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远古后成了野人娘子_第2848章 喜爱森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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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早开始,乌鸦就是喜瑞,报喜的象征。
  同时,乌鸦也有负面新闻。
  它感受到人类的死亡就会出现。
  那些不想死的人类,看到有乌鸦出现,就愤怒的把它传成有它出现的地方,就会死人的说法。
  再者,乌鸦喜欢吃腐肉。
  在食物不充足的情况下,人类认为有乌鸦出现的地方,就会有食物。
  得到食物人类就说乌鸦是吉端的好鸟。
  没找到令物,发现人类尸体了,人类就说乌鸦是晦气的代名词。
  可在神话中,乌鸦可是被称为天帝神的儿子,名为金乌。
  乌鸦也是种很聪明的鸟类,被寓意为智慧的化身,有着超强的记忆和解决能力。
  也寓意着独立和自由,因为它在天空自由飞翔。
  乌鸦反哺也是人类最喜欢的孝道,又被称为‘孝鸟’。
  只是不管什么事,或什么鸟,总是会有反面。
  从而不知怎么,传着传着,就把乌鸦传成了灾难的说法。
  阿妖听着萧瑟解释乌鸦的来历,惊呼出声:“哇,没想到神鸟居然还有这么多说法?”
  “我还以为神鸟就是小龙鸟呢,原来不是。”
  萧瑟低头苦涩一笑,小龙鸟也只是现在有。
  在她们现代,早就没有龙鸟这种神鸟了。
  变异变小的老鹰也远离人类,保存它们的野性和实力。
  虽然也很厉害,但和展开翅膀,有七到十几米的龙鸟来说,真的是太渺小了。
  可就是这种渺小,老鹰也不是普通人能看到的。
  “像小龙鸟这般大的龙鸟,我们那里已经没有了。”萧瑟不想让阿妖乱猜,“跟它翅膀大的龙鸟还是有的。”
  阿妖瞳孔瞪大,撇嘴,一脸嫌弃:“翅膀那般大的龙鸟!那也太小了吧?别说坐两个人,就算是坐你一个人都不行。”
  这话真扎心,又是事实。
  萧瑟苦笑一声:“是这样没错,但这是事实。”
  阿妖微眯眼迎向利剑般的阳光:“我还是喜欢小龙鸟。”
  又大又凶又厉害,抓野兽就没空过手。
  所到之处,每一只野兽都要对小龙鸟臣服。
  不臣服那就死。
  若是小龙鸟变成那么小的飞鸟,抓到的食物除了让它自己吃饱,真就没有任何用处。
  不过,就算小龙鸟变成小小鸟,阿瑟也会养着它的吧。
  就像这太阳这般,无论它的阳光,是如早上那般清冷,还是像中午那般的灼热,它都还是人类喜欢的太阳。
  阿瑟说过,若是人类没了太阳,连野草她们都没得吃。
  阿妖想到船上因为没有太阳而不能生长的植物,就打了个颤抖,抖抖手掩饰自己的尴尬:“太阳好温暖。”
  “嗯,我喜欢太阳。”萧瑟抓着树枝稳定自己别掉下去,“夏天晒背,冬天温暖。”
  阿妖笑脸如花:“嗯,我其实很喜欢森林。”
  萧瑟侧头望着她:“我只知道你喜欢在森林中荡藤蔓,没有想到你喜欢的居然是森林?”
  阿妖感受脸上阳光的温暖,笑的眉飞色舞:“是啊,所有人都以为我贪玩,不想管事,才会一个人在森林中晃荡藤蔓。”
  “其实啊……”
  阿妖止住话头,晃了晃双腿,一点也不害怕自己会掉下去。
  这么高,又这么茂密的大树,就算她掉下去,她也能在掉下去的过程中,稳住自己不摔死。
  顶多就是被树枝刮出十几条伤痕来。
  “茂密的森林温度比外界低,夏天在里面很凉爽。”
  “冬天的茂密森林中,挡住北风吹不进来,比山洞暖和。”
  别以为有山洞里有篝火,就很暖和。
  错的。
  她是族长,她得管着族人们,她不能自私的把所有好的都扒拉到自己身边来。
  其实族长做的很累,要照顾到所有的族人,以及其它。
  阿妖烦了,累了,就喜欢去森林中荡藤蔓,以此来肆放她烦闷的心情。
  若是遇上野兽,和对方来一段飞跃,或者是拳头与拳头的碰撞,真的超兴奋。
  别的族人害怕森林的黑暗和危险,她却喜欢的不得了。
  萧瑟看着面向太阳的阿妖,眼里有着心疼:“她们不懂你,我懂。”
  “所以你是我的。”阿妖回头笑望她,“从夜风手里抢来的。”
  萧瑟陪着她哈哈大笑,和她说了端端的事。
  阿妖听的双眼布灵布灵的直泛光,最后还来了一句:“那你怎么不把她带到这里来?”
  萧瑟张了张唇,一个字都没发出来。
  阿妖见她一脸懵愣,好心提醒她:“你是大祭司,你一定能把她从你部落带到这里来?”
  萧瑟:“……”
  不,她在这里受苦,背井离乡就算了,万万不能让端端也跑到这里来。
  不过想想,若是端端来到这里,定是要带着所有的勇士们,三天攻打一个部落。
  最后统一远古部落,成为女帝,站在最顶端。
  萧瑟想着高举长剑,头戴花环,身着兽皮的端端,睥睨天下的样子,就忍俊不禁:“她不愿意。”
  端端的愿望是保家卫国,家里人又都那么宠她,她可不会舍弃家里人,跑到这里来当雄性的雌性。
  阿妖一脸可惜:“那太可惜了,还想着,若是她来了,我定是能和她成为好伙伴。”
  好似说错了什么话,阿妖话锋一转,冲萧瑟露出讨好的笑容:“当然,我和你也是最好的好伙伴,对吧?”
  萧瑟微笑,原来是害怕自己吃醋啊。
  “当然。”
  萧瑟学着阿妖的动作,双手撑在身后的树枝上,仰头看向迷眼的阳光。
  自太阳落下的位置来看,此时应该是下午三点到三点半左右。
  她们再走两个小时,就要停下来休息过夜。
  在这种茂密的森林中,总是黑的比外面早。
  萧瑟感受了阳光的温暖后,对阿妖道:“可以了,走吧,不然阿恐真找不到我们。”
  她们荡藤蔓走了,夜风一定会让阿恐追着她们的气味寻来。
  现在她到上了大树上,阿恐定是要寻找一翻。
  可莫让阿恐担心。
  万一它又跑回到夜风那里去告状,惹的夜风着急了,那男人可不太好哄。
  “好勒。”
  阿妖就着她刚才撑着的树枝往下一晃:“下来吧,这树枝可以承担你的重量。”
  萧瑟心生感动,阿妖原来是在替她试树枝承受的重量,真暖心。
  她正要下去,头顶传来一道尖戾的鸟鸣声。
  萧瑟欣喜,扬唇笑望头顶:“小龙……”
  下一瞬,她瞳孔骤然瞪大:“卧……”
  她想松手掉下树枝时,已经晚了。
  一对大爪子抓着她手臂,连带着那根树枝把她给拽走。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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