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凤舞九天_第三千二百零七章 神仙救我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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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暗影首领驾车,又快又稳,加上逍遥车的优良性能,车厢之中,很快就传来了张司徒均匀的鼾声,众人皆松了口气。
  一队骑军护卫左右,但有各地而来的消息,先行送到刘朝之处。后者处理事情,亦是干脆利落,让司徒多睡了一个时辰。
  张司徒与路途之中酣睡之时,叶欢已经精神抖擞的继续出发了。昨夜一夜在车中打坐,三个时辰的睡眠,令人神清气爽。
  很多时候,叶欢都不得不感叹,命运的巧合。他的吐纳心法,得自左慈,当日若不是前往河南营救郑玄,就不会有今日。
  灾情也好,军情也罢,运起吐纳心法,能将一切烦恼暂时抛开。
  今日,天空之中,出现了两个热气球,昨夜,飞羽也回来了,带来了张昭的信件。这君臣之间,相隔数百里,也能飞鹰传书。
  一部三国,多少谋臣猛将,书写灿烂篇章?但张昭这般治政能臣,丝毫不输,且在自己一统大汉之后,他的作用会更为巨大。
  尤其令叶欢兴奋的事情,还不是因为麾下有多少的谋臣猛将,而是在交流之中,他能感受到对方的快乐,所谓志同道合。
  往前再行一百余里,经过一次“休息加油”,热气球的视角,已经可以看见整个灾区了,一片泽国之中,有那么几块高地。
  一声鹰啸,震荡长空,飞羽凌空而下,自然的落在叶欢肩头。在那之前,后者从花奇手中接过切成长条的细牛肉。
  飞羽落下,牛肉递上,前者啄食,叶欢看信,一切行云流水。
  看着眼前一幕,亲兵们很多都投来羡慕的眼光。看飞羽的喙尖,锐利无比,但每次将军伸手给他啄食,总是毫发无伤。
  “这个花奇,还用问嘛?当然先救人。”叶欢说着,亲兵送来纸笔,他一蹴而就,轻轻绑在飞羽的爪上,拍拍其翅。
  “嗖”的一下,猎鹰腾空而起,那一瞬间,说不出的矫健。这里眼前一花,再抬头去看,鹰中之王已经在高空之中了。
  很快,飞羽到了热气球之上,花奇急忙解开信件,看了起来。
  看完信件,腰间一塞,花奇便对左右道:“将军说了,救人要紧,先降下去,那一片高地,有数十人,多是老弱妇孺。”
  却原来方才高空瞭望之时,花奇的千里镜看见了泽国之中的一片高地,方圆十余丈的地方,挤了三四十人,还有不少泡在水里。
  定边军以军助民,是刻在骨子里的,只不过高空侦查的任务实在太过重要,花奇才会让飞羽给叶欢传讯,否则早便去了。
  “记得,将军说了,危难之时,人都有求生意志,我们断然不可离的太近,万一热气球出了闪失,人救不了,亦是大过。”
  花奇的交代还没有停止,亦是叶欢手书之言,说实话,和之前的并州幽州救灾,是有所区别的。但将军不会错,定要执行。
  “奇哥放心,将军说的有理,我们这热球,不能带人的。”士卒闻言,说话间便开始操作热气球,向着高地方向而去。
  十二队士卒,对叶欢之言,向来不容置疑。而叶欢的考量,亦是针对人性,生死之间,有些事情,是很难说的。
  换做一般的救灾倒还罢了,就怕自己麾下的士卒,太过爱惜百姓。万一出了什么意外,不但人救不出来,连人带球也得搭进去。
  那些高地之上的百姓,也是侥幸逃生到了这里,看着脚下湍急的河水,原本是自命必死了。但人都有求生之望,不到最后一刻。
  “里正,里正,快看天上,看天上,那是啥?”眼光偶尔看向空中,怀抱婴儿的女子一愣,立刻手指着大声喊了起来。
  声音是嘶哑的,昨夜一夜死里逃生,嗓子早就被喊哑了。
  听她这么一喊,所有人都在向空中看去,面上也露出了惊骇的表情。片刻之后,竟有不少人跪了下来,向天祝祷。
  不怪这些百姓,他们哪里看过热气球这般物事?
  片刻之后,那个“怪球”竟然真的向着他们的方向而来,似乎是自己的对天祝祷起了效果,村民们不由得就是精神一振。
  再过片刻,又一个惊讶的声音响了起来:“乡亲们,那东西上有人,难道是我们感动了上苍,派出神仙来救我们呢?”
  离得越近,热气球上的人影影影绰绰,百姓们见了,祝祷的更投入了。人能飞在半空之中,若不是神仙,还能怎么解释?
  时间慢慢的过去,热气球离着众人越来越近,上面的士卒,他们也看的更加清楚。只不过没人在意细节,肯定是神仙。
  再过片刻,神仙说话了,众人傻了一般,神仙的话,居然听得懂。
  “乡亲们,我们是叶欢将军麾下的定边军,将军知道大河决堤,特地让我们来救援,都别急,撑下去,马上就有船来。”
  花奇手持扬声器,士卒操作热气球停在百姓们上空二十丈之处,向着下方大喊。这个距离,快能看的清下面长相了。
  高地上的百姓,集体沉默,神仙说话,这场面太过震撼了。
  直到花奇喊了第三遍,白发里正第一个清醒过来,颤声对身边的村民道:“不是神仙,是叶欢将军,是当年的定边叶郎……”
  “叶郎,定边叶郎?定边叶郎的定边军怎么还会飞,那不是神仙是什么?”安静了片刻之后,百姓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
  当年叶欢刚刚穿越之时,九龙玉佩显示他的名声数据,是负到了极点。不客气的说,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只是不敢喊罢了。
  按后世的话,黑红也是红,晋阳三害的名声,叶欢可背了不少年。
  如今嘛,他真的是名满天下了。比起当世任何大儒,名士,甚至比天子的名气都要打。少年英雄,无数传奇,权倾当世……
  任何一个要素,都值得传扬,加上一些添油加醋的演绎,大汉天下,当真很少有人不知叶欢之名,就似高地上的这群百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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