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她不也深得婆婆的喜欢。 安悦想起刚结婚的那段日子,其实也是很幸福的。 只是她当时身在福中不知福而已。 如今,她想再过那种幸福的生活是不可能的了。 因为,最爱她的男人已经离开了她。 “安悦,走,吃饭。” 雨晴招呼着安悦,还暗示两个孩子去拉安悦。 秦凡和秦月都是聪明的孩子,跟雨晴又很有默契,立即就走到安悦的身边,兄妹俩一左一右地拉住安悦,秦凡说道:“妈,我们去吃饭。” “好。” 安悦一边手拉着一个孩子,笑着说道:“以前就知道你爸做菜好吃,不过我很少有机会尝到你爸做的菜,今晚真有口福,能尝到了。” 秦凡很骄傲地道:“我爸爸还有叔叔们都会做菜,二叔做的饭菜最好吃,我再大一点,就跟二叔学做菜,我喜欢做菜。” 听了秦凡的话,安悦低头看看他,笑道:“凡凡长大后想当厨师吗?” “我喜欢做菜不一定要当厨师呀,就像二叔那样打理酒店,从事餐饮业不行吗?” 商人家庭的孩子,打小就懂得做生意。 秦凡是才五岁,已经有了自己的目标。 他长大后就想像二叔那样,打理大酒占,从事餐饮行业,不过他想自己创业,不想继承家业。 爸妈都跟他们说过,亲爸给他和妹妹留了不少的家产,他们长大后就要接过来打理。 那是亲爸留下来的,秦凡想着无论如何也要保住,但是他想先自己创业,创业不成功的话,再接管亲爸留下来的事业了。 若是他能创出一番天地,就让妹妹接管和打理亲爸留下来的生意。 当然了,这些话,秦凡并没有跟大人们说,他毕竟才五岁,目前最主要的就是好好学习,多学点东西,长大后才能像爸爸那样,文武双全,多才多艺,娶老婆都容易点。 哈哈,他想到哪里去了。 爸爸娶老婆看着容易其实也挺难的吧。 大人们都笑了起来。 雨晴直夸秦凡有志气。 沐长风从厨房里端了菜出来,说着儿子:“长大后,凭你自己的本事撑起一片蓝天,那才是有本事。” 秦凡猛点头,“爸爸,我一定会凭自己的本事的。” 江若君笑道:“现在说那些还远着,若是创业失败就回来继承家业。” 安悦也说道:“你们的亲爸留下了不少产业的,接管你们亲爸留下来的生意,能够扩大生意版图就很不错了。” 不管是在沐家还是在秦家,秦凡都可以不用那么拼的。 不用像别人那样白手起家。 秦凡说道:“我就想靠自己。” 秦月附和着:“我也要靠自己!” 沐耿夸赞着:“好好好,有志气!” 虽不是沐家的种,但养在沐家,按着沐家培养孩子的办法培养出来的孩子,就是有志气。 沐耿对于自家培养孩子的方法自信得很。 很快,沐长风炒的几道菜都端了出来,摆在餐桌上。 晚上,大家吃得少,他便没有做太多菜,几道菜,大部分都是雨晴喜欢吃的,除了是雨晴爱吃的便是两个孩子喜欢的。 普通的家常菜,却吃出了山珍海味的感觉。 安悦想,以沐长风和雨晴的感情来看,小夫妻俩就算是粗茶淡饭,也会觉得比山珍海味都好吃的。 晚饭后,雨晴要出去散散步,消消食。 她邀请安悦陪陪她,还有两个孩子。 安悦本能地道:“雨晴,我已经厚着脸皮蹭饭吃了,不好意思再打扰你们,我先回去吧。” 一天不在家,也不知道秦文天夫妻俩闹成怎么样了。 唐玉琴会不会提出离婚? 想来秦文天不会同意离婚的,他们俩不离婚,感情也回不到最初,唐玉琴虽温柔软弱,对爱情却专一得很,眼里融不得一粒沙。 秦文天做过的事就是一根刺,扎在唐玉琴的心上。 如果不离婚,唐玉琴备受煎熬,早晚会像天宇那样抑郁的。 唐玉琴很无辜,安悦并不想她死,但想到天宇,她的那点心软便荡然无存。 难道,她的天宇就不无辜吗? 秦文天害得她失去了最爱她的男人。 她也要让秦文天失去最爱他的女人。 唐玉琴要怪,要恨,要怨,就找秦文天。 “饭都吃了,再陪我散散步,消消食,还在乎那点时间吗。走吧,妈,你们去吗?” 雨晴问着婆婆和两个孩子。 “妈妈,我不去了,今天玩累了。” 秦凡走到爷爷的身边坐下,坐下后,小身子就倒靠在爷爷身上,爷爷很快就将他抱在怀里,让他坐在大腿上。 秦月也不想走。 江若君更不用说了,她笑道:“你们俩出去走走吧,安悦,陪陪雨晴,我再看会电视。” 说着,她抱过了秦月。 爷孙俩亲亲热热的。 雨晴笑了笑,对安悦说道:“安悦,你不陪我,就没有人陪我了,我每天饭后都要散散步消消食的,不走一走,撑得难受。” 安悦想说沐长风呢。 雨晴一句话就让她答应了,雨晴说:“你娘家人的下落,我们帮你打听到了。” 曾经是情敌的两个女人出了主屋,沿着水泥路在院子里慢慢地走着。 “欧阳刚才将你娘家人现在的新地址发给长风了,长风转发给我。” 雨晴边走边掏出手机,点开了丈夫的微信聊天框,找到了安家现在的家庭住址,转发给安悦。 “雨晴,谢谢你!” 安悦收到了雨晴发来的地址,对雨晴感激不尽。 “不用客气,不过是举手之劳。” 安家虽说合家搬离了广城,又没有隐姓埋名,稍微一打听,就能打听到他们的地址。 “明天周一了,孩子们上幼儿园,不用陪伴,你可以明天回去看看,你妈这几年的身体不太好。” 安太太是狠心地跟女儿断绝了来往,毕竟是亲生骨肉,心里还是难受痛苦的。 长期的心情抑郁,又失眠,安太太的身体健康直线下降,几乎每个月都要去医院住上几天。 表面上对女儿心狠得很,有谁知道她这个当妈的午夜梦回时,想起安悦这个女儿,不是泪流满面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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