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傅家的那段时光,是傅诗雨人生最得意的神坛,她得到了一切,更是过惯了那样的日子。 一朝把她打回原形,把她扫地出门,她怎么能不恨? 她恨不得林希颜从来没出现,恨不得傅沉君没有那么冷酷无情,但事实上,她就是被抛弃的那一个,没人在乎她,没人爱她,她喜欢过好日子有什么错? 不指望那些金银珠宝,难道指望有人对她付出感情吗? 感情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 傅诗雨面色铁青,几近狰狞,恶狠狠的对林希颜道:“这所有的一切,都怪傅沉君!要不是他,我根本不会走上歪路,也不会沦落到那样的下场!是他把我当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意儿!是他把我捧在手心又摔在地上!他根本就没有心!” 另一侧,傅沉君的书房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男人冷漠的走上前,显然是听到了傅诗雨的控诉。 傅沉君来到近前,依旧是那副不近人情的语气,“你简直不可理喻,我赶你出门,是因为你陷害希颜,对她打了不该有的主意,如果不是你伤害她,你又怎么会被赶出傅家?” 虽然傅诗雨在傅家的时候性情跋扈目中无人,但作为掌上明珠一样被他宠了那么多年,并非真的一点感情都没有,是傅诗雨,把那些他留存的感情,一点点消耗殆尽的。 “那难道是我的错了吗?”傅诗雨指着林希颜,对傅沉君道:“如果不是她出现,影响了我在你心中的地位,我又怎么会对她出手,你一碗水不能端平,凭什么赖到我身上,只因为我跟你没有血缘关系,而她长得像应雪妩,你就对林希颜更好?” 傅沉君早已对傅诗雨失望至极,听了她的话,非但没有反驳,而是直接承认了,“你说的对,希颜就是我的亲生女儿,我对她偏心对她好,都是应该的。” 若是在以前,林希颜可能会觉得傅沉君这番话说的有点重了,但是现在,在场不会有任何一个人再同情她。 而这番话,正如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傅诗雨眼底闪过一抹狠厉,在所有人猝不及防的情况下,猛然从兜里掏出了一把水果刀,她大喊了一声,直接朝林希颜的方向刺去,“你去死吧!” 那猝然逼近的刀尖寒芒毕露,傅诗雨的势头又狠又猛,林希颜心头一跳,已经来不及躲开了。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从旁突然伸出一只手,硬生生的将那柄利刃给握住了。 刀刃划破血肉,一直割到骨头,这才堪堪被稳住。 傅诗雨面色一变,气的发抖,愣愣的看着眼前的陆筠霆,咬牙切齿,“你……” 陆筠霆一把将水果刀夺了过来,甩向了一边,刀身被甩出去老远,拖拽了一路淅淅沥沥的血迹。 场面顿时混乱起来,谁都没想到傅诗雨身上居然还有凶器。 身边两个保镖眼疾手快,趁着刀被陆筠霆甩走,立刻上前一左一右的把傅诗雨给按住,傅诗雨的声音振聋发聩,响彻在整个傅家老宅大厅,“你们这群王八蛋!毁了我的一切!我要你们不得好死!啊!我要你们不得好死!” 傅沉君悬着的一口气堪堪放松下来,余惊未了的看向陆筠霆和林希颜,担忧的问:“怎么样,有没有被伤到?” 林希颜摇摇头,“爸爸,我没事。” “筠霆,你呢?” 陆筠霆把手往身后藏了藏,摇头道:“先解决傅诗雨吧,这个女人不能再留在傅家了。” 傅沉君觉得他说的有道理,立刻找来了佣人,说道:“报警,让警察把人带走。” 警察在半个小时后赶了过来,将一系列的证据交给警方之后,警察把傅诗雨带上了警车。 傅诗雨在上车的时候,还在对着傅沉君和林希颜痛骂,词汇难听的连警察都听不下去。 直到警车离开了傅家,林希颜终于松了一口气,以后再也不会见到傅诗雨了。 傅沉君说:“希颜,你刚从研究所回来,又受了惊吓,早点休息吧。” 林希颜点点头,“我知道了爸爸。” 傅沉君叮嘱完,就转身回书房去了。 林希颜转身刚要离开,就听见身后传来佣人诧异的声音,“呀,这个刀上怎么有血,谁受伤了啊?” 林希颜脚步一顿,回头看去,见到远处大理石地砖上的那柄水果刀,上面遍布了鲜红的血迹,而那血迹淅淅沥沥,一路延伸,最后的方位,正是陆筠霆。 而陆筠霆脚边的地面,有一摊还没凝结的鲜红。m.biqubao.com 陆筠霆脸色苍白,额头的冷汗都渗了出来,正抿唇站在那里,可怜兮兮的看着她。 像一只受了伤需要被主人关怀的小狗。 林希颜终于反应了过来,刚才傅诗雨冲向她的时候,确实是陆筠霆挡在了她面前,只是她以为陆筠霆没受伤,而陆筠霆的身手,一直以来都很不错。 但她好像忘了,傅诗雨那么狠辣的冲刺方式,又猝不及防,即便是高手,也不可能给挡住。 林希颜感觉自己的心被什么东西狠狠刺了一下。 佣人也眼尖的发现了陆筠霆的手受了伤,“姑爷的手受伤了,快、快拿医疗箱啊!” 林希颜走上前,掰着陆筠霆的胳膊,将他的手给拽了过来,这一眼看过去,直让她心惊肉跳。 陆筠霆的掌心和手指,有两条切面深可见骨的割伤,表皮被刺破,露出内里鲜红的血肉,而伤口还在往外不断的渗血,就像是怎么也止不住一样。 “不用拿医疗箱了,医疗箱没用。”林希颜对着要走的佣人喊了一声,随后对陆筠霆道:“去医院。” 陆筠霆的伤口太深,里面的神经和血管都被切断了,必须要去医院做缝合手术。 他这个傻子,受了这么重的伤,居然一声不吭抗了半个小时! 林希颜胡乱的把衣服撕开一条,缠在了陆筠霆的手上,然后抓着他就急匆匆赶到了医院。 手术是林希颜亲自操刀,用了整整两个小时才把陆筠霆的伤口给缝合起来,即便打了麻醉药,缝合伤口的过程看起来仍然触目惊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0_150299/73837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