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远山本以为他会给春兰守一辈子的。 他也应该给春兰守一辈子。 可是平安太小了,他一个人很难照顾妥帖,他更不可能把平安丢给阿荇跟宋丫头,这不公平,谁的儿子谁养活,这是天经地义的,宋丫头原本嫁过来就受尽了委屈,他没本事帮衬阿荇一把,总不能再拖后腿。 最好的办法就是找个女人,组成一个完整的家,春兰的妹妹王夏荷无疑是个很好的人选,性子恬静,温柔贤惠,在他生病的这段时间里,将里里外外操持的很好,对家里的孩子们也好,宋丫头也挺喜欢她。 夏荷的命太苦了,性子这样软,若是再嫁给旁人,没人撑腰,会被欺负死的。春兰看到自己的妹妹受罪,应该也会不忍心吧。 跟他搭伙过日子,至少他会对夏荷好,更会拿大丫当亲生闺女疼。 这样想着,他编筐的速度又提了起来。 趁着他还能动弹,得多攒点家底。 …… “东方红,太阳升,他为人民谋幸福,呼儿咳呀,他是人民的大救星,呼儿咳呀……” 早晨七点,大队部的高音喇叭,准时播放一首《东方红》,伴着动听的旋律,碗里连吃了半个月的豆橛子炖土豆,好似也变得特别美味。 一曲终了,老支书威严的声音,传遍了王家村每一个角落。 “吃完了早响饭来大队部开会,吃完了早响饭来大队部开会……” 竖着耳朵听清了指令,王夏荷嘟囔了句,“马上就要收麦子了,地里都是活,开啥大会呀。” 往年她一个人要干三个人的活,赚的那点工分全都养活了老王家那一大家子人,天天还吃不饱穿不暖,现在想想,脑子就是被驴踢了,不过今年不一样了,她干活干的心甘情愿。 她之前算过,她挣得工分能赶上一个男人了,大丫也差不多能赶上一个成年女人,到了秋收折换成粮食,养活家里的人足够了,也能替宋丫头省点买粮食的钱。 所处的位置不一样,思考的就不一样,大人只担心地里的收成好不好,小孩子可管不了那么多,他们只知道开大会又有热闹可以玩。 “平安,”院门口传来几声吆喝声,是陆平安的好兄弟们在招呼他,“去占座不?” “诶!来啦!” 陆平安饭也顾不上吃了,拔腿就要往外蹿。 王夏荷赶紧喊住他。 陆平安把探出去半边的身子缩回来,三两口把碗里的饭扒拉完,又要扔筷子。 陆远山眼睛一瞪,“陆平安!还懂不懂吃饭的规矩!” 陆平安顿时蔫吧了,小脸跟着皱成一团,湿漉漉的狗狗眼,偷偷瞄着宋娇娇,可怜的哟。 宋娇娇被他那小眼神逗的直乐呵,当起了和事佬,“爹,就让平安先去占座吧,我看他吃的也差不多了。” 陆远山瞬间露出笑模样,“也行,正好让他占个前排的位。” 陆平安就知道,在家里只要嫂嫂开口,甭管严厉的老爹有多么生气,最终都只会有一个结果,果然。 他赶紧顺杆子往上爬,拎起屁股底下的马扎,拔腿就往外跑,边跑还边喊:“爹,二姨,嫂嫂,你们慢慢吃。” “小皮猴子,天天不着家,”陆远山笑骂了一句,他刚才生气,就是觉得小儿子吃饭没规矩,饭桌礼仪,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品,也不怪城里人总是看不起他们乡下人,他们好多细节,确实是不太讲究,“宋丫头你别见怪,等会回来我非得教训他一顿不可。” “爹,您这是说的哪里话呀,平安现在变得这样活泼开朗,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宋娇娇帮陆远山添了一勺饭。 她是真觉得,男孩子嘛,多交朋友是好事,现在陆平安人缘好的吓人,隐隐有成为王家村孩子王的趋势,甚至比他年纪大几岁的,都乐意跟着他玩,拥有一个完整且幸福的童年,是一生的财富。 不像她,亲生母亲死后的第二年,继母就进了家门,之后更得需要一生的时间,去治愈童年的创伤。 吃完了早饭,胡大丫帮着把碗筷给刷了,几人就去了大队部。 远远的就听到小孩子起哄的声音,走近了一看,好家伙,陆平安正跟人打架呢。 陆悍荇虽然不在家,但是他徒弟曹大锤可在陆家,每天早上练功的时候,宋娇娇都会让他捎带上陆平安。 效果是肉眼可见的,陆平安的小身板一日比一日壮实,再加上伙食好,个子窜的很快,远超同龄人。 身手也利索,摔起跤来有模有样,另一个男孩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很快就被陆平安骑在底下。 “王顺溜!你服不服!”陆平安卡着王顺溜的后脖子,脸上是大获全胜的骄傲。 “服!我服了!”王顺溜鬼哭狼嚎。 陆平安的兄弟们拍着巴掌叫好。 “平安你太牛了!” “刚才那一招叫什么,哼哼哈嘿!” 陆平安跟个小将军一样,背着手,故意挺着大肚子。 可王顺溜那家伙不讲武德,瞅到自家亲娘出现,有撑腰的了,半大的小伙子,哭天抹泪一点都不知道害臊。 “哇!娘!” “哎呦我的宝,这是咋了,谁欺负你了,跟娘说,娘给你撑腰。”张巧嘴见儿子头上脸上都是土,心疼的就跟自己掉了块肉一样,听到儿子说是陆平安打他,气得她伸着长指甲就要去抓烂陆平安的脸。 “你个逼养的小兔崽子,谁让你欺负我儿子的,你给我滚过来磕头道歉!” 原本,小孩子之间的事情,宋娇娇是不想掺和的,他们自然有他们的一套处事准则,大人掺和多了反而碍事。biqubao.com 可张巧嘴这张大嘴太臭了,她再不站出来,那两片油腻腻的、厚厚的嘴唇子,只怕要把她家平安活活抿死。 宋娇娇反手推了张巧嘴一把,将平安护在后边,就跟护崽的老母鸡一样,火力全开,“你最好说话给我注意点!要不然别怪我不客气!” “哟,”张巧嘴翻了个白眼,“我倒想看看你怎么对我不客气,怎么着,家里男人去当兵了,就看不起我们平头老百姓了,就能随便打人了是吧?大家伙过来瞧一瞧,看一看啊,陆家欺负人了,把我儿子打成重伤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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