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国安农场的路上,郑千慧都有些紧张。 过于思念落难的父母是一回事,更多的是,她不知道如何跟父母说她的婚姻问题。 父母都是文化人,骨子里是刻板的,说不定会觉得她离经叛道,她不确定他们会不会支持她。 宋娇娇默默地搀扶着她的胳膊,“千慧姐你别想太多,伯父伯母只要见到你,就会很开心的。” 同行的宋禹晏将视线落在宋娇娇身上。 在这个年代,离婚真的不算小事。 一对夫妻就算再怎么过不下去了,为了名声,也会凑合。 而小妹却快刀斩乱麻,劝说郑千慧及时脱离苦海,这份魄力,连他一个男人都震惊,更不要提她同黄志刚母子对峙的时候,说的那番话,不是他这个当哥的谦虚,从前的小妹,绝不会有这种思想深度。 这时,喊号子的声音传来。 宋禹晏看了过去。 只见一个个小黑点,在蜿蜒如长龙的河流中修建堤坝。 河水从远处奔泻而下,石头被冲击得发出哗哗的响声。 在如此艰难的自然环境之下,显得劳作的人渺小又可怜。 等他们到了国安农场,郑千慧心里不好的预感成为了现实。 “你们想探视郑国荣跟李秀是吧?”执勤的民兵,翻看着人员名单,“郑国荣今天早上劳作的时候,弄伤了腿,现在应该正在宿舍休息。” 他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眉头一皱,小声嘟囔了句,“都是一家人,还分两拨来探视,真是够折腾人的。” 还没等郑千慧听明白怎么回事,民兵就拿着钥匙走出了值班室,走了两步,看几人没跟上来,不耐烦地回头,“还不走?探视的时间可是固定的。” 宋禹晏这时,对宋娇娇说:“小妹,三哥有点事……” 宋娇娇扶着焦急的郑千慧,腾不开手,头也没回冲身后道:“三哥你有事,先去忙就行。” 宋禹晏目送着宋娇娇的身影消失,修长挺拔的身体往旁边的树干上一靠,吊儿郎当的手插口袋,目光散漫地环视农场一圈。 门口最上方,“国安农场”,四个大字十分扎眼。 他这次跟着过来,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恍然想起来,他导师在一次组会上,随口提起过这个地方,说这里有个“能人”,发现了性状特殊的小麦植株,在进行育种后,得到了性状优良的变异株。 只是性状表征还不太稳定,并没有得到大范围推广,但尽管如此,这项成就也是卓然的。 正好他研究的方向也是作物种植,亲身经历过三年大灾荒,他就发誓,立志种出华国人自己的粮食,解决华国的粮食短缺问题。 所以既然有这次机会,他说什么都得拜访一下这位“能人”。 他朝着农场最后方的大片农田走去。 另一边,宋娇娇陪着郑千慧去了两位长辈的宿舍。 郑千慧脚步飞快,推开门,见到躺在炕上的郑国荣的时候,眼泪瞬间就掉了下来。 “爹、娘……” 门后的李秀手里端着的洗脸盆,哐当一声砸到了地上。 “千慧……”李秀眼眶湿润地看着自己闺女,“瘦了,也憔悴了。”一眼又一眼,看自己的女儿怎么都看不够,看着女儿哭,她也忍不住眼发酸,她借着扭头的动作,擦去眼角的泪,拍了拍炕头,哽咽道:“老郑!老郑你快醒醒,看看谁来了。” 郑国荣睁开眼,疲惫再加上受伤,让他身体格外虚弱,但所有的疲累,在看到女儿的瞬间,就烟消云散了。 他直接掀开被子就要起身,“慧慧!” “爹!” 郑千慧噗通一下跪在地上。 “是女儿不孝,女儿来晚了……” 父亲头上的白发,母亲手上的冻疮,像一把尖刀,扎进她的心口,鲜血淋漓,血肉模糊,心痛的几乎无法呼吸。 是她,都是她识人不清,错把渣男当良人,害得父母年纪一大把了,受她拖累,才遭此一难,她不孝啊。 突然的颠簸,让怀中的婴孩发出阵阵啼哭。 郑国荣夫妻俩,这才注意到女儿怀里的小婴儿,对视一眼,皆在彼此眼中看到了喜悦的光芒。 新生儿的降生,代表着一个家庭新的希望,对于正在遭受苦难的他们来说,怎么称不上好消息。 李秀笑呵呵地将孩子抱了过来,“快起来快起来,都当娘了,还跟小姑娘一样,咋咋呼呼的。” 郑千慧哽咽地看着李秀,“娘,您听我说,举报你们的人是黄……” “爹、娘、热水打来了。” 一道熟悉的声音,在耳畔响起。 无异于晴天霹雳。 “黄志刚???!谁让你来的!” 郑千慧直接破音了,恶狠狠的瞪着黄志刚,像怒视仇人。 “瞧瞧你这孩子,怎么又这么激动……”李秀嗔怪地看了女儿一眼,赶紧招呼着黄志刚将热水放下。 “你给我滚出去!以后不准出现在我爸妈面前!” 郑千慧扑过去,用力地推搡,连踢带打。 黄志刚被逼的没办法了,一边护着郑千慧不磕到哪里碰到哪里,无奈地求助李秀,“娘……” 李秀抱着孩子,没办法过来拉架,站在一旁,急的不得了,“哎呦!千慧,你这是干嘛啊,女婿这一大早忙前忙后地照顾你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他不就是没说对话,惹你生气了嘛,吵一架就过去了,咱可不能学那市井之气,撒泼甩赖像什么样子。” 李秀跟郑国荣之前都是县一中的老师,被人举报,下放到农场,这个年代就是这样,被抓住一点小辫子,就会被上纲上线。 夫妻俩除了刚开始特别不适应外,现在也都乐观的接受了现实,只是骨子里,文化人的教养并没有改变,李秀对失态的郑千慧语气重了几分。 郑千慧被喝止,就如同被抽掉发条的机器,瞬间失去了力气。 黄志刚打蛇随棍上,笑呵呵地对李秀说:“娘,您别说千慧了,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等回家之后,我会好好哄哄她的。” 李秀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满意,只当小两口闹脾气,没放在心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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