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间的流逝,沈家院里的人越来越多。 最后来的,是刚下班的褚玉琴。 首发&:塔>-读小说 周立学因为陪杨梨花去了下河村,所以并没有来。 本来张春暖是打算分男女两桌吃饭的,娃儿们在女桌上吃,虽然人多了点,挤一挤还是坐得下的。 可偏偏杨慧芳不乐意。 她一定要跟周解放在同一桌吃饭。 张春暖没得法子,只能在桂花婶子抱歉的目光中,另外在堂屋里支了个小桌子,又拿出碗碟拨了菜,让他们夫妻俩独自一桌。 要不是嫌洗那么多碗筷太麻烦,张春暖一开始就想把她分桌出去了。 当着那嫉妒怨恨的目光,谁能把饭吃舒心? 反正别人不知道,她是绝对会消化不良的。 饭桌上,张春暖给王心昱和小八月夹了菜,只在最开始招呼了一句,便没再管客人们了。 自家请客习惯了,来的也都是相熟亲近的人,用不着那么客气。 塔读^小说APP@更多优质免费小说,无广告在@线免<费阅<读!>^> 吃着吃着,她见王冬雪有些心不在焉的模样,便小声说道: “别想了,你不饿不用吃饭,也得把囡囡和犁头草照顾吃饱吧?我刚才去跟华成说了,你放心吧!” “说了?”王冬雪怔了怔,随后语气焦急地问:“春暖姐你跟他说什么了?他什么反应?” “没什么反应啊,他说他晓得了,今晚你们回去他肯定会跟你好好聊聊的,别多想。” 说是让王冬雪别多想,不过张春暖心里明白,她不可能不多想的。 打从周华成回来后,王冬雪虽然不像之前那般数着日子苦等,却变得非常敏感不安。 刚开始张春暖还想不明白原因。 毕竟相爱的丈夫没缺胳膊断腿,健健康康回到身边,不是应该安全感满满,日子比之前更有奔头才对吗? 怎么都不该像王冬雪这样…… 后来在根苗婶子的提示下,张春暖才明白过来。 塔读^小说APP@更多优质免费小说,无广告在@线免<费阅<读!>^> 容颜枯萎,再加上几乎没了生育能力,对于这个年代的女人而言,便好似屋顶瓦片上的杂草。 虽然还长着根,却经不起一场风雨。 也是在认清了这个事实后,张春暖才惊觉当初褚玉琴的建议,是多么明智。 她不知道王冬雪心里是否有过哪怕一丝悔意,如果换作是自己,此时应该已经后悔不已了。 归根结底,她哪怕已经为了更好的生活而被这个时代同化,内心深处却仍是后世的张春暖。 与此同时,堂屋里,杨慧芳看着小桌上的饭菜,并没有第一时间动筷。 她瞧着狼吞虎咽的周解放,眸光中划过一抹嫌弃,撇了撇嘴,娇声问道: “解放,浩然叔家的饭菜真丰盛,为了请咱们吃饭,他真是破费了!” 周解放夹了个油焖大虾,三两口就把两寸长的虾子吃掉,嘴里还残留着食物,含糊不清道: “嗐,这算什么丰盛哦!我跟你说,之前我听明达哥说过,有几次浩然叔家请客,还有鹿肉呢!”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APP,&~更多.免费*好书请下载塔~读-小说APP。 “鹿、鹿肉?!” 杨慧芳怀疑自己听错了。 毕竟她活那么大,别说吃鹿肉,就连鹿都没见过。 “是啊,鹿肉,过年时浩然叔请客,还拿出有钱都买不到的鹿鞭炖汤喝!” 杨慧芳越听眼睛越亮,眼角余光瞥到周解放只顾着吃,又开口问道: “那浩然叔是打猎很厉害吗?不然他哪里来的鹿肉呢?” 周解放抽空摆了摆手,指着堂屋大门外,说道:“浩然叔不会打猎,我小叔和刁太爷打猎比较厉害,不过他们也没猎到鹿……我们铁牛山外围好像没有鹿。” “那浩然叔是哪来的鹿肉?”杨慧芳追问道:“不说鹿肉了,就是这么多的肉和排骨,都很难得。” 杨慧芳说着,想到自家的伙食,面色一黑。 她家有个远房亲戚管着市里的一个黑市,为了巴结她爸,三天两头给家里送吃的。 原文&来~自于塔读小~说APP,&~更多.免费*好书请下载塔~读-小说APP。 再加上她爸跟市屠宰场也有熟人,家里虽说不像其他人家一样,十天半月都见不到荤腥,却根本没法像沈家这样,一副放开了吃的架势。 杨慧芳问出第一个问题时,其实是想听到周解放说出,沈家打肿脸充胖子的答案的。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沈家这样的请客规格,竟然是常态。 杨慧芳心中暗暗琢磨,如果能把周浩然的肉食来源搞清楚,自家是不是可以从中获利? 就在她陷入思考时,眼前多了一双夹着大块排骨的筷子。 顺着拿着筷子的手往上看,杨慧芳对上了周解放的眼睛。 “慧芳你在想什么?快吃啊!我跟你说,春暖婶娘做的菜最香了!今晚就这道板栗排骨是春暖婶娘亲手做的,你快趁热吃。” 看着周解放亮晶晶的眼睛,杨慧芳心中有那么一丝感动,但这一点感动,在看到他筷子上粘着的食物残渣时,顿时烟消云散。 就算给他安排了市里的工作,也改不了泥腿子的邋遢习惯! “哎呀不用你给我夹,我想吃什么会自己夹的!” 塔读小说,无广>告^在线免。费阅&读! 杨慧芳挪开自己的碗,不让那块排骨落到碗里。 “对对对,你自己夹,自己夹!”周解放还不知道自己被嫌弃就,乐呵呵地张大嘴,直接把婴儿拳头一般大的排骨塞进嘴里。 杨慧芳见状,立马低下头,不去看周解放。 她怕自己再看下去,不仅会没有胃口,说不定还会被恶心到呕吐。 之前她怎么没觉得周解放那么恶心呢? 杨慧芳的脑海中突然浮现出白天时第一次见到周浩然时的场景。 虽然年纪大了一点,还结过婚,但那个周浩然可真是好看。 要是在结婚前就遇到他就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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