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之凤舞九天_第三千零二十三章 抬也要抬去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叶欢此言,是由衷而发,十余年来,潘凤一直踏踏实实。
  踏踏实实,在别人可能是平庸,但在潘凤,绝对不是。精炼五军的同时,他一直在提升自己,大战之中,从不争功。
  兵书战策,潘将军熟读,精读,训练士卒,多有交流创新。遇到战阵,五军多数担负辅助之责,什么样的仗,五军都能打好。
  边军初识,潘凤位列天罡斗将第三十二,武力八十三,统率七十。现在呢?武力九十,统率八十六,天罡斗将第二十六。
  这些只是玉佩哥的数据体现,叶欢对潘凤了解更深。他的不争,是让一众同袍崭露头角,是身为上将的一种胸怀。
  论将才,我不如敬方公义文远,论天赋,很多地方我也比不上臧空张海龙。但将军那句话,我记得,善诊者无赫赫之功!
  军中有声威卓著的大将勇者,也要有不显山不露水的老将压阵。这是潘凤对自己的认知,十余年来一直如此,从未改变。
  尤其是在娶了叶欢的五姐之后,他变的更为低调,兢兢业业!
  说潘将军不争,是指他自己,但对优秀的麾下,他争得比谁都厉害。不同在于,他不为麾下争名夺利,而是进步的机会。
  定边军互相之间,交流无数,从不藏私。除了叶欢的以身作则,典韦等人,也在潘凤将军身上,学到了许多,从不讳言。
  是金子总会发光,有的人,只要你给他机会,一定把握的住。
  冀州大战,五军的头功,恐怕只有潘凤自己会觉得不恰当。
  以一军之力,挡住文丑冀州骑数万大军,居然还能把握战机,精准击溃敌军的五万郡国!对,那不是精锐,但也千难万难!
  “事后问我能不能做到,说什么都是空话。那般战局之下,潘将军有决断,有计谋,有战术,实在是精彩之极。”
  身为全军总训得高顺,下过结论,那一战,潘凤没有任何失误。
  没有失误?是夸奖吗?当然是,叶欢眼中,这是高顺最高的赞誉,更是大将们追求的境界。没有失误,敌军怎么赢?
  “将军……”听了叶欢之言,潘凤面上带着一丝羞涩之意。
  “好了,潘将军你不用谦逊了。方才你的意思,欢也清楚,张公行此人,的确有值得利用之处,但眼下,难下定论。”
  叶欢续道,之前潘凤提起张绣,看他的一眼,其实意思很明显。主公向来有分化敌军之能,对于这个同门师兄弟……
  “知道了,凤绝不会多想,倾尽全力,为将军拿下虎牢。”潘凤正色道,叶欢之言,他也能听出,不过,与他无关。
  将军军师确定战略,五军就要有实力做到,没有任何条件,哦!
  “将军,方才也说了,邱泽那小子能在洛阳,你放心,我派人抬他去,肯定照顾好。有他在,五军破关,更添成算。”
  潘凤将军说的及时,也不是没有任何条件的,比如陷阵悍将。
  “潘将军,邱泽将军在你眼中,如此重要?”诸葛瑾问道。
  潘凤重重颔首:“军师,这小子最厉害的地方,就是打仗之时,总有灵感,别人对战场形势要分析,他脑中就是一瞬间。”
  “哦?”诸葛瑾双眉一挑,续道:“愿闻其详。”
  陷阵悍将的厉害,是摆在那里的,诸葛瑾也清楚。但多是战略和战术的角度,如今听了潘凤之言,却是不同的角度。
  “军师客气。”潘凤一抱拳正色道:“主公说过,一个人要能在某处做到顶尖的地步,拼的一定是天赋,邱泽是,胡疯子也是。”
  “都是陷阵一军的统领,疯子气势更足,邱泽则常灵光一现。”
  “军师,这么说吧,步军战术,凤也算熟练了,但在战阵之上,随着敌军变化不断针对,这小子,比我快,比我准!”
  “潘某要用一盏茶,他可能就三息,我要半个时辰,他一炷香。”
  “潘将军,那也是将军仔细,地位不同。”诸葛瑾一脸认真。
  “军师,绝不是潘某自谦,对,地位不同,想的要更多一点。但论战阵反应,他是顶尖的,再言,公明将军也比我快。”
  “且这小子的优点不止此处,他总有灵光一现,军师,你想想兖州之中的南乐之战,退而复进,进而复退,如此往复……”
  “放在别人是兵家大忌,放在邱泽和陷阵,却是时机丝毫不差。潘某要带他去虎牢,用的就是他的灵光一现。”
  诸葛瑾闻言颔首,眼光又看向叶欢,带着征询之意。
  “潘将军说的没错,万人之下我无敌,高将军不是抬举他。”叶欢毫不犹豫的道,潘凤对邱泽的分析,与他别无二致。
  “天赋?潘将军,若如此说,岂不是勤学苦练无用?”诸葛瑾当然不会怀疑叶欢之言,但之前潘凤的说法,却有些触动。
  “啊这……”潘将军听了一愣,说不得又看向叶欢。
  “子瑜先生,潘将军之前所言,是顶尖!叶某也在武院之中说过,有优秀与卓越之言,勤奋当然重要,但要卓越,天分不可或缺。”
  见诸葛瑾微微颔首,叶欢继续道:“潘将军说,用邱泽就要用他的灵感一现,这个灵感一现,便与天赋相关,恐非勤学可至了。”
  诸葛瑾听了,再想了想方道:“主公之言,当不会错,日后,谨再向主公请益,今日不谈,战阵之事,谨信主公与潘将军。”
  叶欢闻言,立刻向对方竖起大拇指,对潘凤道:“看见了吗,这便是子瑜先生厉害之处,不盲从,不盲信,抓重点。”
  “对对对,所以潘某也说,要请先生多多指点!”
  二人这么一唱一和,却让诸葛瑾莞尔,又得承认,感觉的确不错。
  “将军,有此一言,谨也觉得,潘凤将军说得对,邱泽将军有才,抬也要将之抬到战场,只是定要小心!”
  “先生放心,到时候,叶某的逍遥车给他用,再在洛阳,带上两个侍女。”叶欢立刻接道。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50_150011/75547233.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