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废妻_分节阅读_7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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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后熙攘的人群和那个还没回来的男人,认命的跟着她来到了停车场。

    她娴熟的驾车技巧令宛筠大吃一惊。

    “你会开车?”她瞪大眼睛,看着窗外飞快而过的景物,心惴惴不安的跳动着。

    手指紧张的攀着车把手,利落的短发随风摇曳。

    田友琳深深的看她一眼,并不回答,只是加快了速度往城里而去。

    眼前熟悉的景物飘过宛筠的眼前,宛筠一阵恍惚。

    包里的手机忽然响了,一定是毕天傲打来的,可是,她小心的觑了一眼田友琳,心底暗叫糟糕,果然田友琳夺过她的小包往车窗外一扔,车厢内顿时静若死水。

    “你”宛筠生气了。

    “太吵了,给我安静点”田友琳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加快速度往山上而去。

    这里不是岩山公墓吗,宛筠疑惑的觑着窗外的景色,车已经开到了山上,因为是周末,山上挤满了私家车,宛筠恍然明白了些什么,有些意外的看向田友琳。

    停好车,田友琳自顾自的下了车,宛筠随即乖乖的跟着她走下了车,停好车后,道边沿街贩卖水果,冥纸,祭祀用品,田友琳买了一大束素艳的百合花,默默的向墓地而去。

    宛筠明白了,顺从的跟在她身后。

    向墓地深处走去,道边一排排青翠葱郁的矮松毅然而立,田友琳在一处不起眼的墓碑前站定,神情忽然忧郁起来。

    她自顾自的将花束放在了墓碑前,弯下腰深深的朝墓碑鞠了一躬,宛筠这才看清楚了是田友容的墓碑,心下潸然。

    “姐,我带她来看你,有些事情是该好好解决了”田友琳面无表情的看着一脸无措的宛筠,内心怒火汹涌而至“你怎么可以这么淡定的站在这里,难道不应该朝她道歉鞠躬吗”

    “为什么,我为什么要道歉,田友琳你真无聊,威胁我到这里只是让我道个歉吗?”宛筠面无表情的看着碑前一脸笑靥的田友容。

    逝者已矣,她们的恩怨早已一笔勾销,她只想平静的生活,可为什么,你还是不肯放过我,田友容。

    “哼,要不是你,我姐姐会死吗,如今你心安理得的活着,霸占着毕天傲,你真是个不要脸的女人”田友琳恶狠狠的说。

    宛筠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一般的大笑起来“我不要脸?到底是谁不要脸,算了,我不想和你多说,如果你今天让我来这里只是为你姐姐道个歉鞠一个躬,我想我做不到,对不起,我该走了”

    说罢,她愤然离去。

    “站住,我话还没说完,你不可以离开”田友琳追来,拦住了她的去路。

    “今天,当着姐姐的面,我要问你,毕天傲是不是爱你,你是不是也爱他”田友琳问的有些歇斯底里。

    “与你无关”宛筠冷漠的推开她,快步向山下而去。

    “站住”田友琳疯狂的亮出小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抵在了宛筠的腰间,“你走一步试试看,我说过,当着姐姐的面,我要问你这个问题,毕天傲为了你连公司都不要了,整日陪在你身边,而我姐姐呢,一个人孤苦伶仃的躺在这里,你难道真的一点都不内疚吗,要不是你……”

    “够了”宛筠愤然打断田友琳接下来的话。

    “友琳,你别闹了,这么些年你还是很任性,我都说了你姐姐的死是个意外,而我只想要平静的生活,为什么,为什么你还是不肯放过我呢,当年要不是你姐姐执着,她又怎么会自杀,而我,早已经原谅你和她,如今,过往恩怨烟消云散,你为何还要苦苦相逼,你姐姐看到你这样不会快乐的,你收手吧,好好过日子难道不好吗”

    田友琳听着她的话,苦涩的笑了,收起抵在她腰间的小刀,宛筠趁机松了口气,继续苦心劝道“你还很年轻,你人生的道路还很长,况且我可以告诉你,自从你姐姐出现在我和毕天傲之间,到她死后,我早已心灰意冷,这辈子除了小轩,我不会再为任何人动情,你明白吗”

    “那,他是一厢情愿对你”田友琳苦涩的扯了扯唇角,眸光落在墓碑上,喃喃自语“以前,他不会这样用心对一个女人,即使是姐姐,可见他现在是真的很爱你,宛筠,对不起,刚才我冲动了,其实我今天要你来只是为了将一样东西交给你”

    田友琳从包里拿出了那本牛皮日记本递给了宛筠,神情有些黯然“你说得对,我坐过牢,人生已经不完整,今天以后我会彻底离开这个城市,只是我始终放不下姐姐,我们从小没人疼,没人爱,生活的困窘压迫造成了今天这样的局面,你是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大小姐又怎么会理解我们这种人,这是我姐姐留给我的,但我想还是交给你保管,我,我要走了”

    宛筠疑惑的接过这本牛皮硬面超,似乎是一本日记。

    可田友容的东西为什么要交给她呢。

    “你要去哪里?这本日记我不应该收下的,既然这是你姐姐的遗物,该交给你这个嫡亲妹妹保管才是,为什么……”

    “别问了,如果你不想要,就交给毕天傲吧,我得走了,对不起把你的包扔掉了,这里有些钱够你回镇里,对不起宛筠,我,我走了”

    说罢,田友琳匆匆塞了些钱给宛筠,独自一人向山下走去。

    留下茫然的宛筠怔忪的立在田友容的墓前,良久,良久。

    毕天傲差点疯掉,他抱着小轩打了一遍又一遍,根本无人接通,那女人像是从人间消失一样,无奈之下,他报了警。

    疲惫的拖着小轩回到家,远远的就见那个蜷缩在角落里的女人,本想生气的大声骂她,可一看见她可怜兮兮的疲惫样,到嘴边的骂声自动消散,他生气的朝她吼“你去了哪里,知不知道我很担心你?”

    宛筠仿佛没有听到,眼神涣散的盯着脚下的地砖,伸出颤巍巍的手将这本日记递给了毕天傲“这是你的东西,我,我还给你”

    没了钥匙,宛筠只得哆嗦着被他搀扶着进了他家,刚到家,她就累倒,毕天傲急得将她打横抱起,抱到了自己的卧室。

    后半夜,她发烧了,毕天傲喂了点退热药后,一直寸步不离的守在她身边。

    他决定,以后再也不让她离开他眼前一寸地方,不知道去了哪里,浑浑噩噩之间,嘴里一直说着胡话,听不清楚,但似乎很认真的再和谁讲这话。

    毕天傲困倦的倚在床头,突然想起她神情恍惚交给他的那本日记,明明不记得他有这本东西,却还是乖乖的接了过来。

    打开了一页,熟悉清秀的字迹印入眼帘,他失神的唤了声“友容”,眸光渐渐黯淡了下来。本书由首发,!

    [后文,番外  第十七章日记内容摘要]

    呃,我打算写两章田友容的日记内容,以第一人称写,相信大家看了日记后,会对田友容产生一丝别样的情绪吧,话说我写不出真正恶毒的坏人啊。

    夜晚,静悄悄的,毕天傲安置了小轩睡后,又回到宛筠的身边。

    他颓累的倚在沙发上,倾斜的身子莫名奇妙的倦怠,眼睛里空洞洞的望向不知名的地方,手掌心里,那本被他掌心温度烘托暖意融融的日子安静的蜷缩在他掌心里。

    床上的宛筠依然昏迷,烧已经退下,但仍旧神智不清。

    惨白的面容憔悴,浓密的长睫无力的垂在眼睑下方,微弱的呼吸静静的流淌在这个静脉的空间内,干涸的唇瓣冷得没有一丝温度。

    毕天傲头一次感到那种从心底漫上来深深的无力感,累了,倦了,脑子却依旧这么清晰。

    日记中,她的一点一滴,逐一展现在他面前。

    那是她心底掩藏了多年的秘密与凄痛。

    他甚至可以想象,她一个人,是在怎样的环境下,对着孤单寂寥的灯光,默默的伏在写字台上,一笔一笔,吃力的写着心中那些溃烂的秘密。

    除了对她的歉疚与内心的悔恨,毕天傲默默的流着泪,他还剩下什么。

    日记内容如下,第一人称叙述:

    摘录某些部分,比较重要的。

    “小的时候,我一直问我自己,幸福是什么,长大了,看得身边周围包括发生在自己身上所有的不幸,我渐渐明白,幸福啊,那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也许它根本不存在,或者它从未出现在我面前,我的家在农村,一贫如洗,家中有个哥哥和一个妹妹,疼我爱我的母亲在我刚有记忆的时候变撒手人寰了,留下我们三个苦命的孩子和嗜赌如命的父亲,颓死挣扎般苟且的活在世上,我说,上帝是不公平的,我恨,我怨,却无可奈何,我改变不了我的命运,我一个穷人,每天隐忍面对父亲的谩骂与殴打,默默的苟延残喘的活着,我活下去有一个伟大的目标,那便是我要过上好日子,我要离开这个一辈子贫穷的山坳里,我必须要离开,当得知父亲欠人家赌债将我买给隔壁村一个在我们这个狭小的世界上算得上有条件人家的老头时,我讽刺的笑了,那夜,一身伤痕的我硬是咬着牙,偷偷的带着妹妹来到那片属于我们的田野里,我说出了我的想法,我的坚定最终使幼小的妹妹不舍的握着我的手,哭着喊着,我的心若磐石坚硬,我咬着牙,忍着身上的痛楚,狠狠的甩开她的手,我眸光坚定的告诉她,将来我到了大城市,我在那立足脚跟我会接你回来,只因这么一句,友琳破涕为笑了”

    “身上穿着不能入眼的旧衣服,脚下脏兮兮的布鞋连我自己都感到不耻与难堪,来到城里,对于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人来说,什么都是这样新奇,漫步在街头,我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肯德基麦当劳,我第一次在广场上看到了五光十色,炫耀迷离的夜灯,我第一次看到了这么豪华的轿车,这么漂亮崭新,修葺的整洁干净的柏油大马路,还有那玻璃橱窗内,我羡慕的盯着那一条条穿在模特身上的衣服,那样漂亮,灼花我的眼睛,那头顶闪耀着光辉夺目的水晶灯,那衣着光鲜的人们,那在我有限的嗅觉里除了咸菜青菜以外,散发出来浓郁诱人的食物香味,我,彻底被这座城市打败了,可,周围人为什么要用那样鄙夷不屑的眼光看着我,我不明白,但最终明白了,现在的我和街上乞讨的叫花子有什么区别,肮脏,凌乱,连我都感到不屑的鄙夷,又何况是城里的人呢”

    “我有一个好伙伴,从小青梅竹马,他的名字我至今记得清清楚楚,他叫毕天傲,小时候的我其实是快乐的,有一个快乐的童年,虽然同在农场,两家都很困难,但我从来没感到有任何不妥,以为他和我是一样的,属于这个山坳,这个小山村,可,我还来不得开心的咧嘴笑,他便从我的生命中彻底退出,走的时候甚至没和我打一声招呼,接下来,母亲死了,父亲变了,我苦难的噩梦开始了……”

    “刚来这里,我很不适应,因为没钱,我书读的很少,勉强高中毕业,对于我这个没文化,没背景,没钱的人来说找份工作不容易,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高级饭店当洗碗工,那时只招洗碗工,而我迫切的需要钱,才做了一星期我变厌倦了每天反反复复,弯下腰,对着一箩筐一箩筐油腻肮脏的食物盘,以及那些人对我的不屑与鄙夷,我每天做十个小时,一小时20块,却每天累得直不起身,在农村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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