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凤舞九天_第三千二百二十八章 重新定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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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民夫,简直是完美的,秦别驾不禁和当时兖州作战的定边军陷阵营士卒,有了同样的感受,当时的邱泽,可是直说的。
  “将军一向以军助民,你们这样做,当将军军令为何?”邱将军深得叶欢及高顺熏陶,加上出身,看不得这些。
  “邱将军,我们也没有办法,将军军令。”蛟龙士卒答道,其实他们也不忍,但将军的军令,定边军士卒永远不会质疑。
  “嗯?原来如此,将军说的,一定有道理。”邱泽如是说。
  “哦,原来如此,将军所言,定有道理。”秦别驾听了解释,出言和当日的邱泽,几乎一般无二,但他不是定边军,有些疑惑。
  只是一瞬间而已,毕竟将军所言,定有道理。假如之前还只是传说的话,近来的所见所闻,秦别驾已经深信不疑了。
  他也只能在心里,可怜一下这些矮小能干的民夫,暗暗称赞。
  有了他们的加入,营地内的次序是越来越好了,且几乎每过一日,都有物资运到,他也见到了不少,张扬的世家公子。
  秦向不喜欢这些人,但不得不承认,来送物资的,并不讨厌。
  尤其是那个叫做杨瑞的,到了之后,听说一天一顿,也要效法。只不过人家那一顿,说是一顿,却是有鱼有肉,有酒有菜。
  一打听,才知道这位杨公子,是师叔童年玩伴,并州有名纨绔。
  纨绔这个词,随着叶欢的声名鹊起,此刻也有了一些改变。你要是鱼肉乡里,欺压百姓,对不起,和纨绔绝不沾边。
  真正的纨绔,是像张二公子,何大公子那样的,嗯,杨公子也是。
  秦向发现,不但自己不太讨厌他们,张司徒对之还十分敬重。当然,杨瑞在司徒面前,是毫无张扬之态的,谦恭守礼。
  他只是和新进赶来的满宠满大人,不大对付,言语之中,总是要针锋相对一番。也是打听了才知道,当年满大人查过杨公子。
  不过嘛,针对归针对,一旦涉及救灾之事,哪怕是满宠大人下令,杨公子也会遵命而行,那时,就没有半点针锋相对了。
  对秦向而言,这也是一种新鲜的感受。且时时刻刻存在于定边军和一众官员之中,可以有私怨,将军不管,但公事不行。
  得知秦别驾是叶门门生,杨瑞对秦向也很是客气,送酒送肉。反正规矩说的是一顿,至于一顿吃什么,也没有详细规定。
  酒是好酒,肉是好肉,人?也是好人,也许张扬一些,但对百姓,是真的好。花钱花的犹如流水,人杨公子不带眨眼的。
  “大哥说了,我等之辈,可以破家为国,区区银钱粮食,算得了什么?杨某不足挂齿,我张二哥,何大哥,才是当世楷模。”
  说这些话时,杨瑞的面上,总是得意洋洋。放在从前,秦向不免会有一拳打上去的冲动,但现在,至少人家说的是事实。
  干活?真的干,你可以说他手不能扛,肩不能挑,但不能说他的下属。大世家公子吗,能帮着搬几块石头,也算不错了吧。
  但有杨瑞在,也有一个好处,不管是何地来的世家公子,只要知道他是谁,都表现的十分听话,杨瑞之言,比司徒都好使。
  秦向尚且诧异,就更别提营中的那些灾民了,他们见惯了那些趾高气扬,欺压良善的世家公子,本性之中就带着畏惧。
  但渐渐地,他们也发现了不同,趾高气扬吗?还是一样的,但他们不欺压良善,用大公子的话说,欺压百姓,太下作了。
  大公子就是大将军,在他是大将军之前,已经是大汉最大的那个纨绔。晋阳叶家,六世三公,九代单传,大公子何等尊贵?
  也是叶欢,改变了世人对于纨绔这个词的认知,让百姓接受。
  “哈哈哈哈哈哈……兄长谬赞,谬赞了。”巡营之时,秦向听见一个嚣张的笑声,从杨瑞营中传出,他想走,来不及了。
  “哎呀,秦别驾,来的好啊,看看大哥写给我的字……”杨瑞眼尖看见了他,正愁没人炫耀了,秦别驾就是最好的听众。
  “干的很好!”一句白话,四个大字,龙飞凤舞,雄劲有力!
  “好是好,不过比起我的善积跬步,境界上差了些。”秦向心里想着,口中却道:“大将军笔力,越见雄劲,亦是据实而言。”
  秦别驾之语,有借此脱身的意思,却没有虚言。人杨公子此来,是干了很多实事的,这一点,有眼睛的人都不会否认。
  “哈哈哈哈……秦别驾不愧是师出名门,眼光高,眼光高。”杨瑞闻言,更加得意洋洋了,那些世家公子闻讯赶来,皆是羡慕。
  也只有到了杨公子这个地步,才能让大将军亲书夸赞,无比荣耀。
  “眼光高?你就不会说的别的?嗯,不能计较,他也没读过什么书,也许眼光高,在杨公子那里,就是最好的赞美之言。”
  秦别驾陪着笑,心中腹诽,你也是纨绔,和师叔相比,差的还远。
  “杨公子,在下还有巡营要务,失陪了。”在面颊笑的有些僵硬之前,秦别驾终于道,再假笑下去,真的有点累了。
  “别驾慢走,公事要紧,公事要紧。”杨瑞表现的恰如其分。
  杨公子是来送物资的,其余世家公子也是,前者和后者的区别在于,你可以说杨瑞没读过太多书,却绝不能说他没有见识。
  至于后者,都是来体验生活的,什么野菜啊,稀粥啊,对青州百姓而言,家常便饭,对他们来说,却是无比新鲜。
  其中不乏用上号的稻米,和老百姓换野菜锅饼的。一般这个时候,乡亲们都有点发傻,咋的?他吃了亏,怎么像我吃了亏一样?
  哎~~反正你们只要不欺压百姓,不干扰营地的正常次序,一切就由得你们吧。有师叔这块珠玉在前,纨绔们效法,我也管不了。
  秦别驾心中暗探,却也将这帮人的所作所为,当做是赈灾之中的一种调剂。能让心情轻松一点,总算是不差的。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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