如果她回去的话,不仅没有住的地方,连工作都没有,也就意味着没有口粮,还不如继续留在王家村,白天上工,晚上学习,活的倒也充实。
  而且她对宋娇娇有股莫名的信任,既然宋娇娇说国家不会放弃他们,那她就时刻用知识武装自己,等待国家的号召。
  看着她纠结的表情,宋娇娇想起她前世遇到的意外,心里一咯噔,反手挽住她的胳膊,“和风姐,这三天要不你住我家,至于回不回去,你尽快做决定吧。”
  祝和风怕打扰,又听宋娇娇说可以交流数学题目,也就答应了。
  两人挽着胳膊往外头走,冷不丁被人拦住。
  宋娇娇看着眼前面容憔悴,头发邋遢的男人,一时有些没认出来,“你是?”
  这比杀了沈锦文还要难受。
  他被关押在知青办的日子,天天把宋娇娇这三个字,扯烂了嚼碎了咽下去,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恨着她,甚至出现了幻觉,这段日子,更是天天晚上做梦。
  而她居然不认识他了?她怎么可以!
  “娇娇!”他一把攥住了宋娇娇的手,阴沉的眸子,隐现几分癫狂,“我是你的锦文哥哥啊,你不认识我了吗?你忘了从前对我的好了吗?我们回到过去行不行?”
  宋娇娇跟被毒蛇缠住一样,祝和风也被沈锦文癫狂的模样吓到了,连抓带踢,迫使沈锦文松了手,护着宋娇娇就要往外走。
  沈锦文不甘心,踉跄着追了上去,“娇娇,我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这是我从普台山上帮你求的平安符,三跪九叩,膝盖都磨破了,你就收下我的一份心意好不好。”
  宋娇娇自己都差点忘了过生日,没想到被个神经病记在了心里,沈锦文疯疯癫癫的,瞧着状态不对劲,惹不起她还躲不起嘛。
  骂了句“滚啊!神经病!”连忙拽着祝和风跑了。
  夏季衣裳单薄,宋娇娇那一截小细腰在阳光下款款摆动,把沈锦文看的呼吸急促,想起刚才碰到的绵软小手,硬生生给他勾出了一肚子的邪火。
  他捏着那块被拍到地上的平安符,一个箭步窜到旁边的墙角里,神情癫狂地解开了腰带。
  三分钟后,他脸上露出似笑非哭的迷醉表情。
  回味了一番,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了知青院。
  看到他回来,正在帮他洗衣服的姚雨动作一顿,见他又是这幅半死不活的模样,心里生了几分火气。
  她知道自己家庭条件差,长得不漂亮,屁股也不够大,条件很好的对象是攀不上了,所以她将目光放到了被毁了前程,一无所有的沈锦文身上。
  平日里她帮沈锦文洗衣服做饭,他不接受也不拒绝,但偶尔会跟她说两句话,念两句诗,她虽然听不懂,但是挺满足。
  日子不就是这样,哪有那么多激情燃烧的岁月,最后不都是搭伙过日子。
  可今天知道知青能回城的消息了,再看沈锦文还这样颓废消极,她突然就冒了火,将衣服往水盆里一摔。
  “宋娇娇马上就要回城了,你摆出这幅死人样给谁看!”
  说完,就摘下套袖进了屋。
  沈锦文如遭雷击,震惊在当场。
  知青,能回城了?
  他的梦,居然是真的!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做一些光怪陆离的梦。
  他梦到自己没有自毁前程,而是在宋娇娇金钱支援下,顺利回城,高考,成功考上了大学。
  在大学里,他过得风生水起,换女朋友换到腿软,随便给宋娇娇个笑脸,她就跟个下贱的舔狗一样,他招招手,她就叭叭跑过来,他要钱给钱,他要什么给什么。
  那绝对是他人生的辉煌时刻,突然有一天,前女友宋英找到了他,说有桩生意要跟他谈。
  孤男寡女,旧情复燃,一阵翻云覆雨后,他彻底上了宋英的贼船。
  利用宋娇娇的愚蠢跟爱意,他跟宋英很快掌握宋家的商业机密,得到了想要的,他再撺掇宋娇娇跟家人断绝关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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