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饭,准备开车回家接着睡觉的白无幽,路上发现了夜店…… 刹车停下,看了看夜店的大门,又看了看时间,晚上十一点多了,快十二点了。 这个时间,是去喝一杯,再回家睡觉,还是直接回家睡觉? 这真的很难让人选择啊。 抛硬币吧。 遇到难以抉择的事情的时候,抛硬币,让老天爷帮着选,老天爷是公平的,他选的一定没错,毕竟天意不可违。 白无幽从空间拿出了一个硬币,向着车顶一弹……… …………………………… “小哥,来一杯苦艾酒。” 白无幽坐在吧台边的凳子上,大声的对调酒小哥要了一杯苦艾酒。 “好的先生。” 小哥笑着点了点头,转身去拿酒,给白无幽准备调制苦艾酒。 等待的时间里,白无幽坐在凳子上,看着清凉美女们,伴随着dj舞曲肆意的扭动着身体,挥霍着青春。 没错,白无幽还是来了,他要喝一杯再回家睡觉,毕竟他一个多星期没喝苦艾酒了,他想喝了。 抛出的钢镚白无幽没看,他没有去看老天爷帮他的做选择,他选择了从心。 因为,当面对两个选择时,抛硬币总能奏效,并不是他能给你正确答案,而是在你抛出硬币的那一秒里,你突然就知道,你希望的结果是什么。 知道,你心里的答案是什么…… 至于天意不可违? 呵呵…… 别搞笑了,兄弟! 人定胜天没听过吗? 而且,现代社会,不搞封建迷信。 再说了,就算有所谓的老天爷又怎么样,我不信,他就是没有,我不信,他就不顶用,我不信,他就不好使。 (老天爷:???哇偶,小伙子,你超勇哎,看我不弄死你! 系统:………咳咳。 老天爷:………您忙着,当我不存在,我不好使) 等了几分钟之后,白无幽的酒好了,点了一根烟,先抽了一口,然后喝了一点酒…… 哦………舒服,烟配酒,好朋友啊。 “帅哥,一个人啊?”一个穿着清凉,身上全身衣服的布料跟白无幽的t恤差不多的女人拿着一杯酒坐在了白无幽身边。 白无幽扭头看了看……… “我喜欢男的。”白无幽笑看着身边的女人。 “咦……没想到是个搅屎棍子,真恶心。”女人露出一副恶心的神情,拿着酒离开了这边。 白无幽并没有生气,他淡淡的笑了一下,继续看着清凉跳舞的美女,喝着自己的酒。 邱都骂得! 是不是感觉奇怪,白无幽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难道白无幽转性了吗?难道白无幽这个色狼变好了吗?难道白无幽身体不行了吗?难道白无幽要当好好先生了吗? 嘿嘿,那当然……不是啦。 白无幽虽然好色,但他还是有原则的,太乱的他嫌脏。 而刚才这个女的,是真的脏,换一种说法就是丑,丑的特别奇特。 脸比猪头还胖,五官都各有各的想法,龅牙,脸上的粉如果全弄下来,估计都能捏一顿饺子了。 太tnnd可怕了…… 说实话,白无幽有理由怀疑,刚才那个女的前世是野猪精,这一世想要投胎成为人,但是钱没给到位,让安排投胎转世的鬼神给搞了。 人身,人种族,但保留了野猪精的特点和相貌……… ……………………… “白总,好巧啊,您也在这儿。” 白无幽看着眼前职业装的汹涌的女子,先是皱了皱眉,随后想起了什么,笑了起来。 “你是,小情。” “对是我。”小情坐在凳子上,开心的说道:“没想到您还记得我啊。” “当然记得。”白无幽笑着说道:“毕竟你给我的印象很大。” ??? 小情先是一愣,印象很大?自己好像也没留给白无幽什么印象吧,要说印象好像就是一个敬业,但这种大老板会对这种有印象吗? 随后她好像知道了什么,低头看了看…… “白总,您真会开玩笑。”小情不是初出茅庐的小丫头了,虽然只有过一个男朋友,但在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懂得都懂。 白无幽笑了笑,扬了扬手中的酒杯,看着小清说道:“来一杯吗?我请客。”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你喝什么?” “波本威士忌就行。” “小哥,给这位美女来一杯波本威士忌。” 说完白无幽就跟小情聊起了天,酒好了之后两人喝酒聊天,好不热闹。 一杯威士忌下肚,小情白皙的脸蛋上,挂上了红晕,她也大胆起来,把凳子搬的离着白无幽更近了,她坐下之后,抱着白无幽胳膊,动作亲热起来。 嗯,比宋倩的良心大。 这是白无幽的第一感受。 两人聊着天,白无幽喝着酒,在幽暗的灯光下,不动声色的摸着小情的良心,小情的良心大大的好。 两人心照不宣的时候,白无幽被人撞了一下。 白无幽一回头,好家伙,入眼就是一个黑色水蜜桃。 “对不起先生。”撞了白无幽的人,对着白无幽躬身到了一声歉意。 白无幽:………这道歉够有诚意的,直接让看到良心了。 “白总?小情?!” 这声音怎么那么耳熟了,白无幽视线离开良心,歪头掠过面前的女人一看………… 我靠,瘦仙童,只不过是穿着一身运动服来夜店的瘦仙童。 “白总,您怎么来这了。”许之一看到白无幽是很惊讶的。 白无幽:……… 他嘴角抽了抽,哭笑不得的问道:“这地方我不能来吗?” “能来能来。”许之一高兴的说道:“没想到我们那么有缘啊,在这儿都能碰到您。” “许之一?”小情也认出了许之一,她对许之一印象那是非常深刻,当然还有张晓蛟。biqubao.com 不是她看上张晓蛟和许之一了,他们两个长得太放肆了,她口味没那么重。 对他们两个印象深刻,是因为张晓蛟和许之一借着看车、买车、试车的名义天天去店里面,试车的路线只有一个,那就是从车店到风雷大厦。 他们两人不买车,就是为了省坐公交地铁的钱……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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