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愿意嫁,人家可未必愿意娶。”裴墨讥讽地说着。 说完,又不解恨似的,将她那漂亮的充满了胶原蛋白的脸蛋捏得鼓了起来,配上她那气呼呼的红眼睛,使她有一种孩童似的可爱。m.biqubao.com 裴墨忽然想起了她的小时候,那时候她的脸蛋比现在更圆润一些,带一点不知人间疾苦的婴儿肥。 他总是忍不住捏她的小脸蛋,趁着她犯错的时候,淘气的时候。 每次捏她,她都会一把扒拉开裴墨的手,烦躁地说一句:“跟你说过,别捏我脸。” 这么说着的时候,她的脸却红了。 那时候她已经长大了,不像更小的时候,会与他撒娇,被他捏脸蛋还会咯咯笑着捏回来。 十几岁的少女,既懂得了羞涩,也有了小脾气,还有一点青春期的叛逆。 回头想想,现在的她除了个子长高了,身体发育起来了,细的地方更细,圆的地方更圆,心智方面倒像是一直没长大似的,停在了十几岁的叛逆期。 想起十几岁时她就偏爱和他对着干,还动不动就脸红,那时候或许也有一点点对他的喜欢么? 裴墨的思绪被遥远又真切如昨日的回忆勾着,一时不愿意回来了。 任水心从她鼓鼓的脸蛋里,发出毫无气势的轻笑,讲话时像嘴里含了一口桃子,乌鲁乌鲁的,“裴总这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么?” 裴墨思绪被她扯回来,近乎残忍地在她耳边低语:“他心里爱着的,是林小柒,你不知道么?” 任水心顿时蹙眉,她就纳了闷,怎么谁都喜欢林小柒! 那尘封起来的挫败感,再次向她洪水般袭来。 她又一次品尝到了自己被霍聿森无情拒绝的苦涩。 但到底已经品尝过太多次,如今即使回味,也没有了当时那种钝刀子割肉一般的痛。 她把脸一转,躲开了裴墨的手。 可恨,这家伙把她的脸都捏酸了。 “喜欢就喜欢呗,林小柒都结婚了,他还能怎样。我喜欢聿森哥哥,他喜欢林小柒,我俩结婚,这叫抱团取暖,正好!” 裴墨将放在她腰上的手一紧,使她紧密地贴在了他身体上。 她像一簇活泼的小火苗,不停地跳动着,烫着他的肌肤。 “有我在,你还想和别的男人抱团取暖?” 他无赖一般将她用力抵在墙上,用一只手便钳住了她乱动的两只小爪。 她的脸红透了,呼吸快得像刚进行了一场百米冲刺,裴墨从她眼里看到惧怕,也看到了更多期待。 哦对了,她说她需要男人,一天也不能没有男人。 “这么想?” 他坏笑着,轻车熟路,仿佛回家一样,闭着眼也能找到路。 她挣扎,挣扎中又带着一点点迎合,迎合中又带着抗拒,像一只凶悍的小奶猫,张开口,用两排细细的小嫩牙咬着裴墨,又痛又痒。 她一边抵抗一边不停地喊着:“上次你说过,那是我们最后一回,混蛋,你怎么说话不算数……你别碰我,我嫌你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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