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娇娇跟着老大夫把药拿了回来,往郑家门口一放,就带着曹大锤回砖窑厂了。 她确信郑筠心会来。 只是不知道什么时间,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直到窑厂里的厨娘,端着一大盆腊八粥,来找宋娇娇,她这才意识到,到腊八,快要过年了。 “让大家把手头上的活停一停,过来一起喝腊八粥吧。” 很快人就到齐了,一个个小工脸上都是笑容。 宋娇娇亲手舀出一碗又一碗,趁着大家喝粥的空,扬声说:“马上就要过年了,希望大家站好最后一班岗,等小年放假那天,我每人给大家包个大红包!” 自从来到宋娇娇的砖窑厂当小工,家里的老婆孩子再也不用饿肚子了,全家都跟着享福,生活水准远超了村里大部分的人,没想到居然还有奖金拿,众人一时之间,又惊又喜,千恩万谢,萦绕在宋娇娇身边。 郑筠心就是在这个时候过来的。 即使他刻意穿着最新最干净的衣服,可单薄清瘦的少年,还是将彷徨无措刻在了脸上。 就算再体面的锦衣华服,也掩盖不了骨子里已经脏了、烂了的事实。 他与周围的喧闹格格不入,猝不及防,手里被塞了一碗热乎的腊八粥。 清香扑鼻。 还没等他说话,就对上一张明媚的笑颜。 宋娇娇弯着眸子看他,“就等你了,还热乎着,快吃吧!” 郑筠心怀里捧着个大海碗,氤氲的热气,把他眼眶也熏的有些湿,垂着头,像个犯了错的孩子。 宋娇娇心里叹了口气,拍了拍双手,见众人的目光都投了过来,她轻咳了两声,宣布道:“这是我好不容易请来的高材生,也是咱们砖厂未来的管事,大家要是欺负他,我可是第一个不乐意哦。” 有那脾性爽朗的,直接一把揽住郑筠心的肩膀,“咱们以后一定跟郑干事和睦相处!” 一番话插科打诨,众人哈哈大笑。 郑筠心耗费了全身的力气,才忍住不把对方推开,他本以为发生了那些事情,他再也做不成正常人,他会如阴沟里的老鼠,只配苟活在阴暗的臭水沟里。 可她…… 他幅度极小的抬头,只敢默默地用自己的余光,将那人的鞋尖埋在心里。 硬生生将他从黑暗中拉了出来,让他重获了新生…… 自从开始做生意以来,宋娇娇已经好久没有这么轻松过了。 郑筠心这个管事,她真是招对了。 最大的优点就是听话,无论她说什么,提出什么意见,第二天总能见到成效。 其次就是能力高,他比她还要小一岁,没成年,脸又长的过于漂亮,青葱水嫩的,刚开始,她还真担心,他压不住砖厂里这些年龄可以当他爸爸的叔伯们,谁知他不仅把砖厂打理的井井有条,还把小工们约束的很好,真是给她省了不少的力气。 农历腊月二十二这天,宋娇娇带好钱跟票上街,准备置办点年货。 现在厂子里一共招了十个工人,她准备每个人发两斤猪肉,五斤白面,另外再给封个红包。 因为快过年了,集市迎来长达一周的开放期,十分的喜庆。 宋娇娇好些年没凑过这种热闹了,一时看看这个,瞧瞧那个挪不开眼,手里都拎满了,还想要接着买。 郑筠心跟在她后边默默付钱。 卖烤地瓜的老板,接过钱,边找零,边说着喜庆话。 “陪着姐姐赶集呢?姐弟两个长得就跟年画娃娃一样,一个赛一个的好看。” “我们不是……” 郑筠心正要解释,另一边砰的一声炸爆米花的动静响起。 烟雾散尽,露出宋娇娇的身影,她站在人群之中,漂亮的有些不真实,冲他挥挥手,显然是要他过去结账。 他赶紧跑了过去,熟练地付了钱,这回却不再同任何摊贩闲聊。 他潜意识里,就不想跟她做姐弟。 “刚才怎么去那么久?” 宋娇娇随意地问道,腮帮子里含了好几粒爆米花,显得鼓鼓囊囊的,特别可爱。 郑筠心含糊地唔了一声。 宋娇娇早已习惯他不爱说话,连更沉默寡言的陆悍荇,她都能降服得了,还怕这个漂亮又无害的弟弟嘛。 她自己又接着说:“小年过后,砖窑厂的工人都会放假,你跟你娘要是觉得住着冷清,可以去我家里过年,就是我上次领你去的那地方,过年嘛,人越多越热闹。” 腊八那天,郑筠心来找她,说是租住的房子,被收了回去,没地方住了,她索性让人在砖厂里收拾出两间房,让无依无靠的娘俩住了进去。 其实不用多说她也知道,无非是房东知道了郑筠心之前的事,觉得嫌弃,就把人撵了出来。 时下对男女关系容忍度都不那么高,对于同性之间,肯定更忌讳,有色眼镜更重,郑筠心估摸着实在走投无路了,才来求助她。 心病还需心药医,慢慢来吧,时间总会治愈一切的。 宋娇娇只能尽可能地对眼前的少年好一些。 可有她来可怜旁人,谁来对她男人好一些呢? 也不知道远在他乡的陆悍荇怎么样了,马上就要过年了,他还能不能回来啊…… 或许是上天听到了她的思念。 一列火车停靠站台,透过不远不近的距离,她好似看到了一排穿着橄榄绿的兵哥哥,端端正正地坐在车厢里。 如同青松白杨一般,让人的视线根本移不开。 随后,最吸引她眼球的一抹高壮身影,单手拎起一位头发花白的老爷爷的行李袋,托举到了车厢顶上。 那峻拔的身姿,一抹瘦削清晰的下颌线…… 宋娇娇一时愣住。 陆悍荇??? 还没等她看清,火车匡次匡次启动,呼啸着奔向远方。 真是她看错了? 鬼使神差,火车中的陆悍荇往车窗外看了看。 熙熙攘攘的人群,大家脚步匆匆,都是从全国各地,回家过年的游子。 想起刚才过家门而不入,他内心不免有些惆怅。 义务兵没有年假,但是他答应过娇小姐,会回家陪她过这个年。 所以他主动请缨,来参加这次反恐行动,离家近,说不定完成任务后,能请假回家看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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