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凤舞九天_第三千三百五十九章 料敌先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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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敌军的一切变化,都看在郝昭眼中,他在等,等待敌军的变化出现。优势在手,求变的是敌军,他要做的是,见招拆招。
  所有的变化,尤其是下风之中的变化,都是要承担风险的。临阵指挥,考得就是你的反应速度,军事理论吗,则是基础。
  说起来简单,却是参谋军官与一线军官的最大区别。当敌军变化之时,你的反应越快,应对越准确,越能将优势延续或扩大。
  相对而言,临阵需要你的第一反应准确,参谋军机,拥有的时间则要宽裕的多。二者本身并无什么优劣,只看用人者为谁。
  原本时空之中,最突出的例子,一定是马谡了。街亭之失,是诸葛亮的用人失误,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未必是眼光全错。
  日常的观察,诸葛亮对马谡一定是有了解的,后者或许是个优秀的参谋人才。在帅帐之内,他可运筹帷幄,以一当千。
  但领军作战,面对种种军中实务,就未必那么优秀了。尤其是临阵的那种紧迫感,加上对手的强大,才造成了失败。
  具体到底如何,叶欢已经无法探究,他就算想用马谡,估计也得再等个二十年。但街亭之战,不堵大道到底是不是失误?
  当这个战例出现在南山武院之中时,高顺和麯义的第一反应,也是上山。区别在于,他们同样会阻挡大道,成掎角之势。
  孰优孰劣,无法追究了,叶欢却可以从其中吸取教训。比如武院的那些优秀人才,一般都是先参谋,接着军中,再回参谋……
  由此往复数次之后,根据他在军中的表现,再决定具体的位置。
  先参谋有什么好处?你去问问庞统、诸葛亮、包括陷阵悍将邱泽!站在一定的高度,能培养你的大局观,种种用兵技巧。
  一旦养成了这种素质,再回到军中去学习实务,是可以事倍功半的。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是邱泽、徐盛,可以统军作战。
  无妨,优秀的参谋人才,一样是军中不可或缺。严纲对庞统,张飞对诸葛亮,麯义对陆逊,都是叶欢培养人才思路的延续。
  在高顺和邱泽对郝昭的评语之中,皆将之定位成优秀的战将,用之于临阵指挥,战场实战,会比担当参谋更加有利。
  叶欢自己的观点,和麾下战将一致,郝昭的战场感觉,是他的天赋所在。汉中之战足以证明,他的战术运用,越来越为纯熟。
  占据优势之时,敌军求变,我见招拆招,拿出具有针对性的战术。对郝昭而言,是基础,假如要更进一步,那就是,料敌先机。
  樊稠开始安排西凉铁骑,加强骑射力度之时,李通的战术变化,郝昭大致已经猜到了。接下来,青州营的攻击会更加疯狂。
  疯狂?陷阵从来不惧,比疯狂,你就能比得过我?王牌士卒心中,任何战术,我和你硬钢,笑到最后的一定是我,没有例外。
  士卒这样想,主将从来不会阻止,甚至还会鼓励,那是强军的气质养成。但身为战将,就截然相反了,你不能和士卒一般。
  张海龙挂在嘴边的那句话,什么王者就要抓住对方的弱点一顿猛揍,意气用事,这种主将,该杀头!郝昭对此耳熟能详。
  他的统领,陷阵悍将邱泽也是这么做的,兖州之战,他手中是一军,从不放过任何战术占优的机会,汉中之战,没有区别。
  “给器械营传令,攻击,攻击目标,敌军后续士卒,攻击距离,向山下延伸五十步!”不等青州营出手,郝昭军令下达。
  亲兵闻言,立刻传令,等传递军令之后再看战场,青州营后续士卒果然飞快集结。校尉的判断没有错,敌军的攻击来了。
  至于隐藏在其中两小队士卒,也没有躲开郝昭的细致观察。从敌军的行军线路上,他就知道对方想干什么,偷袭制高点。
  如此短的时间之内,能做出这般周全的安排,郝昭对李通的为将之能,有了新的认识。劲敌,他吃瘪,只是因为陷阵太强。
  对此,郝昭并未下达新的军令,神射手的安全,向来是步卒的护卫重点。郝昭的判断之中,敌军的偷袭,无法对之形成威胁。
  与此同时,半山的弓手们,随着敌军骑军的增加,也开始加大打击力度。不过一切都在郝昭的控制之中,他不要打草惊蛇。
  料敌先机,先发制人,亦要注意掩护自己的战术目的。不要在临阵指挥之中,麾下的一些动作里,让敌军看出端倪,有所预防。
  兖州之战的后半段,郝昭是吃过青州营的亏的,没办法,一员战将想要成长,必须付出失误的代价,没有捷径可循。
  但身边有强军劲卒,则可以将你的失误弥补,或者说,将损失降到最低。兖州如此,汉中之战,郝昭的临阵反应就更快了。
  也更相信麾下的士卒,比如器械队出手的时机,他就绝对不会干涉。队长可能比自己更清楚,何时出手,能给敌军最大的打击。biqubao.com
  “准备……别急,别急,再近一点,再近一点……”器械营阵地中,刘司马已经下达了军令,第一轮石弹迅速安装完毕。
  双手紧握百里镜,口中念念有词,却只有他自己听的清楚。听到校尉军令的那一刻,与兴奋同来的,是对主将意图的判断。
  “校尉如此,是要让敌军根本冲不上去,打断他们的战术变化,从头将之掐死,更能打击敌军士气,我要做到!”
  领悟的准确吗?大体准确,但郝昭却没有想,要让敌军的后续士卒冲不上来,那是刘司马自己,给器械队定下的标杆。
  “快了,快了,再来一点,再来一点……”口中不停,那是刘司马的作战习惯,每到战时,皆是如此,保持自己的专注。
  “到了,七轮射,全覆盖,打!”下一刻,他终于大喝出声。
  与此同时,没有任何的延误,轰天炮的发射之声响起,一片石弹飞上天空,划出弧线之后,猛地向青州营士卒,倾泻而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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