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您回来了,老爷和太太正在客厅里等着你呢。”保姆王妈恭敬地道,她只叫了路斯明一个人,却没有叫肖与肖,因为这个女人并没有得到老爷和太太的任何,她也不敢随便乱叫。 “王妈,这是你们未来的少夫人,她叫肖与肖。”路斯明特意介绍了一下,也肯定了肖与肖的地位。 肖与肖微微一笑:“王妈,你好,你叫我肖肖就可以了。” 王妈犹豫了一下,道了一句:“肖肖姑娘,你们进去吧,老爷和夫人已经等了你们很久了。” 路老爷子和老太太也知道他们今天晚上会回来,这个混账小子,总算舍得回来了!他回来就回来吧,非要带那个女人回来,这是想气死他吗! 一听到外面的脚步声,老爷子的眉就皱的紧紧的,老太太脸色也不好,想给这个女人一个下马威。她已经听他们家老爷子说了一系列这个女孩子的‘光荣事迹’,他们路家,怎么能要这样叛逆的女人做儿媳妇? 还是媛媛好,既温柔又体贴,经常来看他们,还帮路斯明说好话。她和路斯明本来就是有婚约的,路斯明背着她有了别的女人她也不吵不闹主动放弃,她可是周家的千金啊,可是她心里一点怨恨都没有,温柔又大度,这样的女人,还到哪里去找!路斯明这混小子,就算回来了,也非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 “爸妈,我们回来了。”路斯明一进客厅叫了一声。 肖与肖也小声地叫了一声:“爸、妈。” “谁是你妈,我可不是你妈。”老太太高傲地抬起头来,眸光十分挑剔地望着眼前的女孩儿,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她,模样倒还算可以,就是听到她以前的那些事迹,让人接受不了。 肖与肖的脸瞬间就红了,在这样刁钻的目光下,她十分自卑。路斯明的妈妈虽然年过六旬,但依旧保养得体,看上去十分优雅端庄,只是骨子里有一种富太太的傲慢。 路斯明见状,将肖与肖搂的更紧一些,捏了捏她的掌心,给她无声的安慰。肖与肖缓缓抬起头来,仿佛比刚才的紧张好了很多,转过头来对路斯明微微一笑,示意自己没事。 肖与肖的视线移向路斯明的爸爸,相比之下,路斯明的爸爸就苍老许多,他头上的头发,甚至都白了不少。她记得上次看到他,他还没有这么苍老的。 路斯明的爸爸,态度可比路斯明的妈妈强势多了,也冷漠多了,他将路斯明放在桌上的补品一掌扫落到地上,冷冷地道:“混账东西,你还有脸回来,你直接气死我们好了,还买什么补品?” 肖与肖也没想到路斯明的爸爸会冷漠至此,就算不喜欢,也没必要把东西都摔了,这可是她第一次来看他们,多少也应该客气一些吧,看来她和路斯明之间的问题,比她想象的严峻得多。 “滚出去,不要再回来了,我非被你们活活气死不可!”老爷子不知道哪里来的气,将路斯明狠狠一推,路斯明被推得一个踉跄,差点带着肖与肖一起摔倒,肖与肖下意识地护住自己的肚子。 一旁的老太太顿时也捏了一把汗,想上前来扶他们一把,想到什么,终究是没有。路斯明妈妈和路斯明爸爸虽然都不喜欢肖与肖做他们的儿媳妇,但是他们的观念又有所不同。 老爷子不喜欢肖与肖,连带着她肚子里的孩子也一并讨厌,他一度想打掉她肚子里的孩子,他们路家才不要这种女人生下的孩子! 老太太不喜欢肖与肖,但是她肚子里怀的毕竟是路斯明的孩子,母亲毕竟要慈悲一些,她还是希望肖与肖能把孩子生下来,毕竟也是一条生命啊。 母亲都是很伟大的,她们爱自己的孩子,她爱路斯明,那个女孩儿一定也爱她肚子里的孩子,就算没结婚也不舍得把它打掉,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老太太也没有那么讨厌肖与肖了。大不了等她剩下孩子,再给她一笔钱,让她离开路斯明就好了。 路斯明被推得一个踉跄,瞬间脸色苍白,他想到老爷子可能会不喜欢肖与肖,但是他没想到老爷子会这么绝,东西不要就算了,还上前来推他们。 “爸,肖肖今天特意过来看您,既然您不领情,那我们还是走吧,不管您同不同意,我都会和肖肖在一起,我们一家人永远在一起!”路斯明搂着肖与肖的肩膀,决绝地转身。 老爷子都这样了,他还能让肖肖留下来受气吗? 老爷子听到路斯明这么硬的语气,顿时更气了:“你走你走,走了就别回来,混账东西,当初就不该把你生下来,这是你跟爸妈说话的态度吗!” 还说什么他们一家人永远在一起,难道他的爸妈就不是他的家人?他现在翅膀硬了,就不要他们这些老弱病残了! 路斯明没有说话,径直走了出去。老爷子的心比石头还硬,看来他是不会改变心意了,既然这样,他也没什么好顾虑的,他已经妥协带着肖肖回来看他们了,是他们自己不领情的! 路斯明不说话,肖与肖也没有说话。但是这一次她相信路斯明,路斯明一定不会再次抛弃她了。 回到车上,路斯明心疼地问肖与肖:“肖肖,跟我在一起,你会不会觉得委屈?” 肖与肖微笑着摇头:“只要你还在我身边,就没有什么好委屈。” 路斯明一走,老爷子顿时气得咳嗽起来,老太太不停地拍着他的后背帮他顺气,还不忘数落他:“你说你一把年纪是不是活该,就算不喜欢那女孩子,也没必要跟自己过不去啊,你说你刚刚要是碰到她肚子里的孩子怎么办,那可是我们路家的孙儿,你不承认我可是承认的!” “混账东西,那是他跟老子说话的态度吗,他为了那个女人,三天两头往外跑,自己老子都快病死了他也不闻不问,当初怎么会生了这么个不孝子!”老爷子一边咳嗽一边道。 “再不孝,还不是你的种,脾气跟你当年一样臭!”老太太也忍不住眼眶酸酸的。 老爷子咳嗽得更厉害了,就因为路斯明跟他一样固执,他才想改变他,让他不要这么固执,偶尔也听一听他们的话,他们活了一辈子,黄土都埋到脖子了,走过的桥比他们走过的路还多,难道会对自己的儿子有什么坏心思?他这个儿子本来就生的晚,而且还是独子,他对他的要求自然要高一些,给他娶个门当户对温柔贤惠又能帮衬他的妻子,他难道有错吗? 老爷子咳着咳着,突然咳出了一口血,一旁的老太太吓坏了:“老头子你怎么了?你可别吓我啊!” 路斯明还没离开多久,就接到老太太的电话,说他爸爸咯血晕过去了。路斯明脸色一白,赶紧掉头回去,连夜将老爷子送去了医院。 老爷子近些年身体一直不好,尤其是这个咳嗽的病,一直根治不了,即便路斯明是个很出色的医生,也没办法治好自己的父亲。 老爷子被送进了急救室,老太太坐在急救室外面的长椅上,急的眼泪直掉。 “路斯明我跟你说,你爸爸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绝对不会原谅你的!”老太太哭哭啼啼地道。 站在一旁的肖与肖也十分自责,如果今天晚上她和路斯明没有回去看他的父母,说不定路斯明爸爸就不会被气成这样了,现在只能祈祷他爸爸没事。 路斯明脸色也有些难看,他没想气他,是老爷子太固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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