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插即用,和高览的长谈之后,叶欢有了这样的论断。 对方的将才,并不输给于禁麯义多少,原因正像太史慈对关羽说的那样,定边军太强,军队实力和素质,决定了成败。 一个刚刚归顺的降将,就敢委以重任!原本时空之中,似乎只有曹操刘备敢这么做,现在则要加上叶欢,原因吗…… 略有不同,叶欢不仅有着对高顺的判断,还有玉佩的数据。当然他也不是没有提防的,没办法,雄主嘛,必须这样。 给他配上完善的参谋团,立刻就能提高高览的指挥能力和战术能力。至于同袍之间的信任,将军看中的人,绝不会错。 哪怕有那么一点小小的不默契,但可以继续磨合,且以定边军参谋军官的素质,就算有意见,绝不会体现在战阵上。 这一点,先登军统领麯义和白马军统领严纲为之做了最好的注释。军中也不总是互相欣赏的,可以看不顺眼,但上阵必须齐心。 就似郭嘉要分张郃的精锐,后者毫不犹豫。当年龙骧军的成立,又何尝不是各军贡献精锐之果?战局需要,一切服从。 且叶欢相信,换了不是高览,任何一个有抱负的将领,在指挥了解了麾下定边军之后,一定会对实战,充满期待。 没错,高览将军就是这么想的,在深入了解部下的战力之后。他甚至觉得,以前的败仗,也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从魏郡到徐州,军情五十里一更新,速度恐怖,让他可以随时了解战局。军师和前线大将的战术构思,亦会随之而来。 “将军,讯息分点,一到五点,重要度不断增加。再往上,分为黑、黄、红点,此三种军情,只能将军一人得知……” “告不告知麾下参谋,由主帅自决,告知之后,战事之中,参谋身边会有暗影之士,十二时辰贴身,以防意外发生。” 听了随军参谋之言,以高览的将才,稍加思索,便知叶欢的用意。且内心中,对之是极为赞同的,军情机密,当该如此。 军情可以重复,但参谋在事先就会划出重点标注,并配上自己的意见。他们屡经大战,反应迅速,往往都是周到细致。 高览想到的,或者没有想到的,参谋们都会上报。有一些,是天马行空,有一些,则是高将军还未熟悉的战术运用。 那一段千里的行军路程,对高览而言也是最好的课堂,切身感受定边军的实战状态。感受充足的后勤和全方位的细致。 有那么一段时间,高览觉得自己的作用,也就是下达军令而已。参谋团,辎重营,后勤军官,所有事情不用他操心。 庖厨营则能做出,最适合他胃口的饭菜,甚至还包括家乡不知名的一种野菜。除了不能饮酒,其余一切,舒适无比。 之前只是听说,定边叶郎的帅帐,不逊于当世任何一个大世家的内堂。高览还会觉得稍稍有些夸张,毕竟是在行军之中。 但眼下,毫不夸张,他的帅帐,也周全到了超乎想象的地步。 专业的事情,专业的人做,庖厨营如此,向导官,天文官亦是。路线选择,天气情况,之间的相互影响,尽善尽美。 “将军,我营步军战法十六套,特殊战法四套,尽皆精熟。” “将军,以我营为先锋,一日可走两百四十里,战力九成。” 麾下精编三营士卒,营首个顶个的专业,只要是步军战术,没他们不知道的,不但是精通,给将军解说,头头是道。 “将军,这套散兵攻城,我们和陷阵虎卫比,还有差距。速度上,完成全部战术规避动作之后,要慢十六息左右……” “将军,骑射九轮掩护,目下骑兵营正常战局可以做到,但两军混战一处之时,就难免会出现误伤,不如九曲……” 麾下军官的自信,是高览可以感受的,但论及战术,他们从来不讳言自己与同袍的差距。且差在哪里,差多少,如数家珍。 尽管让高览熟悉所有战术的同时,亦让他了解,麾下士卒也有短板存在。当然,他们口中的缺陷,都是和王牌相比的。 刚开始,听在高览耳中,竟是炫耀的意味居多。那些成绩,放在之前的清河营,都可以夺得全军第一,还要拉开差距。 陷阵、三六九,是高览听到最多的名字,与步军骑军相应。 以前只是知道陷阵军乃定边步军第一强军,为之打出的种种精彩战力而侧目。现在吗,高览算是初步知道,他们有多强了。 没有弱点!听上去平平无奇,却是所有统军大将追求的。 一桩桩,一件件,亲身感受,所见所闻。让高览的战意在到达徐州的那一刻,几乎要爆炸了,他无比渴望,大战来临。 庞统没有让他失望,虽然没有立刻让龙骧上阵,却给了高览一个重要的任务。全线收缩之时,隐藏待命,等待奇袭。 别的不用多说,就奇袭这两个字,再度给高览近乎沸腾的战意,添上了一把柴。哪怕之后天天吃的是冷的,钻在山林之中。 定边军骑军,谁的隐藏能力最好?答案一定会是三曲。 那么,步军呢?反正高览将军认为,龙骧军,自己麾下这三营士卒,不比陷阵差。念头升起,高览将军忽然反应过来。 不知不觉之间,自己对统领的士卒,已经有了一种归属感! 意志坚韧,斗志昂扬,能打仗,能吃苦,军令一下,火坑都敢往下跳。这样的士卒,他岂能不率领之,去赢得胜利? 即使在潜伏隐藏,军中条件可谓最差之际。亲兵对高览的照顾,也是无微不至,很多时候,高将军自己都会觉得脸红。 “将军,军中都是如此,伺候战局一开,还需将军殚精竭虑!苦谁都不能苦了主将,请将军好生歇息,保存精力。” 亲兵队长一番规劝,口若悬河,很有点书生意气的意思。 嗯,也不奇怪,定边军有那么多“好口才”的人,叶欢、典韦、臧空,各军统领,学上一点也终生受用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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