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六曲白马的默契相比,叶毅的乌桓营就要略逊一筹了。 身为大将,在战场的上的战术选择,尤其是临阵,便是指挥能力的体现。在张海龙心中,黄忠与许褚一样,亦有所进。 军令是一点,更重要是白马营接下来的战术表现,是隐隐在贴合叶毅乌桓营战力的。张海龙知道,换了自己,一定如此。 三阵配合,决定战术成败的,多数不是最强的那个,恰恰是相对较弱的那个,短板决定上限。叶欢此言,众将深以为然。 一是将军的威信,关键在于,这些都体现在无数实战之中。 同样的道理,叶毅也懂,说是辅助,其实乌桓营要做的特别简单。根据战术,将自己的所有实力发挥出来,别的不用顾忌。 白马和六曲的实力,配合自己绝无问题,就算有一些小瑕疵,他们也会通过种种战术来为自己弥补。辅助主攻,一念之间而已。 唯一的差别在于,三阵连环,强攻点在黄忠的白马军。他可以审时度势,在情况有利之时,选择率军突进敌阵。 同样的选择,张海龙和六曲自然也能担当,但骑军作战,猛将为先,就这一点而言,黄忠是最强的。且在之前,六曲有过激战。 当军旗摇晃之时,不单单是军令的下达,也是三大战将的意识统一。是给场上所有的骑军士卒,明确下一步的战术规划。 此处,定边军之间的默契是要胜过对面的,体现在战场上,便是白马六曲乌桓营占据先机,将机动和空间优势掌握手中。 不光是骑射可以破阵,精准把握时机的突击一样可以。比如在初始的纠缠过后,黄忠就找到了一个时机,突进夏侯惇坚阵。 那个时机是三阵交错之时,也许在夏侯将军的眼中都算不上战机,但配合白马天下无双的战马控制,黄忠眼中,就是战机。 一番冲突,粉碎步军前阵防御之时,黄忠拍马舞刀,凤纹寒魄寒光闪烁之下,最近的时候,他冲到了距离夏侯惇五十步! 刀光飘摇,冷冽冰寒,黄忠所过之处,如履平地吗,威势惊人。 “某何足道哉,吾弟翼德,可在万军之中取上将头颅,探囊取物。”看见这般的黄忠,也不知为何,夏侯惇想到了这句话。 唯一的不同是,张飞冲阵,霸气滔天,黄忠呢?空中大石,灵动之间,沉稳如山,他的每一次出手,都稳得没有任何瑕疵。 夏侯元让,玄鸟乌金枪,亦是列名天罡斗将之中,武艺高强,弓马娴熟!但在那一瞬间,看了黄忠的刀法,却失去了信心。 斗将的信心!在黄忠身上,他感受到了和虎痴许褚一样的压力。上前交手,自己不是对方的对手,心中的感觉,无比明确。 除了定边军那些战将,能给他这种感觉的,唯有吕布许褚,嗯,广陵城下,远远看着那个冲杀的绿破身影,亦是一般。 不过只是一瞬,夏侯惇坚守心神,手中的玄鸟乌金枪一紧就要上前迎战。他必须回应,不能任由黄忠这般发挥下去。 但黄将军并没有给他这个机会,五十步的距离,他没有再度冲杀,而是选择后退。和攻如雷霆一样,退,也犹如疾风。 倘若你能有战场上方的视角,就会看见在双方大军不住运动纠缠之时,黄忠的白马铁骑突出,像一支利箭射入了敌军阵中。 弓开满月,箭去流星,白马士卒是箭身,黄忠是最锋锐的箭头。 当这支利箭,破开了敌阵的防御,一路向前。在冲击力即将达到衰弱状态,他们轻灵的完成了转向,又回到了主阵之中。 转向那一刻的灵动,千人如一的默契,是语言无法形容的。张海龙和叶毅都可以告诉你,就这一转,便是骑军精锐十年之功。 夏侯惇钢牙暗咬,黄忠这一手想干什么,他很清楚。在向敌军示威,也包括向他示威,只要我想,你的防御,根本不算什么! 打击敌将的斗志,打击敌军的信心,正是黄忠采取突击的原因。 用心去想,很容易想明白,但想要做到,主将的武勇,麾下战力,缺一不可!比如这一次,张海龙就未必做得到。 “不是未必,的确做不到,黄将军的武艺,可与公义哥相比了。”在张将军而言,承认别人优秀,一点也不困难,尤其同袍。 和武艺相比,他更在意的是黄忠的为将之能,将自身融入整体的能力。一阵突击,尽皆显露,那一刻,白马士卒成了凤纹寒魄。 成了黄忠将军手中的神兵利器,甚至比具象化的兵刃,更具威力。主将与士族之间,在那一刻融为一体,不分你我。 令夏侯惇将军意难平的是,这般突击,曹军绝难做到。吕布许褚的武勇不在黄忠之下,飞獠虎豹的战力,亦是坚强。 但对手不同,混战之中,吕布许褚的确有坚不可摧的箭头之能,可应对战术,定边骑军要比曹军强的太多,且他们…… 方天夔纹戟的威力,视角效果上恐怕比凤纹寒魄更加惊人。但那璀璨夺目的光芒,却被一人挡住了,乌桓营统领,叶毅! “黄将军,将军对上许褚,更与我军有利,一旦交战,毅会不惜一切,缠住吕布!”之前的话语,叶毅在战阵上做到了。 之前的斗将挑衅,是断定吕布不会出阵,真要单对单,二公子内心是无比期待,却绝不会在战阵上给无双虎将机会! 但迎接对方率领的骑军,不在其列,那和单打独斗不一样。 比如在方天夔纹戟和寒铁战刀互相交击十余下之后,燕云十八骑能用比吕布亲兵更快一步的攻势,为二公子缓解压力。 哪怕只是一瞬间,却也足够叶毅缓解双手虎口的麻木了。硬接吕奉先方天夔纹戟十八下,即使勇猛如他,也得付出代价。 “真厉害,难怪父亲将之视为最强对手之一!”二公子心中感慨,面上全是战意,和吕布交手的机会,他等了太久太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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