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乐进李典,陈留青州都在广陵,眼下一战,更添成算。 但程昱不会去想,二荀和戏志才也不会,因为不可能。叶欢贾诩郭嘉会给你这种机会?就算如此,放弃荆州? 徐州前线,庞统挑大梁,贾诩可以为他辅助。荆州战场,亦有陈宫徐庶这样顶尖的谋臣,更有鬼才郭嘉坐镇中枢。 相隔千里的两处战场,能否协调,互相配合?以大汉之前的传讯手段,或是军事理念,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但事实是,定边军在荆州之处,对曹军一直保持着适当的压力。唯独着适当二字,让曹操与一众谋臣不得不考虑。 对曹军而言,那是军事理念的进步,毋庸置疑。对定边军,则又增添了一些发挥空间,此间正是郭嘉的擅长之处。 适当压力,让你不停应对,兵力受到牵制。出击濮阳,最关键的战略目的不是攻城略地,是要将敌军的一切机动锁死。 战在广陵,兖州荆州却一刻也不能放松。消耗敌军兵力的同时,亦在消耗敌军谋臣猛将的经历,此乃郭嘉对孔明之言。 不是说话说一半,而是对卧龙凤雏这样的天才而言,这是最好的办法。窥一斑而全貌,他们会随着不断的体验去理解。 就看庞统送给于禁的亲笔信,便是凤雏随着实战不断的进步之一。凡事未雨绸缪,他眼中的对手,始终是程昱与二荀。 不公平!傲如庞统,这是很自然的想法,但必须忽视。战阵哪儿有公平可言,将自己的优势放到最大,帅者职责。 当然,这种想法,有可能会在不经意之间,影响主帅的用兵。可有毒士在,你想放松一丝都不可能,他会随时提醒你。 配合于禁,庞统亲自领军,攻击下邳。正如他提前给于禁写信,安一路主帅之心一样,叶欢的亲笔信,也恰到好处的前来。 仲甫,汉升,宣高,军师荷三军之重,乃战局首要。攻击下邳,不得让他接近城池十里之内,过了一步,唯三将是问。biqubao.com 与以往不同,这封亲笔信,叶欢是要求在帅帐中宣之于众的。 场面吗,多少有些尴尬,因为之前,庞统正顶盔挂甲,要往前线亲自巡视。应该说,叶欢的来信,时机上恰到好处。 “军师,这没得说了,土坡纲也给你准备好了,可以看见全局作战。军师你也不要为难我等,将军军令,向来令出如山!” 严纲当即会意,出言之时,面上不显,眼角之中,却蕴含笑意。 主公信中的语气并不客气,他却毫不在意,似乎从加入定边的那一刻起,叶欢也没怎么跟他客气过。不能想,不堪回首。 “军师,严将军所言极是,有我等勠力同心,军师只管运筹帷幄。”黄忠亦是一般,叶欢为何会如此,他再清楚不过了。 与贾郭二位军师不同,庞军师更偏向于战将一面,且胆大包天。啥亲冒矢石这种事情,他对之兴趣十足,拦都拦不住。 “二位将军所言极是,军师,还请尊主公将令而行。”臧霸说着,心中松了口气,主公军令一到,压力顿减。 三将如此,庞统不由摸了摸鼻子。他的视角,叶欢有点小题大做了,形势如何?自己的亲卫队,又是什么水平? “三位将军放心,主公有令,统自然就在土坡之上。”想了想,庞统叹了口气,看看三将,便伸手去解胸前的铠甲绊扣。 “对了军师,其实冲锋陷阵,也没什么意思。”严纲笑道,复神情一正:“军师,下邳之处,是否要增大攻击力度?” 庞统摇摇头:“暂且不用,严、黄二位将军,还需随时留意曹操军动向。统若所料无差,他也该走了……” “报……军师,斥候打探,曹军大军有向广陵移动之状。”话音刚刚落下,便有士卒前来传讯,三将闻言,皆欣然颔首。 徐州一战,庞军师同样的表现有很多,难怪主公会如此。 “严纲将军,敌军要走,没那么容易,如何为之,统就交给将军了,我去土坡观战,臧将军可速速回前线指挥。” 庞统毫不在意,对严纲说了一句,脱下铠甲,便往帐外。 “军师放心,纲不会让他走的那么轻松。”严纲与之同步,臧霸亦快步跟上,出了帅帐,滑舆已经备好,八人肩扛。 说是滑舆,庞统的这个,已经类似于后世的轿子了。看上去全木打造,其实内中,镶嵌一层铁板,五十步可以挡住利箭。 轿夫二十名,全是精壮,且受过专门的训练。半个时辰之内,可以保持强行军的速度,内中的设计,舒适安逸。 除了轿夫,亲卫队士卒五十人,严纲的亲卫队,五十骑,再加上四名暗影之士随身护卫,庞统出现的排场可谓极大。 众将对此,早就见惯不怪了,贾军师身边,还有侍女伺候呢,人人都觉得理所应当。当然,那些侍女的身手,也不逊精锐士卒。 到了严纲黄忠这样的主力军将领级别,身边的亲卫队,不少于两百人。对大将谋臣的安保工作,当年是叶欢亲自设计的。 黄忠送出帐外,见庞统上了滑舆,飞步而去,他才重新回到帅帐之中。严纲臧霸皆有作战任务,他便要汇总各地军情。 战局,越来越接近与关键节点了,身为大将,黄忠自然有着判断。 此刻,毒士贾诩又在何处? 帅帐以西两百步,正是贾军师的帐篷所在,和帅帐相同的是,人员川流不息。不同在于,进出众人,多数未着军服。 且比之帅帐周边,这里的防卫,更要森严。士卒与暗影之士,皆在二十丈之外戒备,内中防卫,分作三层,层层严密。 庞统的主帅之责,是在战场之上,贾诩甘愿为之辅助。除此之外,毒士前来自有计较,争霸天下,可不单单是在战场之上! 人心向背,有无隐患,各地军心民意,都是贾诩要考量的方面。坐镇晋阳,当然不如身在前线,他心中亦早有规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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