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精确一点,三十万以上的中高档车,比豪车稍差一点。 算一笔账,在汉末,普通的百姓家庭,能买得起一头耕牛吗?或者说,需要多长时间的积累,才能买得起一头耕牛? 在光和年间,基本上一辈子也没有指望,因为吃饱都成问题,饿死人的事情,年年都有发生,何来积累?更别提买牛了。 且耕牛在汉末,也是一种稀有物资,并非你有钱就一定能买到。 就算现在,在大汉最富裕的并州、幽州,也需要家庭三年的积累。三年的积累,是资格,银钱方面,大约两年左右吧。 稍稍夸张一点,并幽尚且如此,其余地方,就是天文数字。 如此一来,耕牛的珍贵可见一斑,与之相应的,则是定边军的军功。杀敌二十,一头耕牛?熟悉吧?二者挂钩,就是社会地位。 在并州幽州,能进乡中的民夫队,乃至进入军中,是全家荣耀。 “我的天,杀敌二十,能有一头耕牛?”对青州百姓而言,就更是如此了,你跟他谈钱,说的多了没有概念,但谈耕牛? 老百姓会比你还清楚,其背后代表的价值,也才会有如此惊叹。 为什么要说这个?为了兵源呗,曹操麾下,有乐进的青州营,叶欢麾下,很多主力军中,都有青州精壮,质量极高。 无论袁绍、袁术、还是曹操,青州在他们眼中,就是兵源补充地。也造成了很多青壮为了不当兵,逃入深山,家人掩护。 要不是这次水灾,还很难有数万精壮,云集一处的景象出现。 这是机会,但凡是机会,定边军是从来不会放过的。留守在青州的先登和黑山士卒,都有招募责任,此次算捷足先登。 但在之前,他们是要执行严格的报备程序的,尤其是眼下。灾害总会过去,青壮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基础,比例一定要协调。 叶欢对此从来都是极为重视,他的精兵原则,也是出于此间。治下的整个行政体系,搭配是十分合理,才会有巨大的潜力。 青州的很多青壮,都对入军营很是抗拒,但这一次,他们却见到了一支与众不同的定边军。军纪严明,待人友善,更吸引的…… 待遇好啊,士卒看似无心的话语,无不是在宣扬定边军的好处。当然,是一种策略,但对普通士卒而言,亦是真心实意。 对百姓,不需要什么花头,真心实意,是最有效的。这种效果,在得知杀敌二十,可以凭军功领一条耕牛时,达到了顶点。 一人定边,全家不饿。这是并州最早的宣传,到了现在,已经有着很多的衍生,几乎没有家庭,会抗拒进入定边军。 普通百姓如此,世家寒门亦然,军中经历,对你日后的升迁,也会有很大的好处。且在当前,军事,永远是最重要的一环。 想入定边军,想入就能入吗?别的诸侯,是花言巧语,或者强行抓人,到了叶欢这里,你想来,还得符合我的种种条件。 身体羸弱,有先天疾病的不要,家中独子不要,超过三十五的不要,小于十七岁的不要……你要想听,还有长长的一串。 对冠军侯治下的百姓而言,这些都能背的出来,但在青州?青壮们就只剩下羡慕了,羡慕那些可以当的上定边军的同伴。 杀敌二十一头耕牛,有概率,因为你在杀敌二十之前,很可能已经……不过军中还有规矩,战死沙场士卒的抚恤,也有耕牛。 战功卓著,还能加倍,你要不了那么多,就换做银钱粮食。 且等到灾后,再度开荒之时,军中子弟,可以优先获得,租用官府耕牛的机会。租金方面,也有着相当的优惠。 三日的时间,先登军和黑山军在得到司徒和秦向的允许之后,按最为严格的程序,也各自召集了五千多精壮,效率极高。 对此,秦向觉得理所当然,假如将自己代入到百姓的位置,听了那么多优厚的条件,恐怕也会生出,当兵吃粮的想法。 当兵吃粮,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却代表了很多。定边军士卒与百姓的交流,说的都是他们能听得懂的话,最感兴趣的事。 几天之后,宣讲的人群之中,又多了一部分。他们的穿着很奇怪,看长衫,听说话,像是读书人,可偏偏都穿着一双草鞋。 “大人,将军说了,和百姓交谈,一定要平等,长衫是文气,草鞋吗,百姓们两脚泥,我们凭什么穿布鞋?” 亲兵之言,令秦向醍醐灌顶,细细思考之后,更是拍案叫绝。 不用言语,一双草鞋,沾满泥土的双脚,就立刻拉近了与百姓之间的距离。让他们觉得你可亲可劲,道理和定边军是一样的。 简单吗?很简单,但想到,且要做到,还得是自己那位素未谋面的师叔。反正随着赈灾的不断深入,秦向对叶欢越来越敬佩了。 “乡亲们,不用担心,赈灾之后的恢复生产,所需的工具,人力,可以向官府借,三年之内没有税收,徭役,三年之后再还……” “还的时候呢,可以分五年,十年,总数要还的稍稍多一些。官府也要靠税收来兴修水利,最后嘛,还是用在大家身上。” “并州幽州当年也是如此,他们的一亩地,有……” 那些训导的话,不但百姓听得兴致盎然,秦向也是津津有味。 有借有还,在很多人心中都是天经地义,值此之时,求之不得。至于多还一点,原本就不算什么,况且还有宣导之言。 亩产二十八斗,桑田六十三株,训导口中的话语,对百姓而言,就像是读书人的之乎者也!熟悉的不能再熟悉,向往之极。 和耕牛一样,这些亩产的数字,简直就是做梦也想像不到的。倘若我有了那个收成,官府借的一点点利息,算得了什么? 随着训导不厌其烦的讲述,百姓们更清楚,相邻州郡的富裕生活,到底是怎么来的,希望,随着他们的话语,不断放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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