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声甜甜的聿森哥,听起来相当熟悉。 林小柒闻声看过去,果然看到了昨晚那名高个子,纤细腰,大长发的美丽女子。biqubao.com 就是那个在霍聿森面前有着特殊权限的女子。 那女子正坐在一个餐位上,笑着朝霍聿森这边挥了挥手。 司徒寒看看那女子,看看林小柒,转而对霍聿森说:“林澜这是还没出戏呢。” 霍聿森无奈一笑,看向林小柒。 林小柒不懂司徒寒的意思,也不去看霍聿森。 她只是眼神平静地盯着前面,好像全然不在意那个叫“林澜”的女孩。 霍聿森松开她的腰,想来牵她手,可两人的手指刚碰到一起,林小柒的手便不着痕迹地躲开了,放进了大衣口袋。 霍聿森没再强拉她的手,对林小柒说:“昨晚没正式介绍你和林澜认识,正好今天重新认识一下。” 听他的语气,好像这个林澜是个很重要的人,必须要认识似的。 林小柒不动声色地说:“是聿哥的好朋友么?” 霍聿森点了下头。 司徒寒则笑着说:“青梅竹马。” 霍聿森瞪了他一眼,就好像霍聿森和那林澜有过什么曾经,而他不愿意让林小柒知道似的。 林小柒识趣地闭嘴,没再问下去,心里却闷闷的,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不舒服。 严格来说,林小柒不是个醋坛子。 有时候,她甚至有点神经大条,情敌都到她眼跟前来示威了,她还毫无感觉。 这么说,是基于她那有限的恋爱经验。 慕北卿上大学期间,林小柒经常周末时去学校找他。 慕北卿就骑上单车,载着她去图书馆,去电影院,去艺术中心,哪儿也不去的时候,就带着她去自习室上自习。 所以慕北卿的同学都知道她,也都把她当成了慕北卿的小女友。 那时候,慕北卿有很多追求者。 林小柒经常遇到有女孩给慕北卿送礼物。 但林小柒从没想过,北卿哥哥会和别人在一起。 所以即使她看见了那些女孩向慕北卿示好,林小柒也不在意。 反正最后那些女同学送的礼物,都给了她。 反正北卿哥哥永远把她放在第一位。 后来有个女孩,某天突然到了林小柒的学校等她,女孩对她说了一堆奇怪的话,意思就是让她和慕北卿保持距离,别妨碍他找女朋友。 林小柒一点没生气,甚至有点懵,其实人家都说那么明显了,她都没有第一时间反应出来,对方是在向她示威,在警告她。 现如今,怎么只是一个姑娘甜甜喊了一句“聿森哥”,自己就受不了了? 难道,以前的自己,对慕北卿不够在意么? 这么胡思乱想着,已经来到了那林澜面前。 霍聿森为小柒和林澜做了介绍。 他对林澜的介绍很简单:很多年的老朋友了,现在做室内设计。 他介绍完,林澜就对小柒补充说道:“本来我和他都约好了,三十岁,他未娶,我未嫁,我俩就在一起。” 她说着,笑看了一眼霍聿森:“没想到,聿森哥遇见了你。”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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