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闹出来的动静可不小。 吴勇虽然嫌丢人,躲在家里没出门,但是也听到了一些风声,这才特意让媳妇杨珍珍出去打听打听。 听铁柱媳妇在宋娇娇那里吃了大亏,吴勇眼珠子一转,招招手把自家媳妇喊了过来,“你等会带几个地瓜,去看望铁柱媳妇,顺道跟她这样说……听明白了吗?” 杨珍珍眼神古怪地瞅了吴勇一眼,“这能行吗?” 吴勇露出嚣张得意的笑容,“我早就打听清楚了,每天下午两点多,王夏荷都会搀着陆远山去村口的老槐树下晒太阳,一晒就是一个多钟头。宋娇娇刚收到小工,县城的砖窑厂肯定一大摊子事,轻易不会提前回来。到时候她家里没人,还不是旁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这话说的杨珍珍有些心动。 宋娇娇这日子过得太好了! 又能住上大瓦房,又有了那么大一个砖窑厂,她一个狐狸精一样的女人,哪能有这种福气?还不是嫁给了陆悍荇,被旺的!这些幸福生活原本应该都是自己的!她得不到的东西,旁人也别想拥有! 只是从来没计划过这么大的事,杨珍珍有些紧张地咽了咽口水,“万一被他家那俩孩子看到怎么办?会不会牵扯上咱们?我看老支书好像挺向着宋娇娇的,要不再想想?” “想个屁的想!”吴勇猛地一拍桌子,“宋娇娇害我臭了名声,连个活都找不到!你咽的下这口气,我可咽不下!” 眼见着杨珍珍还要再说话,吴勇恶狠狠瞪了她一眼,“行了!娘们家家的,爷们说什么,你听着就是了,哪来的这么多屁话!” 杨珍珍余光瞅着他紧绷的胳膊,比她腿肚子都要粗壮,害怕地缩了缩脖子。 吴勇有盖房子的手艺,能赚外快,所以家底比村里大部分人家要殷实,当初她也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愿意嫁给他。 原本她挺知足的,跟着吴勇,村里的小媳妇都羡慕她日子过得好。 可现在吴勇挣不来钱了,一在陆家人面前丢脸,就回家冲她发脾气,她越来越难以忍受,看吴勇也越来越不顺眼。 吴勇比陆悍荇矮,比陆悍荇丑,比陆悍荇黑,就连那方面…… 她深知自家男人不太行,就是个花架子,真刀真枪上起战场来,坚持不了几分钟,时常把她吊的不上不下,当初儿子是怎么生下来的呢? 那陆悍荇,到底行不行呢? 她忍不住憧憬想象起来。 村里的媳妇聚在一起,什么荤话都敢说,她也懂了不少看男人的技巧。 看男人,先得看他鼻子大不大,喉结凸不凸,小腿细不细,陆悍荇这三个条件都接近满分,再加上那一身的腱子肉,光是穿着衣服,就能看出来身材有多好。 宋娇娇的日子,得过得有多爽啊。 怪不得一个城里知青,愿意下嫁给乡下的泥腿子,原来是贪图跟男人睡觉啊,宋娇娇到底哪来的脸,整天高高在上,看不起人,不过就是个水性杨花的骚女人,真下贱。 想到这,杨珍珍心里舒服不少。 但同时,身体里还麻酥酥,生出点异样。 她屁股大,若是早就嫁给陆悍荇的话,说不定三年抱俩,五年抱仨,夫妻生活幸福的不得了呢…… 吴勇丝毫不知自家媳妇,正惦记着旁人的男人,一想到马上就能让陆家吃个大教训,他就通体舒畅,美的不得了,连饭都顾不上吃,他就赶去了铁柱家。 两个大男人一合计,索性一不做二不休,趁着陆悍荇没在家,要干就干票大的! 在老支书的帮衬下,宋娇娇总共选了十二个小工,分为六个烧砖师傅,三个装卸工,一个管杂事的,一个看门的,还有一个做饭的。 知道宋娇娇花钱请了个厨子,王夏荷心疼的宛如滴血。 “娇娇啊,反正我在家里闲着也没事干,让我去砖窑厂做饭吧,我也不要你工钱,就只是去给你帮个忙。” 宋娇娇拍拍她的手,“那可不行,爹的身体还没养好,天天都得靠您扶着锻炼身体,您走了,我爹可咋办?” 对上宋娇娇脸上温柔的笑,王夏荷总觉得她好像看出点什么,故意说这话调侃她,王夏荷羞得脸成了红苹果,整个人都快熟了一样。 宋娇娇知道她害羞,没有多说什么,轻巧地转移了话题。 她也只是看出点苗头,觉得王夏荷好像对陆远山有情,至于陆远山怎么想的,她就不知道了,不过两位长辈若是能够修成正果,她也是乐见其成的。 年纪都这么大了,互相有个照应,总好过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而且她跟陆悍荇注定不会一直呆在这个小村庄里,她有自己的仇要报,陆悍荇有自己的事业要去闯荡,等她羽翼丰满,至少有一定的底气回到京市,她会把陆平安跟胡大丫带走,乡下的教育水平毕竟跟不上,至于陆远山跟王夏荷想不想离开这片待了半辈子的土地,她不会强求。 第二天,宋娇娇带着十二个小工,还有曹大锤一起去了县城,得让他们先去熟悉熟悉流程,也方便接下来的砖窑厂重新开业。 两个小的吵吵着,非要跟着去,宋娇娇索性也带上他们,去备点鞭炮、喜糖之类的东西。 忙活了半天,到了下午两点多才吃上午饭,但没有人喊累,看着被收拾的有模有样的砖窑厂,众人心中都憋着一股大干一场的豪气。 只要有希望,日子就能往前过下去。 以前是没机会,也没遇到贵人,如今攀上了宋娇娇这颗大树,只要他们跟着她好好干,他们有预感,未来的日子绝对差不了。 都是人,凭什么他们活该地里刨食,活该被人看不起? 他们非得过个人样出来! 正当宋娇娇一行人,对着暖烘烘的太阳吃饭的时候,空荡荡的陆家,迎来了几个不速之客。 冬天,午后的太阳,晒得人昏昏欲睡。 富贵头窝在肚子上,趴在软乎乎的小窝里呼呼大睡,甚至打起了小呼噜。 突然,富贵耳朵动了动,乌溜溜的狗狗眼警惕地看向院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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