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宁下令之时,对林骄之处看了一眼,没有必要给他传令了。 老林也一定能看出此战的要害,他会竭尽全力杀敌。周必那家伙最大的贡献,就是以张奎为首的亲兵,那叫一个…… “水壶,快上,薄荷叶,换一片!”双目不离林骄的每一个动作,张奎总能恰到好处的发出指令,配合的妙到毫巅。 另外三名射手的身边,也有类似张奎这般的人物。尝到了狙击作战的甜头,周必很是下了一番功夫,精心研究。 他的结论是,不单单要保障射手的安全,还有体力,耐力,越是激烈的大战,越要在观察战情的同时,时刻关注。 说的简单,周必写出的计划,可足足有两千七百字! “功劳全是兄弟们的,我杀敌,应该!”兖州之战后,林骄说到做到,所有的战功,都给了张奎和他的士卒。 绝不是装腔作势,当你有那种心意相通的同袍辅助作战,能让你将所有的本事运用在战阵上,酣畅淋漓,自然便有这般心情。 “好了好了,停一下,按摩按摩!”听着甘宁下令,两翼骑军突袭敌军前阵,张奎不假思索的立刻喊道。 林骄微一皱眉,但也爽快的放下弓箭,跳下木台。周围士卒接住,台下就有准备好的软椅,林骄躺下,四名士卒到了身边。 左臂,右臂,左腿,右腿,一边一个,他们的手法娴熟。更有一些木质的工具,配合利用,为射手放松肌肉,舒缓筋骨。 这里是,另外三处也是,张奎也不仅仅带出了一队士卒。 林骄之前的微微皱眉,是他的体力还在可控制的状态,哪怕前阵敌我绞杀一处,他也可以精准的命中敌军,为同袍助力。 旋即放下弓箭,则是相信张奎的判断,眼下一战,还长着了。 不能上阵杀敌,张奎心中是有遗憾的,但每次看见林骄在阵上的神威,那些射出的箭矢,就好似成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当它精准命中敌军的喉头或是要害,和自己杀敌,似乎也没有区别。于是乎,所有的辅助士卒都会全力保障好射手的状态。 细节决定成败,张队长当然不会忘记南山武院中的明训。周必会总结,作为实际亲历者,他当然也会,更要直接。 赵武带着箭矢回来的时候,看见了眼前一幕,他不再惊讶。哪怕激战之时,张奎麾下的士卒,还能捧着热水为林骄擦拭。 嗯,热水是热水,还带着某种药物的香气,呈现淡淡褐色。 “好,我懂了,以后我军的特等射手,我也这么干。”想着,赵武看的更仔细了,同袍优秀的地方,得认,更得学习。 再看林骄和三名射手,此时似乎成了高位截瘫的残疾人,张开身体,任由同袍摆弄。唯一的出言,就是提醒对方重点部位。 “老张,待会儿,再向前五十步,压死他们两翼的骑军。”当然,射手们也不会忘了,给出自己狙击作战的视角。 张奎摆摆手,坚定的道:“五十步别想,最多二十五,方才只是第一阵,我怕敌军之中,也有射术精准之人,太近了危险。” 林骄闻言双眼一瞪,还没等他说话,张奎已经续道:“他们当然没你厉害,可万一呢,你得听我的,二十五步!” 后者摇摇头,随即道:“三十!” “三十就三十。”张奎答的很快,便对左右道:“把高盾拿出来。” “高盾?”赵武听得清楚,心中想着,那玩意儿笨重,浪费体力,我得上,咱这反应,不比高盾强得多? 想着,他就要出言,咱们给老林挡箭,一定胜过高盾。 “张奎,要啥高盾啊,有我在,你看不起谁呢?”刚要出言,却有人抢在了他前面,赵武一看,却正是赵小芳。 没有甘宁的出击军令,他一直在这里护卫着林骄,防备敌军不顾一切以骑军突袭。可能性的确很小,但有可能就得防。 “少废话,我们在战马上,视角更好,挡箭也轮不着你们!”张奎嘴角嗫嚅,赵小芳下一句话,就把他给堵死了。 “老林你给我好好歇着,我现在没什么事儿,把你盯死就行。”林骄想要帮腔,赵小芳却是眼观六路,直接出言。 听了这番对话,即使在激烈厮杀之中,身周的士卒都会有笑容。那是赞赏,众人抢的,是为老林挡箭,可不是战功。 就在此时,有士卒前来:“赵郎将,甘将军军令,看见黄旗,飞虎军会在中军闪开道路,你的骑军,冲击敌军中军。” “诺!”赵小芳躬身接令,方道:“甘将军眼光精准啊。” 张奎林骄都想说话,现在你有事儿干了,得让我们自己……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想什么?没门儿,大彪,你和杨子留下……”赵小芳说着一指林骄:“他要有一点闪失……” “那我们早就不在了。”后者不等说完,立刻答道。 “兄弟们准备,直冲敌军中军,过瘾啊!”赵小芳转动着手腕。士卒们尽皆奋然,没有什么,比直接突袭,更热血沸腾的了。 他们是兴奋了,另一人心头却有些郁闷,不用说,自然是魏延。邢道荣此刻,还在甘宁身边,大将周围,须有骑军防护。 马超因为路线的原因,快了一步,凭什么直冲中军,赵小芳在我前面?大家士卒战力差不多,突袭讲武艺,我比他强。 这一点,魏延有自信,现在他的目标,就是马超!但他也清楚,军令如山,尤其是此刻,再郁闷,也得埋在心里。 “呵呵,文长……”他掩饰的不错,却也没逃过赵小芳的双眼,轻轻一笑便道:“论武艺,你是比我强一点了,不过……” 说着,面色一正:“现在不是积累经验的时候,就是马将军在这里,也得我上,论突袭,除了六曲,谁能比我十二队!” 一言出口,掷地有声!的确,论突袭,没人能与张海龙的六曲相比,但十二队久随叶欢身边,强冲敌军的事情,家常便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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