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被重逢的喜悦冲昏了头脑,一时倒是忘了,她跟三哥从小打到大,要说世界上谁最了解她,非三哥莫属。 怎么办?要怎么说? 肯定不能说自己重生回来,三哥肯定不会信的,说不定还会以为她疯了,万一不小心泄露出去,她会被抓进实验室里切片研究吧? 宋娇娇眨了眨眼,无辜的小表情,还真有几分不明所以,“三哥你在说什么呀,我怎么听不懂呢。” 宋禹晏叹了一口气,伸手捏了捏她的脸,触手温凉。 他幽幽开口。 “小妹,你从小到大都有个毛病,一撒谎,就会频繁地抿嘴。” 宋娇娇陡然一僵。 宋禹晏看着眼前既熟悉,又陌生的小妹,想起一路走来,听到的事情,不吃惊是假的。 不到半年,一个人的变化真的能这么大吗? 宋娇娇从小的性子,说是娇纵任性都是抬举她了,就是坏,蔫坏,只是还没坏到十恶不赦的地步。 宋禹晏正是因为看不惯她一些行事作风,所以才总跟她吵闹。 而现在呢,她落落大方,明媚爱笑,就是个行走的小太阳,别说他这个当亲哥的见了喜欢,就连非亲非故的村民们,一提起她都是满口称赞。 不仅如此,花钱大手大脚的大小姐,居然收敛了脾气,还开了一家砖窑厂?给村里人提供了不少工作岗位。 怎么想怎么不对劲。 要不是面前这人,跟小妹一模一样,皮肤温热,也不像是戴面具,他就真的怀疑小妹被掉包了。 见宋娇娇愣在原地,像是被吓傻了一样,宋禹晏实在不忍心继续盘问。 他转过了身,把背包里剩余的东西都拿出来。 没有再给她压力,温柔的声音像泉水一样抚慰人心。 “罢了,你不想说就不想说吧,三哥也不是故意为难你,就怕你在外面受了什么委屈,不敢跟家里提。你要记得,不管发生什么,哥哥们都是你最坚实的依靠。” 宋娇娇眼眶一湿,猛地扑过去抱住他,哽咽的声音,好似要将所有的委屈宣泄个一干二净:“三哥……其实我做了一个噩梦……” 打着做梦的幌子,半真半假地挑着一些说了,宋娇娇整个人都如释重负,独自一人背负着沉甸甸的重担,这并不怎么好受,多少个午夜梦回,她都被临死前的噩梦惊醒,好害怕梦醒来一切都回到了原点。 “在你梦里,秦爱华跟宋英害死了咱们全家?” 宋禹晏神情十分冷肃,这并不是什么小事。 宋娇娇有些忐忑,“三哥,你不相信我吗?” 宋禹晏没说话,尽管只是个噩梦,但也太匪夷所思了。 在外人看来,他的继母秦爱华,绝对是个贤妻良母,就连他们哥仨都不得不承认,秦爱华是个合格的继母。 当年秦爱华进门的时候,年纪最小的小妹还不到五岁,连上学的年纪都不到,又因为发生了那些事,小妹成宿成宿哭闹着找妈妈,他们哥三个都开始上学,父亲忙着生意,外祖父在部队执行任务,鞭长莫及。m.biqubao.com 是秦爱华又当爹又当妈,把发高烧的小妹,从鬼门关救回来。 之后,更是对小妹视如己出,比对待亲生女儿宋英还要体贴关爱。 正因为如此,秦爱华这才逐渐得到他们以及外祖父的认可,在他们那个圈子里,好名声也越来越响亮。 现在告诉他,秦爱华这么多年都是演的? 他如何能轻易接受? 宋禹晏对上宋娇娇湿润的双眼,心软了又软,“三哥相信你,不管什么时候三哥都站在你这边。” 宋娇娇松了口气,然而还没露出笑,就听宋禹晏接着开口,“但事关重大,等我回家好好调查调查也来得及。” 他摸了摸她的头,“小妹你放心好了,刚才你说的那些,三哥一定会提前防范的,如果你梦中的那些都是真的,三哥跟你保证,绝对会让伤害你的人血债血偿,一个都不会放过!” 宋娇娇垂下眼帘,遮住眸底深思。 不着急,让三哥提高警惕,就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 秦爱华之前蒙骗了所有人,只是因为她太会装,太爱演,不过她就不信秦爱华没有把柄,只要是人活着,肯定会有疏漏! 设计房子的时候,宋娇娇就早留了一间客房,此时正好让宋禹晏住下。 宋禹晏是带着老首长的“任务”来的,科研所那边已经请好了假,倒也不急着回去,除此之外,他对王家村周边的农田跟作物也挺有兴趣,可以多待几天。 晚上,跟陆家人吃饭的时候,自然又是一番宾主尽欢。 宋禹晏默默地观察着陆远山跟王夏荷,眼神跟下意识的举动是骗不了人的,陆家的长辈明显非常喜欢小妹,给予小妹足够尊重的同时,也表达了十足的关爱。 还有两个小的,也听话又懂事,还很黏着小妹,跟他身边那些熊孩子的形象大相径庭。 宋禹晏默默地点了点头。 除了那个未谋面的陆悍荇,这家人态度还是挺不错的,姑且打个八分吧。 至于为什么不给个满分,主要是怕他们骄傲。 他宝贝小妹这么好,当公主供着,也是旁人应该的! 况且,陆家的硬件条件太差。 如同每一个宠妹的哥哥,宋禹晏虽然不大看得上宋娇娇以前那副混样子,但妹妹是什么?妹妹是需要哥哥拿命宠着的存在。 他如何能眼睁睁看着宋娇娇往火坑里跳?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一个女人嫁错了人,这辈子就完了。 此时,宋娇娇一副明显栽进去的模样,宋禹晏真是不好多说什么。 正处于感情最热乎的时候,贸然被拆散,再激起小妹的逆反心,就不好了。 徐徐图之。 这是来之前,穆老首长下发的最高指令。 短暂休整了一晚上,第二天,宋娇娇就拉着宋禹晏去了县城。 时下大环境并不宽松,想读一些“出格”的书,得去古旧书店里淘。 宋娇娇之前并不知道这里,还是郑云亭告诉她的,再之后他们两个,就成了旧书店的常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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