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师姐别跑,师弟我下山了!_第101章 冯三背后的组织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李正阳正打算回绝,却听到别墅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
    “小仙师,请放马峰一条命!”
    “冯三愿以自己的性命,换他的命!”
    马峰听到冯三的声音,面色骤变,一口鲜血吐了出来,直接昏了过去。
    李正阳微微皱眉,心中有些迷惑。
    冯三这老小子跟自己开什么玩笑呢?
    当时明明是他说自己被这个仇家追杀,希望自己可以出手相助。
    现在又要用自己的命换仇人的命。
    “进来吧!”
    李正阳迈步走出秦芳的卧室,来到楼下大厅,高坐于舒适的真皮沙发之上。
    别墅的门自行打开,冯三跪在门外,看见李正阳后拜了一拜,这才弓着身子起来。
    到了李正阳面前,仍旧跪下,面色忐忑不安。
    “说说吧。”李正阳面色平淡,语调从容。
    冯三赶忙答是,说出事情的原委。
    “我和马峰,二十年前就已经是结拜的兄弟。”
    “曾经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暗地里为某个地下组织而卖命。”
    “也造下了许多的杀孽...”
    说到这里,他眉头紧皱,似是在忏悔。
    李正阳仍旧面色从容,继续往下听。
    “也因此结下了许多的仇家,多亏我二人彼此照应,倒也勉强能应付得来。”
    说着,他又抬起头来看向李正阳,眼里满是感激。
    “还要多谢当年您在七星山下的救命,传授之恩...”
    李正阳摆了摆手,示意他接着往下说。
    这恭维的话,他已经听过好几次了。
    冯三继续说道:
    “一年前,我们二人一同出任务,却出了次意外...”
    “任务失败。”
    “他逃了。”
    “我没有办法,只能独自回到组织等待责罚,却被免除了责罚。”
    “后来才知道,他竟然先我一步回来,自己担下了所有的责任。”
    冯三说话的声音变得有些颤抖,显然情绪有些激动。
    “后来,组织决定让我对他用刑。”
    “是我亲手,折断了他的手脚。”
    冯三跪在地上,李正阳虽然看不到他的表情,却也能从他的语气中,听出他的愧疚。
    这些旁人的恩怨他本无意插手。
    不过这冯三之前送自己的和璞玉,却是极其难得。
    若非昨夜借助和璞玉的催化,自己想要解除大师姐身上的灵玉束缚,起码要再多花一倍的时间。
    那样的话,恐怕今早要制服马峰,就没有那么轻松了。
    这也算他的一份献礼的诚心。
    自己先前答应过,会出手为他解决这个马峰。
    现在看来,留他一命也没什么。
    只是......
    “冯三,让我饶他的命,可以。”
    冯三闻言,心中放松下来,赶紧感谢道:
    “多谢仙师!我定会让他洗心革面,今后不再给您添麻烦!”
    李正阳闻言没有说话,顿了一顿,继续道:
    “你的命,我也没有兴趣。”
    “只是我要问你一个问题,你给我老实回答。”
    冯三松了口气,赶忙点头。
    “仙师多次助我,恩同再造,我一定知无不言!”
    李正阳从沙发上坐直了身子,漫不经心地问道:
    “你刚才所说的地下组织...”
    “叫什么名字?”
    冯三闻言瞳孔微缩,战战兢兢地抬起头来,看着李正阳。
    在这副看似漫不经心的面孔上,他读不出更多的东西。
    心中摇摆不定。
    只因他这组织中,有个死规矩。
    不可对外人言及组织的一切信息,如有违抗者,死!
    李正阳见他犹豫,眉头微皱。
    “怎么?不能说,还是你不想说?”
    冯三的心跳猛然加快,一种无形的压迫感从自己面前这年轻人的身上,轰然爆发!
    心中暗暗感慨:
    几天不见,小仙师的实力,竟然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想到这里,又不禁感觉到一丝畏惧:
    这位可是七星山上的小仙师!
    先前必然是在自己面前隐藏了实力!
    还记得当年在山上,那位老仙师的实力根本不是自己能看透的!【1】
    【6】
    【6】
    【小】
    【说】
    继承了老仙师衣钵的小仙师,实力自然也不是自己所能揣度的!
    李正阳等了这么长时间,心中渐渐有些不耐烦,正要站起身来。
    “算了,你...”
    冯三不再犹豫,赶忙抢着答道:
    “回禀小仙师,组织的名字...”
    “叫做神锋堂!”
    “神锋堂传递命令信息,通常都是单线联系!核心信息和人物,都不是我和马峰能接触到的。”
    “就连神锋堂的当家堂主,我也只是听说过他的称号!”
    李正阳站直身子,低头俯视着冯三,眼神中闪过一丝好奇:
    “什么称号?”
    冯三咕咚咽下一口唾沫。
    “堂主外号,玉麒麟!”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50_150676/63386162.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