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谨言皱紧了眉头:“安安,你非要这样吗? 就算曹初泰想做什么,我们不给他接近我们的机会就是了。 你要是跟他走得近遭了他的算计,你考虑过我会是什么心情吗? 我不想让你受伤,你怎么就是不明白?” 林安安安慰道: “我明白你的意思,我只是不甘心。 在e国这边,除了姑姑就只有奶奶最在乎你,其他人心里都不知道打的什么主意。 我不想你被曹初泰针对。 我今天有预感,之后曹初泰肯定还会再联系我的。 到时候我只要跟他虚与委蛇,一定能找出他的真实目的。 你不要担心我,我会保证自己的安全的,行吗?” 林安安的语气带着商量,表情也带着几分无辜。 宋谨言深深的看着她许久,最终还是在林安安恳求的目光中败下阵来。 他叹了口气,终于妥协道: “安安,我是真的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件事如果你真的想去做的话,那你就去吧。 但是你以后在跟曹初泰的相处过程中,一定要提前知会我,让我知道你在做什么,是否安全。 你去做这件事情已经很冒险了,我不能再承受任何你受伤的风险。” 听见宋谨言答应了,林安安脸上的表情也放松了不少。 她对着宋谨言微微笑了笑,直接答应道: “好,只要是曹初泰约我出去,我一定提前跟你打招呼。” 宋谨言摸了摸她的脑袋没再说什么。 事情果然不出林安安所料。 在距离她和曹初泰吃完上次那顿饭没多久,曹初泰之后果然又约了她好几次。 曹初泰约她的内容,无非就是借着粉丝的名义继续请她吃饭。 林安安也每次都赴了约。 在两个人吃饭见面期间,曹初泰从来没有做任何出格的事,依旧是一副文质彬彬的样子,谦和又有礼。 只是随着跟曹初泰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林安安渐渐发现两个人这种见面的样子有点像是在约会。 因为曹初泰不单单是每次单纯的找她吃饭。 他通常会找许多林安安感兴趣的话题主动聊。 基本上每次见面,曹初泰都会带上一束风信子或者别的花送给她。 这种举动偶尔一两次没有什么,但如果次次都这样,就显得过于刻意了。 林安安心里隐隐约约有一种猜测。 但又觉得这种猜测妄下定论有些不太好。 所以她更加沉住性子,耐心的赴约,想要以此看看曹初泰究竟要干什么。 曹初泰平时约她,要么是中饭时间要么是晚饭时间。 时间久了,连晚上两个人一起出来吃饭都几乎成了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这天曹初泰照旧约林安安吃了晚饭,地点还是柏林路的那家中餐厅。 饭桌上,气氛很和谐,餐厅里有小提琴手在拉着音乐。 曹初泰穿着一身绅士的英伦服装,从怀里掏出来一个盒子,隔着餐桌推到了林安安面前。 林安安盯着那个盒子,有些好奇的问他: “这里面是什么?” 曹初泰微笑着说: “是送给你的礼物,打开看看,看看喜不喜欢。” 林安安根据盒子的尺寸,猜测这里面躺着的不是一条项链就是手链。 但她还是装作浑然不知的样子,淡定的打开了盒子。 这件包装精美的盒子内,静静的躺着一条流光璀璨的项链。 上面的蓝宝石和钻石交相辉映,在餐厅的灯光下映衬得更加光彩照人。 林安安只看了一眼,就从这独特精细的做工上看出来这是她比较喜欢的一个奢侈品高定的新款。 曹初泰腼腆的说道: “当初看到这条项链的第一眼,就觉得它一定配得上你。 所以我就把它给买下了,希望能够以此博你一笑。” 林安安掂量着手中项链的分量,知道这种高定的项链已经不是曹初泰现在的经济情况能够负担得起的。 于是她认真的看向了曹初泰,问道: “你已经不是曹家的人了,现在怎么买得起这个的?” 曹初泰拘谨的笑了笑说: “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你只需要告诉我你喜不喜欢就好。” 林安安将那条项链从盒子中拎了出来,放在手上转了两下,说道: “我一直很喜欢这一家的首饰,他们家每年出的新款我都会买。 所以结果是毋庸置疑的,我当然喜欢。” 曹初泰脸上露出了果然如此的表情,随后认真的说道: “你喜欢就好,起码证明我没买错。” 林安安打量着他,终于问出了自己心底的疑惑。 “你送我这么贵重的项链到底是什么意思?” 曹初泰张了张口,欲言又止了几次,终于开口说道: “因为我喜欢你!” 林安安差点没怀疑自己听错了,她难以置信的看了他一眼,反问道: “你说什么?” 曹初泰深吸了一口气,缓和了半天之后,才鼓足勇气说道: “林小姐,实不相瞒,以前在电视上看到你的时候,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 当时我在曹家每天有很多事情要处理,也没办法去你的国家找你,所以只能从电视和微博上关心你的动态。 后来我知道你是我哥哥的女朋友之后,也一直按捺着对你的心思,从来没有逾矩过。 只是后来我发现,我越是跟你保持着正常距离,我的心里就越不开心。 直到后来你跟我哥一起回了国,我的心从此就空了。 这次重新又在e国看见你,我才发现我根本压制不住心里对你的爱意。 所以我想要冒昧的给你索取一个机会,让我代替我哥,跟你在一起!” 这一番深情表白属实把林安安吓到了。 她消化了小半天,才终于明白过来曹初泰是什么意思。 林安安讽刺的对他笑了笑说: “所以你这一段时间一直约我出来吃饭,就是因为这个?” 曹初泰认真的点了点头: “是的,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把你约出来,所以只能用了粉丝的名义。 以前关注你的微博的时候,我知道你对粉丝是很友好的,所以才费尽心思的约了你这么多天。 我做这一切都是因为我太情不自禁了,还希望你不要见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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