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大富豪,能压得住这一切的还能是谁? 除了大少爷林平,当然是老爷子林史钟了。 当然,有鉴于之前唐芷柔、陈若柳身上发生的事情,她怕把事实告诉了林史钟夫妇俩,到时候他再抽过去,那事情更加糟糕了。 所以…… 电话里面,她只是告诉公公婆婆,林平在这边失踪了,需要处理一下。 哪怕就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也给林史钟夫妇俩吓得够呛! 自己儿子在巴拉,莫名其妙的失踪了? 开什么玩笑! 不仅是夫妻俩决定明天立刻坐飞机,直接飞巴拉过来,甚至于…… 女王大人张令夏,在听到了这事情后,也吓得够呛。 直接热内热亚的事情不管了,甩手跟着一块儿跑! 林平怕是做梦也没想到,为了不让消息泄露,自己这边偷偷摸摸的解决了在巴拉的邪医这帮人,又不想继续被安尔将军薅羊毛。 他做好得计划是什么计划呢? 就是史密斯原本给白姐做的计划! 这边把人搞了,也不能困在安吉城啊,直接从这边开溜前往上面的“老墨”。 如果可以的话,甚至于他打算前往阿美莉卡,从这边撒丫子跑了算逑。 可让林平没想到的是…… 他聪明,安尔将军也不傻! 甭管你林平是真死还是假死,也甭管那一车尸体是死的邪医的人,还是死的你的人。 老子直接找大富豪的继承人,老子横竖是要钱! 就问你!凭咱手中的家伙事儿和兵马,能不能站着把钱要了! 可怜的林平哦,不知道自家那三个大宝贝,哦!不!四个大宝贝,还有一个张令夏,哭得死去活来,终日以泪洗面。 他现在在干嘛呢? 已经进入了老墨的境内了,玩得不比谁嗨皮啊! 一个夜总会里面,看着一群衣着暴露的妹子,在上面载歌载舞。 他们则是在下面恰啤酒,哼着歌,小日子过得比谁都快乐。 倒不是林平有多喜欢这种场合,而是…… 兄弟们好不容易干了一票,让在巴拉的邪医组织,全军覆没。又跟着他一起亡命天涯,好不容易他提心吊胆的从巴拉逃了出来,来到了这边,不庆祝嗨皮一下怎么可以呢? “来来来来!弟兄们,举起手中的杯子,咱们一路从巴拉跑过来不容易啊!” 这时候,李哥在酒桌上直接喊了一嗓子,大家纷纷举起了手中的酒杯。 “在这里啊,我得着重点名表扬一下两个人,一个沈斌!一个卢羽!沈斌留在了巴拉,来不了,咱们敬一下大功臣卢羽!” 这话一说完,现场的众人立马呱唧呱唧的不断鼓掌。 卢羽在众人的掌声之中,还挺不好意思的。 李哥上前去,搂着这家伙的肩膀,一脸笑呵呵的道:“怎么样?卢羽兄弟!之前的时候在公司,你不是想要不一样的刺激人生吗?现在就问你,够不够刺激?” 在众人的注视下,卢羽端着酒,涨红了脸,直接喊了一声,“刺激~” 李哥拍了拍他的胸口,乐呵呵的询问道:“怎么样?卢羽兄弟,现在立下了大功,有什么想法没有?” 谁曾想,卢羽的回答,让他们哭笑不得。 “我现在就想回去上班!” 众人都是一愣,而后哈哈大笑。 李哥笑骂道:“瞧你哪点出息!” 也对,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先前追求刺激,觉得自己的生活快要发霉了,他想要体验不一样的人生。 但真给了他不一样的人生,每天在提心吊胆中度过,生怕自己卧底的身份会被发现,然后就死翘翘了。 经历过这段提心吊胆的生活后,他自然会发现,卧槽!活着真好! 自己以前的生活是真舒坦啊,为什么撒比比的要做这种刺激的事情? 面对卢羽的话,林平大概知道这家伙想什么? 想了想后,他开口道:“回去之后,你就去卢继开那里报到,当个项目经理吧!” 一听到自己从一个职员,直接升职成了经理,卢继开那可是笑开了花。 “谢谢大少爷!谢谢大少爷!” 看着这帮人在开心的开着庆功宴,好家伙,作为“俘虏”的白姐,那得多憋屈!多难受! 特么的,都怪死猪这个傻缺!之前的时候让你走不走,现在想走你走不了了。 自己搭上了狗命不说,最特么气人的就是,把自己也给连累上了。 当然了,白姐很愤怒,白姐很恼火! 但不敢表现出自己很愤怒,很恼火! 现在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毕竟小命可是在林平的手中握着的,要引起他的不爽,随时一声令下,她立刻就得死! 而且作为一个女的,落到了一帮老爷们的手中,这激怒了他们…… 后果会非常非常的严重吧? 吃罪不起林平怎么办? 那自然是把所有得火气,全都发泄在更加好欺负的李静身上了。 她咬牙切齿,恶狠狠的看着李静,没好气的道:“李静啊李静,你可真贱啊!你这么捧林平的臭脚,你又得到了什么呢?他们在这里开开心心得开庆功宴,你呢?” 李静听到这话,有点不舒服。 老实说,她当然知道自己的处境,并不比白姐要好多少。 同样也是林平的俘虏不是吗? 她现在唯一能寄托希望的是,林平能够遵照约定,到时候送自己回去。 但是…… 说一句难听的话,林平倘若不遵守诺言呢?他要是翻脸不认账,她怕是死得比白姐要快点! 毕竟,其一白姐是个漂亮的女人,其二又来自邪医组织这边,人家知道不少的情报是不是? 相反的,她李静也就只有在抓人的时候,反叛的时候还有点利用价值。 但现在,事情已经结束了,显然她得利用价值,就得狠狠的打个折扣了。 当然了,跟白姐的情况一样,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已经走到了这一步还能怎么办? 除了祈祷林平会遵守诺言,她已经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了! 所以,对于白姐的话,她只能装作没听见。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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