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出暗号现身相见,到记完军情转身而走,清风之士没有说一句话,在场众人都觉得理所应当,眼下,军情如火。 且在孔亭话音刚落之时,前者已经动了脚步。孔什长诉说军情,用词精炼,但哪怕是再为繁复的军情,前者也能强行记住。 “孔什长,这是大河画出的草图,前方有一处山谷,倘若敌军大部队要由此而过的话,我们有二十人,就能在此阻击……” 同伴飞奔而走,清风二零七看也不看,从怀中取出一张白娟递了过去。其上所画,恰是从此地前往荆州的地形草图。 孔亭接过细看,对清风之言,他是深信不疑的。大河之士,擅长军事,他们所言能阻击敌军的地形,一定可以利用。 前方七里,鹰愁谷,大河用红色在山谷之中标注了一段。说是草图,以孔亭的见识,也能看的清清楚楚,果然可以设伏。 “兄弟,你们密营之中,还有多少人?”对清风说了一句,孔亭转身,向身后的同袍点点头,后者见了,也是转身而奔。 “密营之中,连同我等,一共八人,召回在外的同袍,当有七人可以协助孔什长设伏。”清风的回答很快,他知道对方的用意。 说话之时,十二队士卒已经跑到了高地之上,从腰间取出一个竹筒,用力一拉底部的绳索,便有响箭呼啸升空。 到了高处,声音越发高亢,最后形成一团火焰,极为醒目。 “七人?”孔亭微微颔首,立刻道:“走,带我们去那处所在,一定要快,按眼下的军情,你我还有小半个时辰可以准备。” “是!”清风闻言,转身便行,速度极快,十二队全部跟上。 二人之间的对话,皆是干脆利落,行动也丝毫不拖泥带水。对清风而言,接下来要做的很简单,全力以赴相助十二队。 他口中的七人,都是清风之士,剩下的,除了大河首领之外,皆是微尘。行军打仗这种事情,到底是清风更为擅长一些。 至于大河言中的二十人,加上面前的十二队,也是不够的。但什长下令,接下来十二队会怎么操作,已经不在自己的考虑之列。 只不过方才士卒射向高空的响箭,应该是在给后续的同袍传讯。以十二队的奔袭速度,相比后援来的,绝对不会慢。 清风想的没错,此刻已经接近黄昏了,响箭不但声音尖锐高亢,更有火光。射在半空之中,方圆十余里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后续的两个小队,看见讯号之后,是相同的动作,再度加快行军速度。飞奔之间,他们的双腿已经能形成残影,看不真切。 响箭,是山地飞龙的讯号,代表这最高等级。看见火光,必须用最快的速度往那处集中,看方向,则是密营的所在。 将近十里的路程,清风之士的速度,比十二队还要快。除了熟悉地形,经常奔走之外,他们原本就有奔跑的本领,速度惊人。 否则,也不会是他们二人前来交接了,大河自然要选择精锐。 在汉末,是有轻功存在的,似剑神王越,神耳郅臻,皆是此中高手,叶欢身边的秦思,郑毓,亦在其中,有着很高的造诣。 但与后世想像之中不同在于,轻功的运用,一般都会在复杂的地形条件下,比如说山林之中,再比如,民房极多的所在。 在那些环境之内,轻功高手的速度会极快,且有极为灵巧的走位。但若是直线竞速,他们和侦察营士卒相比,就未必能快了。 叶欢自己就做过尝试,某一次大比之中,他是和全军最优秀的八名士卒一起竞速的,最终的结果,叶大将军获得了第三。 说是第三,但从第一到第九,几乎都是一线之差。奔跑,也是要看天赋的,比如说后世的博尔特,就算得上天赋异禀。 那是真正的竞赛,但在军中,百米这种距离,只是最为基础的训练。侦察营士卒的奔跑,都在更为复杂的环境之内。 他们还要适应所有不同的天气,大雨,大雪,狂风。相对而言,更重要的事保持速度的能力,根据职责,侧重不同。 论远程奔袭,恰恰是清风的最强一项,如今也彻底的显露出来。哪怕比起山地飞龙的顶尖高手,清风的顶级人物,亦丝毫不差。 孔亭的小队,跟着二零七一阵奔行,在距离密营百步的山道,他们就见到了路边等候的同袍,恰是前者回去传递的消息。 “孔什长,大河一零九,留下两人给我,传递消息便行。”一人迎了上来,双手各拿一个竹筒,说话之时,竹筒递了过来。 孔亭熟练的接过,喝了一口方道:“就七人,眼下军情最重,不管后续同袍何时跟上,那处交给我,不会让敌军轻易过去。” 说话的时间,两个竹筒也在十二队士卒的手中传递着。内中所装,是特制的凉茶,对于恢复体力,有着一定的好处。 一零九闻言,对着孔亭重重颔首,他很清楚,这句话的背后,代表着什么。人数不够也要阻击敌军,且绝不会后撤的。 在定边军,这很正常,尤其眼前还是将军身边的十二队。他们对军人的荣誉,看的比什么都重要,其中更有将军的脸面。 十二队,尽皆如此,楚南、李云、边保、叶煌、赵小芳,但凡是十二队出去的,大战之中没有人会在意生死,只会更加勇猛。 以至于叶欢说过这样的话:“本公子的面子,的确重要,但也比不上兄弟们的性命,不是绝境,我可以不要面子的。” 虽是笑言,但听在士卒将校心中,却深有感慨。因为将军从来都是这么做的,钱财也好,名声也罢,绝不比士卒的生命重要。 只不过将军越是这么想,这么做,他麾下的士卒,就越将将军的脸面,看的比生命重要。哪怕是将军亲自说,效果也不大。 下一刻,一零九的嘴唇嗫嚅着,欲言又止,似乎颇为纠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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