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围着自己的人越来越多,李韬挥挥手,便有下人走了上来,打开一个自动帐篷,将十余人全部笼罩其内,分毫不差。 被帐篷盖住,十余名世家子弟不禁一惊,眼前亦是昏暗下来。 但昏暗只是一刻,随即就有柔和的光线亮起,他们不禁向着光源看去,这一看,更是惊讶。原来帐篷四壁,镶嵌着很多明珠。 最大的那一颗,几乎有成年男子拳头大小,晶莹剔透,光华流转。 看着众人面上掩饰不住的讶异之色,李御史心中得意,面上却丝毫不显。再下一刻,帐帘打开,随之一阵诱人的香气传来。 大哥出征,有十二队为他带着专属的装备,吃的喝的用的玩儿的,应有尽有。以叶欢为偶像,兄长的规矩,怎能不效法之。 “各位兄弟,来的仓促,大家就位,先吃一点,慢慢聊。”李韬云淡风轻的说着,侍者已经抬来案几,送来酒菜。 银质的餐具,在明珠光化掩映之下,闪闪发光。再看餐盘中的菜式,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山珍海味,烹调高超。 这也叫来的仓促?你给我准备一个月,怕也达不到仓促的地步。看着眼前场景,世家子弟都有梦幻的感觉,这还是战场? 对这一幕,无论是官员还是士卒,皆视而不见,该干嘛,还干嘛。心中还有些骄傲,这些场面,我看过啊,将军经常有。 “各位,请用,兄长经常教导我,结交朋友,必须倾其所有。但今日,我还得留给伤兵兄弟们,陪你们喝一杯,管你们够。” 李韬起身,举酒言道,不得不说,叶欢的规矩,他学了个十足。 除了龙骧军本身配备的军医之外,李御史自己就带了五个郎中,十六车的药材,都是李家所有,绝非府库所出。 单单眼前这一幕,估计也要花个数十两黄金。但李大人一点儿也不在乎,看着濮阳世家公子们目中的羡慕,足够了。 众人纷纷举酒相迎,一饮而尽,现在,一颗心彻底回到了肚子里。紧随而来的就是艳羡,看看李御史这做派,才是顶级纨绔。 要知道眼下还是战时,人家也说了,都要留给伤兵弟兄。若是换做在晋阳,不是战时,眼前这个人,得暴殄多少天物? 尽了杯中酒,李韬重新落座,方道:“各位,尽管安心,兄长用兵,与众不同,除了敌军,其余都是秋毫不犯!” 丁酉等李韬说完,第一个起身接道:“子宁兄,我等原本就信大将军,如今再见兄长风度,当真是天下顶尖一流。” “对对对,子宁兄风度,顶尖一流。”众人闻之纷纷附和。 李韬摆摆手:“兄长风度,当然是顶尖一流,小弟嘛,还差得远。” “子宁兄太谦了,酉还是那句话,濮阳城中,兄长但有所需,小弟绝无二话,只是希望子宁兄,万万不要与我客气。” “这话说的,痛快,朋友之间,就该畅所欲言。伯远兄你也放心,韬不会与你客气,一切为了百姓,且绝不让我兄吃亏。” 李御史是个纨绔不假,天生的性格,他读书也不是那么认真。可是常年身居高位,且精熟纨绔这一套,此刻可谓是左右逢源。 不过片刻功夫,已经赢得了濮阳一众世家的支持。千万不要小看这一点,有了这些地头蛇的支持,后续就会更为顺利。 郭嘉便是看清了此处,再加上晋阳离着濮阳并不远,才会让李御史前来。人家麾下不是没有人才,能把事做好就行。 “末将楚南,求见李公子。”正在议论之时,帐外一把雄壮的声音传来,恰是楚南在巡视各处之后,回到了南城。 这要是换了龙骧军任何一个统领,看见眼前场面,也会出言求见,但言辞之中,用的一定是李御史,而非李公子。 差别大吗?从那些公子的眼里就能看出来,称御史,是敬重官位,称公子,就是敬重身份了,且言语之中,亦带着亲切之意。 演技这个东西,是贯穿于定边军始终的,楚南久随叶欢身边,和张叙何刚李韬等人都十分熟悉,李公子到了,他知道用意。 “楚南将军,将军破城,劳苦功高。”李韬听了,离座相迎。 那边侍从掀开帐帘,楚南进帐之后,面对李韬,军礼一丝不苟。 “李公子,末将巡视四城,目下只剩北城还有一些零星战斗,一个时辰,当可解决,闻听李公子亲至,南特来相陪。” 方才只是声音,现在的楚将军,神情之中带着尊敬,夹杂亲热。 “哎~大哥没空,军师军令,韬是一定要来的,来,楚将军,我为你引荐濮阳一众贤达。各位,这位楚将军,乃兄长身边人。” 楚南一声戎装,威势摆在那里,但无论是威势还是他的将军之位,此刻都比不上李韬的介绍,尤其是最后的六个字。 兄长的身边人,也就是叶欢的身边人,六个字,足矣。 身边人,可能多少会有些扯虎皮做膨大旗的意思,但叶欢是个例外。他对身边人极好,却也要求极严,有目共睹。 “楚南,见过各位公子。”楚南闻言,持礼甚恭,不用李韬给他施什么眼色,他也清楚对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楚将军客气,不敢,不敢……” “楚将军乃大将军麾下勇将,当真气度不凡。” 公子们纷纷出言回应,楚南如此客气,也让他们感觉良好。 李韬见状上前一步,口中道:“南哥……” 楚南听了,立刻身躯微微躬下,靠近李公子,一派倾听之状。 不得不说,现在楚将军的表现,与攻城作战之时大相径庭!作战,他是勇猛无敌的战将,眼前吗,就有点阿谀奉承的意思了。 “你别说,南哥就是有眼力,大哥教的好啊。”李韬想着续道:“各位公子,皆愿出力,助我军战后安定濮阳。” “多谢各位公子。”楚南施礼,接的恰到好处。 “哎,南哥,光道谢怎么行……”李韬说着看了侍从一眼,后者会意,立刻捧来一杯香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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