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林小柒对霍聿森撒娇的样子,慕北卿心中莫名一阵烦躁。 他厌烦地看着那两人,冷哼一声,“出了这么大的事,他还有心思卿卿我我。” 他说这话,绝不是在称赞自己的对手心理素质强大,更多是对霍聿森儿女情长的不屑。 在派人跟踪林小柒的过程中,他也顺便观察过霍聿森的做事风格。 霍聿森会为了女人,公开自己已经不再失明的事实,一下子暴露了他积攒的实力,从而浪费了他多年的计划,使他自己处于完全被动的局面。 后来为了那林小柒,他还不惜得罪任先生那样的人,损失了大量的合作机会。 而他原本可以借助任先生,弥补暴露身份后的损失。 单单就这两件事,就能看出来,这人没什么魄力。 一个会为了女人改变自己计划的男人,能有多大出息。 竟然也值得那林小柒那么喜欢。 而所有这些事情,如果放在慕北卿身上,他会采取完全不同的做法。 他虽失去了一部分记忆,但自认为个性并没有改变。不论过去的他,还是现在的他,都是一个理智而克制的人。 情情爱爱,亦或女人,这些从来不是他的优先项。 即使他听人说,过去的他对那林小柒很在意,他相信,自己也绝对不会把那林小柒排到事业之前。 一旦把女人放在了首位,人就会变得软弱,失败只是早晚的事。 这么想着,他轻哼一声,或许是他太把霍聿森当回事了。 对付这样的人,根本不用那么复杂。 旁边的女助理夏梨也看着霍聿森那边,这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大概没有听出慕北卿话语里的讥讽,感叹道:“但是大部分女人应该都喜欢霍少这样的男人呢。” 慕北卿皱眉看了她一眼。 可能以为慕北卿是要她说下去,这姑娘继续说道:“就是那种,不管外面是什么兵荒马乱,只要在他的怀里,就能永远感觉到安全……” 慕北卿眉头皱得更紧,怀疑人事部门是想跟他开玩笑,才把这个恋爱脑女孩推荐来。 单凭她刚才那一脸向往地讲出那样的话,已经足够慕北卿解雇了她。 他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淡淡附和了一句,“哦,是么。” “是啊,大部分女生都喜欢这样的,”夏梨认真说着,向他这边看了一眼,眨了眨眼睛,突然话锋一转,“但我不喜欢,嗯,我非常讨厌。” 慕北卿挑眉,他并不关心这女孩喜欢什么男人,但听到她这样说,还是略感欣慰。 原本想解聘她的话,暂时收了回去。 “那边怎么样了?” 夏梨看了眼手中pad:“起火的仓库里刚好是霍先生现在最难获得的原材料,现在全毁了。” 夏梨卖关子似的,话音一顿,然后对慕北卿说:“因为供货商刚刚跟我们签了独家长期合作。” 也就是靠她拿下的那家供货商。 因此说这话时,这姑娘满脸自豪,就差把“总裁夸我”几个字写在脑门子上了。 慕北卿看了这姑娘的傻样子,按了按眉心,本来想夸她的话,同样没有说出口。 他对前排司机说:“开车吧,先送小夏回去。” 在夏梨诚惶诚恐的道谢中,车子启动了。 慕北卿则把目光瞥向餐厅门口那边,林小柒正走进去。 看着那道纤细背影,他又转了转中指上的那枚戒指。 她会答应他的请求么? 如果她答应了,那霍聿森会是怎样反应? 忽然有点期待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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