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凯最近非常郁闷,本来家里的催婚让他十分不爽,但为了家族利益,他还是硬着头皮去东宫提亲。 但万万没想到,东宫千金龙欢琴竟然那么漂亮,让轩辕凯一见钟情。 可上天似乎跟他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他竟然晚来一步,让别人捷足先登! 轩辕凯想要抢婚,可处处碰壁,甚至霸王硬上弓最后都成为了一场闹剧。 他轩辕凯被吊在东宫大殿上,浑身上下一丝不挂,丢尽了脸面! 心中有气无处撒的轩辕凯,把罪魁祸首认定为了是江河! 一旁的罗无敌似乎看出了轩辕凯有烦心事,上前问道:“轩辕少爷,怎么愁眉不展的?是有什么烦心事儿吗?” 轩辕凯叹了一口气,说道:“唉!女人被别人给抢了,你说我能不烦吗?” “哦?谁这么大胆,敢抢轩辕少的女人?”罗无敌好奇地问道。 以轩辕凯的身份,想要哪个女人会爱而不得? “圣门江河!他妈的,这个小白脸仗着自己天赋好,得到了老龙王的喜爱!现在已经入赘东宫了!”轩辕凯发愁道。 罗无敌恍然大悟,江河身后的圣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已经获得了龙王的认可。 “原来是那个家伙!”罗无敌喃喃道。 “无敌老弟,你知道他?”轩辕凯问道。 罗无敌冷笑一声:“那小子仗着自己是龙王的女婿,嚣张得很啊!我真是想不明白,龙王放着轩辕凯你这么优秀的女婿不选,为什么要选一个野路子出身的江河?” 一说到这里,轩辕凯就恨得咬牙切齿! “谁说不是!这小子可把我害惨了!若是有机会,我一定要将他抽筋拔骨!” 看着轩辕凯一脸憎恨的表情,罗无敌眼珠子转了转,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轩辕少,其实追女人没有那么难,谁说嫁人的女人不能改嫁?只要轩辕少你肯用心,想让那龙欢琴喜欢轩辕少您,也不是不可能。” 听了这话,轩辕凯立即来了精神。 “哦?我现在想欢琴想的是饭也吃不香,觉也睡不着,无敌老弟,你有什么好办法吗?” 罗无敌颇为神秘地一笑:“我有一朋友,与那龙欢琴关系不错,她可以替我把龙欢琴约出来,到时候我带几个人假扮坏人,上前劫财劫色,到时候轩辕少你再半路杀出,来一个英雄救美!” “这样肯定能俘获龙欢琴的欢心!毕竟哪个女人不渴望在自己最危险的时候有一个男人站出来保护自己呢?” 听了这话,轩辕凯激动了起来。 “可行!无敌老弟,这事儿要是能成,算我欠你一个大人情!” 罗无敌嘴角上扬。 他帮轩辕凯其实也没有别的目的,就是看不惯江河,想要江河跌下神坛。 “我这就打电话联系我这个朋友。”罗无敌拿出了手机。 另一边,在圣门内的龙欢琴,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看到来电显示之后,龙欢琴明显惊愕了一下。 打给她的人不是别人,是与她从小长大的闺蜜之一。 看着来电显示上于秀秀三个字,龙欢琴明显愣了一下。biqubao.com 一旁的林初雪看到龙欢琴看着手机发愣,便问道:“妹妹,你怎么不接啊?” 龙欢琴捏着手机,苦涩道:“我有点儿紧张。” “紧张?”林初雪好奇。 龙欢琴点头:“嗯,于秀秀是我的闺蜜,但是我们两个只在小时候见过,五岁之后,我父皇便不让我以真面目见人了,从此以后,我和于秀秀便只通过手机联系,一晃到现在,已经有很多年没见过面了。” 林初雪说道:“那你应该去见见她,毕竟现在你自由了。” 龙欢琴点了点头,接通了电话。 电话那边,响起了一个甜美的声音。 “欢琴,是我,秀秀!” 龙欢琴捂着手机,声音有些激动:“秀秀,我知道是你,你怎么突然联系我了?” “我听说你到京城了!我现在就在京城住!咱们这么多年没见过面了,不出来见一面吗?” “我……” 龙欢琴犹豫了。 江河交代过,让她待在圣门里,哪里也不许去。 “哎呀,欢琴,我现在对你的印象还停留在你五岁那年!这么多年没见,我都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我在万达商场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说完,于秀秀不给龙欢琴拒绝的机会,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龙欢琴看着手机,十分犹豫。 她是一个相夫教子的好女人,对老公的话是言听计从,但是现在,一边是江河的嘱咐,一边是多年未见的闺蜜,她犹豫了,不知道自己该选择什么。 此时,林初雪拍了拍龙欢琴的肩膀。 “放心去吧,江河这边有我,他不敢怪你!安全方面,你也不用担心,我让疯屠跟着你!” 闻言,龙欢琴眼前一亮,拉住了林初雪的手。 “谢谢姐姐!” 在林初雪的安排下,疯屠跟着龙欢琴走出了圣门,一起如约到达了万达广场。 在万达广场的门口,一名身材苗条,穿着性感的女人已经等待多时。 女人一身的奢侈品和名牌,颜值可以打八分,在网络上也属于女神级别的人物。 于秀秀,网络主播,在网上拥有一百多万粉丝,属于擦边女主播。 而年纪二十八岁的于秀秀,在京城坐拥上亿的豪宅和数千万的豪车,这些可不是擦边跳舞可以带来的。 于秀秀还是京城有名的一朵交际花,无数大少都当过她的男朋友。 其中包括罗无敌。 此时,于秀秀正拿着自己的水果手机跟罗无敌通电话。 “无敌哥哥,咱们可说好了,我把龙欢琴给约出来,你就把将臣一品的那套价值三个亿的别墅送给我!” “真的吗?无敌哥哥你也太好了!不说了不说了,龙欢琴已经到了,我去接她!” 挂断电话之后,于秀秀小跑着刚从车子下走出的龙欢琴。 “欢琴!是你吗!” 于秀秀一脸的雀跃。 而龙欢琴在看到于秀秀之后,也是愣了好久。 “秀秀?” “是我啊欢琴,哇!你也太漂亮了吧?没想到堂堂龙王千金竟然这么漂亮!真是惊艳到我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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