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虽然长相斯文,是个当医生的,但他也有一身拳脚功夫的,除非他自愿,否则就凭她,还真的无法对他用强。 若是她能成功,说明是他在放水,故意让她得逞的。 “打?怎么打?” 慕思彤没有反应过来。 他们俩下到了一楼。 慕思彤拿着药单去药房等着拿药,闲聊暂停。 等了两分钟,就到了慕思彤,她连忙过去拿药,拿了药看了看后,问着那个走过来的男人:“这些药苦不苦?” “西药,能有多苦,又不是给你开的中药,中药就苦一点,不过良药苦口利于病。” “沐医生。” 同医院里上班的同事,看到沐子恒,都会点头打招呼。 看到他和慕思彤一起走出医院,也习惯了。 大家都说,他们医院的男神沐医生,最终是被慕思彤拿下来了,医院里的年轻女护士们不够给力呀,好不容易有个男神,还被外面的人抢走了。 年轻的女护士们:……她们也很认真,很努力地追求沐医生了,但是光靠她们追求也没用呀,还得沐医生喜欢她们才行。 “我开着车过来的,坐我车回去吧。” 沐子恒没有拒绝。 出了医院,到了停车场,就遇到了安悦。 安悦是要去住院部大楼的,她应该是刚停好车,从停车场出来,便遇上了沐子恒和慕思彤。 看到安悦,沐子恒停顿下来,安悦也跟着停下。 “安悦,你生病了?” 沐子恒沉声问着。 安悦跟他大哥打小认识,也等于是跟他们这些人也是打小便认识的,他和大哥的年纪相差也不大,就几岁而已。 就算撇开儿时玩伴的情分,仅安悦是凡凡兄妹俩的亲妈,看到安悦来了医院,沐子恒也要问上几句的。 “沐子恒?你怎么在这里?这是你女朋友?” 安悦一向关注的都是沐长风,对沐家的其他少爷,关注度不高。 沐子恒在这里上班,她还真的没有了解过,也不知道沐子恒和慕思彤的关系。 如果不是当面遇上,她压根儿不会关心沐家四少爷有没有女朋友,女朋友是谁? “我在这里上班。” 沐子恒答道,并没有承认慕思彤的身份,但也不否认,这在安悦看来就是默认了。 她上下打量着慕思彤。 “好像见过。” 慕思彤客气地开口,“安小姐。” 她知道安悦。 安悦的事儿,在广城,就是别人茶余饭后的话题。 雨晴夫妻俩继续养着秦凡兄妹俩,也是好的,要是让秦家接回了小兄妹俩,有安悦这种不靠谱又声名不堪的亲妈在身边,对两个孩子的心灵有影响。 自己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孩子,沐长风也舍不得两个孩子。 “我姓慕,慕思彤。” “哦,慕小姐,有点印象了,长风和雨晴办婚礼时,你是雨晴的伴娘之一,也是慕家的千金。慕小姐很漂亮,气质也很好,月月很喜欢你这个准四婶的吧。” 安悦对慕思彤客客气气的,她两个孩子以后的四婶呢。 是要客气一点的。 提到嘴甜的小月月,慕思彤脸上便有了笑意,笑道:“凡凡和月月都很喜欢我,我也很喜欢他们,懂事,聪明,又俊俏,可爱得很。” 当年,都不知道安悦和秦家二老是怎么想的。 那么可爱的两个孩子,说不要就不要。 没有沐长风,就不会有两个孩子的今天。 “安小姐,你不舒服吗?” 慕思彤问了沐子恒刚才问的问题。 “我没事,我好得很,搬回秦家后,我过得都不知道多快乐,他们想气死我,我不会让他们如愿的,让他们被我气得跳脚,那才爽呢。” “我大嫂的妈不是住院了一段时间嘛,我妯娌俩关系还是不错的,知道亲家母住院这么长时间,我总要过来看看的。” 慕思彤说道:“原来如此,安小姐吃过饭了吗?” 心里觉得有点不太对劲,安悦要探望病人,早上不来,下午不来,选择在中午人家要吃饭的时候过来,又空着手,不会是找麻烦的吧? 想到安悦和秦总的太太又没有过节,应该不会找麻烦。 慕思彤当自己想多了。 安悦答道:“吃了,我现在无所事事的,早早就吃过了饭,然后就过来了。沐子恒,你刚下班要去吃饭吧,不打扰你们了,我先去看看我大嫂的妈,今天好些了没有。” 说着,安悦好心情地向两人挥挥手说再见,然后挽着她的包,扭着腰肢,走了。 慕思彤的视线追随着她走,等她走远了,才敛回了视线,对沐子恒说道:“看来她搬回秦家居住,日子过得还不错,穿着新衣服,新鞋子,挽着新包,那包是新款,我上次去专柜看都还没有看到那个款式。” “还戴满了珠宝……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好好的日子,过成了这般。” 也不知道安悦和秦家二少爷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安悦和秦文天的事,慕思彤不知道。 她要是知道,大概会震惊到眼珠子都要滚落来。 安悦浑身珠光宝气的,戴着的珠宝,都是她要求秦文天送给她的,还有衣服,包包,都是让秦文天送的,当作是他上周在医院里抽她一巴掌的精神赔偿。 秦文天要是不赔她,她就将秦文天做过的事捅到唐玉琴那里去。 上周又是当着唐家大少爷夫妻俩的面,秦文天吃下了那个哑巴亏。 不得不答应安悦,在今天,周一,给她送了这些东西。 安悦刚回国的时候,秦文天差人给她送过新衣服,珠宝之类的,知道她穿衣的尺码。 送礼物,那是送得得心应手呀。 沐子恒不接话。 他也敛回了看安悦离开的视线,淡声说道:“我们走吧。” “别人的事,我们也管不了,她要不是凡凡和月月的亲妈,我连跟她说话都没有兴趣。我大哥,因为她,被秦家误会,冤枉得够惨的。” 沐子恒庆幸地道:“还好,我大嫂是个很大度的人,知道我大哥对安悦没有男女之情,很相信我大哥。” “安悦跟我们一起长大,她和秦天宇最好了,我们都以为她和秦天宇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儿,哪知道她……想的是我大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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