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娇娇想象过再次相遇的画面,但她没有料到白恺年会是这幅尊容,整个人就像刚从西北大荒漠逃难来的一样,怪不得护士拦着不让进,不叫保安把他赶出去就算好的了。 “你怎么……”她话音一顿,瞄了瞄白恺年身后,“你妹妹呢?” 依照白恺年对妹妹的在意程度,不可能丢下她一个人,难不成是出了什么事?细看之下,白恺年裸露在外的手腕和脖子,确实有些伤痕。 白恺年眼睛里全是红血丝,一开口泄露出的嘶哑的声音,像是被刀子剌过嗓子一般,“宋小姐,求您……求您救救我妹妹……” 周围人来人往,白恺年的装扮又太过显眼,情绪激动之下,已经有不少人注意到了这边,宋娇娇赶紧拉住他的胳膊,连拖带拽,将人往宋舜瑾的办公室领,“先进来再说。” 宋娇娇留下联系方式的时候,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把握能再次见到白恺年兄妹。 毕竟,如果是她的话,也会对一份突如其来的帮助心存怀疑。 不过既然白恺年兄妹找来了,能力范围内,她能帮会帮的,交朋友这件事,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欠下人情,一来一往,关系自然就加深了。 但是当听完青年略带哽咽的描述后,她意识到,这件事远比想象中要棘手。 白恺年带着白青梅,在来京路上,在一户村民家中借宿,村民十分热情,拿出好菜好饭招待他们,他们原本以为遇到了好人,结果等第二天醒来,白青梅却不见了。 一个大活人,怎么可能凭空失踪? “你怎么没去报警?”宋舜瑾毕竟谨慎一些,抽丝剥茧地询问着一些信息。 白恺年神色凄惶,“怎么没报?我当天中午,就去当地的公安局报警,民警随着我一同到了大湾村,可大湾村的村民们就跟商量好的一样,咬死了青梅自己走了,还倒打一耙说我有精神病。 我竭力反驳,一时失手打伤了人,大湾村的村民要把我绑起来烧死,是村长站出来主持大局,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民警认定了是我闹事,无论我再怎么求他们,他们都不愿意出警。” 宋娇娇跟宋舜瑾对视一眼,皆在彼此眼中看到了凝重。 这荒唐离奇的事情,让宋娇娇想起了上辈子她临死前的经历,被拐卖给王大壮后,她不是没有逃过,她逃过很多次,每一次,无一例外,全都被抓了回来,然后面临的就是一顿暴打。 逃不出去,复杂陌生的地形环境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则是人祸。 那个村子太穷了,同村的姑娘都嫁去了外地,换取高额的彩礼,再加上重男轻女,儿子越生越多,越多就越找不着媳妇,成了死循环,于是他们就花钱从外面买。biqubao.com 买来的媳妇是他们所有人都要提防的对象,谁也不能保证,以后自己家儿子买来的媳妇不跑,不齐心协力把人看的严实点,那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更有甚者,那些被买来的媳妇,生完孩子,接受现实后,还会反过来劝解新被拐的姑娘。 她记得很清楚,在她又一次因为逃跑,被打的伤痕累累的时候,那个邻居家的媳妇睁着一双空洞麻木的眼睛,像背诵台词一样,劝说着她:“女人这一辈子,生下来就只有一个任务,帮男人传宗接代,咱们的任务也就算完成了,给谁生不是生呢?跟谁过不是过呢? 与其被他们打死,死在这山沟沟里,连个祭奠的家人都没有,倒不如安安生生地过一天是一天,好死不如赖活着,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啊妹子?” 这一口正宗的普通话,说出这番陈词滥调,简直就是最大的讽刺。 谁给女人安排的任务? 凭什么女人就一定得生孩子? 她自己的肚子,只能是因为她想生,而不是因为她应该生。 可看着对方被打瞎了一只的眼睛,以及遍布烧伤、烫伤的身体,她嗓子就跟堵了棉花一样,无论如何都说不出抨击对方观念的话。 被拐卖的妇女,所遭受的身体跟精神上的折磨,绝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到的。 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总有一些黑暗在肆无忌惮地蔓延着。 见宋娇娇沉默着,脸色难看,白恺年也知道自己有些强人所难,毕竟是仅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甚至连朋友都谈不上,人家不愿意为了他们以身涉险,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人之常情。 但是他实在是没办法了,白青梅就是他的命,没了命,他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可跟最在意的人相比,骨气跟尊严能算得了什么。 白恺年二话不说朝着宋娇娇跪下。 “宋小姐,我跟青梅已没有亲朋在世,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才来求您,只要您救出我妹妹,我白恺年这条命这辈子就算卖给您了,为您当牛做马,任凭差遣,绝无二话……我会的东西有很多……” 他表完决心,就急忙推销自己,仿佛生怕自己没有价值,换不来妹妹的生路,声音哽咽,隐隐可见穷途末路之态。 说完,他额头朝着地上重重一磕。 一声闷响,力道之大,足以可见决心之重。 宋娇娇倒是不担心他会言而无信。 白恺年作为最先富起来的那波人,实力强能力高,以矿业发家,后来又投身到房地产行业,说句腰缠万贯都不为过,而与他穷的只剩钱的家业相比,他更备受颂扬的是他的诚信。 让后世的超级大佬冲她下跪,宋娇娇表示都是一家人,何必说两家话。 她拽着他的胳膊,将他拉起来,真诚地许下承诺,“你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把你妹妹救出来的。” 白恺年狂喜不已。 虽然他对宋娇娇没什么了解,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对上她漆黑的双眼,他就不由自主地信服她,或许有一种人,生来就有这种魅力,或许当他在阴暗的巷子里被殴打时,她的出现,犹如一道明亮的光,照进他们兄妹的生活里,就奠定了余生的相知相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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