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安安被卓尼那句“喜欢调教坏男人”给逗笑了。 任谁都想不到,卓尼那看似谦逊无害的外表下,藏着那样一颗狂野喜欢挑战刺激的心。 卓尼看了一眼腕表,见时间不早了,才对着林安安和徐悦挥了挥手。 “徐悦,安安,我要回家了。 你们两个也早点回到住处,e国晚上的时候总有流氓喜欢在街上晃荡,别让那些不正经的坏男人伤到你们。” 徐悦点点头说:“知道了,放心吧。” 卓尼走后,徐悦带着点炫耀的意思对林安安说道: “怎么样,我就说吧,卓尼是个很热心的人。 他除去喜欢调教坏男人这个癖好,简直就是个仗义的朋友完美的绅士。” 林安安经过刚才跟卓尼的短暂相处,对徐悦的说法很是赞同。 她点点头附和道:“你说的不错,他的为人的确很仗义。” 徐悦拍了拍胸脯:“那可不,我看人的眼光可准了! 从见到卓尼的第一眼,我就知道他是个值得相交的人!” 林安安有些好奇的向徐悦打听道: “刚才在曹初泰面前的时候,你说卓尼是来自于托马斯家族,托马斯家族很有名气吗? 还是说有什么非比寻常的地方,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家族?” 徐悦解释说:“托马斯家族只有e国本地的富商和贵族才能够了解到。 我们不是e国人,本来就不可能知道这个家族。 我也是在认识卓尼之后,才对这个家族有所了解的。 反正据我所知的是,托马斯家族是贵族,历代世袭公爵位,一心效忠e国皇室,与e国皇室的关系匪浅。 反正一般人是惹不起他们家族的人就是了!” 林安安没想到卓尼的来头这么大,甚至跟e国皇室还有关联。 她有些惊诧于徐悦会认识卓尼这样背景的人,便问道: “既然卓尼的家族这么神秘厉害,你又是怎么认识卓尼的? 他是e国人,你跟他都不是一个国家的,什么时候认识的,为什么我从来不知道?” 徐悦一边回忆一边说道: “当初我第一次逃出国的时候,在外面跑了很多个国家,跟卓尼就是在别的国家的酒吧认识的。 当时我们聊的很投缘,就交换了联系方式,偶尔会有联系。 包括这次我来e国住的房子和餐厅,都是卓尼帮我办好的一系列的手续。 反正卓尼这个人除了喜好点男色之外,是个很好的朋友。 e国的贵族有很多都喜欢摆臭架子,但是卓尼从来不这样。 你要是以后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可以找卓尼帮忙!” 林安安笑了笑说: “哪能一直找人家帮忙啊,今天卓尼这样帮了我,我都没来得及好好谢谢他。” 徐悦摆了摆手,很是潇洒的说道: “礼尚往来知恩图报,那是我们国家才有的风俗,e国人在这方面的观念很薄弱的。 从卓尼的角度出发,他今天就是仗义的帮了一个被狗男人骚扰的朋友,这种小事他不会放在心上的!” 林安安好笑的说:“看样子你对卓尼还挺了解的。” “那当然,我们都喜欢男人这种生物,肯定会聊的很投机!” 徐悦沾沾自喜的说完,很快又端正了态度,认真的扳过了林安安的肩,语重心长的叮嘱道: “安安,今天的事情我还是有点不放心。 虽然曹初泰不敢惹卓尼,但今天的事情,我们的确让他的自尊心很受挫。 我怀疑以后他还会用别的办法对付你。” 林安安跟徐悦的想法一样,都认为曹初泰不是那种会轻易善罢甘休的人。 她赞同道:“你说的没错,我以后会防着点他的。” 徐悦却不乐意了:“只是防范这怎么行? 想要避免被他算计,就得找人时时刻刻盯着他! 你的性子还是不够坚决,遇上这种事情,是一定不能给他春风吹又生的机会的! 这样吧,我派点人专门监视他,以后有任何风吹草动,我都会提前跟你汇报的。” 林安安知道徐悦是为了自己着想,反正她也不相信曹初泰会偃旗息鼓,索性直接答应了。 “行,你看着安排吧。” 顿了顿,林安安又感慨说: “明明e国这个地方我比你先来过,你也才在这边没住多久,怎么好像你比我混的好多了?” 徐悦傲娇的说道: “那当然了,我可是夜场女王! 虽然现在为了以防万一不得不暂时从良,但我这么活泼开朗,去了新地方肯定比你先适应啊! 你可不许嫉妒我嗷!” 林安安当然不会嫉妒自己的好姐妹。 她看着徐悦在e国待的这段时间,显然比在国内的时候状态好,也是由衷的为徐悦感到高兴。 曹初泰自从在酒店被一个男人侵犯后,由于伤口撕裂发炎,之后连绵好几天都在发高烧。 他昏昏沉沉度过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好不容易才把身上的伤养好。 这天曹初泰人刚要出门,就被一群催债的人堵在了家门口。 为首的男人面色不善的说道: “曹初泰,一个星期的时间到了,你事先答应还的钱筹好了没?我们今天是来要钱的!” 曹初泰本来就是为了还钱才在酒店设计林安安。 他本以为只要在酒店里跟林安安发生了关系,借着这层关系他就能当上陆家的女婿,从而得到数不尽的财富。 可是谁能想到,这一切最后都被林安安看穿了,甚至他还成了被算计的那一个。 至今为止,曹初泰都不知道林安安是怎么知道自己要在酒店算计她的事情的。 迎上催债人不善的目光,曹初泰有些心虚的回道: “大哥,我手头上没钱,能再宽限我几天吗? 等到筹够了钱,我一定会第一时间还你们的!” 男人一听曹初泰没钱,当即就骂开了。 “你这个狗杂碎!当初是怎么答应我们的? 要不是仗着你曹家大少爷的身份,你以为那些钱我们会借给你吗? 现在你人被曹家赶出来就算了,钱也还不上!怎么,我们不靠钱过日子啊? 我们不是做慈善的,时间也宽限不了!你今天必须把钱拿给我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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