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子陷入了犹豫之中,思考了半天之后,她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笑着道:“没有,大哥!真没有!” 张华和胡克对视了一眼,两人没有再说什么了。 等到这妹子弄完之后,要给她打评分啊,一共十分! 这评分,你可不要乱打! 一分就是一百块的小费,你打多少分,你到时候就要付多少钱! 张华十分大方,自己就打了8分,等于是给了八百块小费,出手不可谓不豪爽。 没办法啊!之前牛皮吹得嗷嗷的,不差钱不是? 现在真要给小费了,你不能不给钱吧? 看得胡克那叫一个心疼啊,八百块!就这么给没了? 看着那妹子开心的离开,之前还一脸豪气的胡克,瞬间那是心疼得心都在滴血啊。 他看着张华,没好气的道:“我说华哥啊,你该不会是看上这个妞儿了吧?花八百块你泡一个捏脚的妞儿,关键还泡不到。” 张华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道:“你懂个屁!这妹子在这里干了三年,又是他们的内部人员,知道的事情肯定比咱们要知道得多。给她打好关系,以后想找她就简单得多了!” 胡克觉得有道理! 但不过,还是要再三的提醒道,“华哥,这妹子啊!咱养不起的,这种场所的妹子,人家的收入不是……” “你滚!你这个恋爱脑。” …… 巴拉,安吉! 安吉这座城市,在当地的语言里面,安吉是繁华、热闹的意思。 原本这里可没有一座城市,那是因为大富豪的到来,海域对面的小岛,是林平的私人小岛。 上面驻扎着他的私人安保力量,吃喝拉撒全都要从安吉这边采购,用海船运输到对面的小岛去。 而安吉这里,则是有大富豪的分厂在这里开厂。 因为靠近大海,从海运可以直接进入美洲市场。 可以说,因为有大富豪这个厂子和小岛的存在,直接让这里变得繁华,俨然成了一座大城市。 厂子招工要本地人,这是当初林平跟巴拉签署协议的内容,而对方则是大方的划拨了一块儿地皮,白送给大富豪建厂。 他们可不会做亏本买卖! 别看林平好像占便宜,白得了这么大一块地,占地面积达到了恐怖的37万平方米。 但实际上,你厂子越大,按照协议就需要招收他们本地的更多工人,提供就业岗位。 这么多工人,吃喝拉撒都得花钱,得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吧? 什么水厂、超市、粮油,周边的地皮立刻被炒热了起来。 他们不仅让一个蛮荒的土地,变成了繁华的安吉城。 最重要的是,大富豪的来到,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他们能收一大笔税收了。 可能有人不知道,巴拉在大富豪来之前,那治安可是在全球都是出了名的坏。 这里街溜子泛滥啊!各种团体都有。 可因为安吉是一座新城,再加上巴拉和大富豪关系还处得很好,大富豪帮他们打击犯罪,这座城市的治安反而成了巴拉最好的地方。 当然了,天下可没有白吃的午餐! 林平是个商人,他不是慈善家。 你向他各种寻求帮助,各种索取,自然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伴随着大富豪的介入越来越深,俨然巴拉要成为下一个热内热亚了。 大富豪的影响力,渗透到了巴拉的方方面面。 有个最直接的例子,那就是百济的三颗星公司。 都知道他是寡头,可百济不敢处理它。 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一旦三颗星不在了,整个百济的经济会受到冲击,无数国民会失业。 大富豪也是这样! 一旦在巴拉出现点什么问题,打个喷嚏,巴拉的经济都要跟着抖动。 所以啊,面对小岛上,林平那恐怖的武装力量,他们也只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对外就是,小岛是人家的私人财产,他可以处理岛上的一切事物。biqubao.com 实际上是…… 到了巴拉的“投票环节”,他们的大佬都会来拜访林平,希望你能“献金”一下。 一旦对方及第,那自然政策方面,会偏向大富豪的。 这是双方的“交易”不是? 此时此刻,在安吉的一条集市上,一个“黑叔叔”,准确来说,巴拉的人属于混血,拉丁裔皮肤并不黑。 他们属于白种人,但是却长着黄种人的皮肤。 这哥们所过之处,那些菜农们是非常的热情啊,一个个纷纷的和他打招呼,说自家的菜新鲜!买我的菜吧。 他之所以这么受到欢迎,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是负责给“大富豪岛”采购的人。 林平这一家子啊,有个特殊癖好。 食物一定要是当天最新鲜的,而且现卖现吃。 为什么要找个当地人来采购呢? 那是因为…… 林平的心腹,都是他们自己国家的人,从唐国带来的。 他们不会这里的语言啊! 只能找个当地人来买办了。 所以,眼前这个叫“桑托斯”的男人,就成了负责人了。 他是当地人,但却是个混血,母亲就是一个华裔。 也就是说,他懂两国的语言。 桑托斯原本只是个小人物,他的好运气,是因为老娘烧得一手好菜,再加上他爸会开船。 也就是说,他一家人,都在为林平服务! 所以他也顺理成章,靠着父母的关系,一家人负责林平这一家的饮食。 他负责买菜,老爸负责运菜,老妈负责做菜。 饮食这么重要的东西,为什么会交给一群外人? 一则,就林平对于医药的造诣,想要给他下毒,何其困难? 二则,林平的饮食,自然会有试毒的。 跟古代皇帝一样,做菜的时候会有人盯着,吃东西的时候,要两份,你做的,你先吃! 只能说,林桑的小日子,过得太奢侈了! 今天的桑托斯,照常来买东菜,有个单子,上面写着,林平大少爷今天的菜肴! 要有大虾,牛排、还有巴拉的特色“巴拉烤肉”! 桑托斯买好了大虾和牛肉,最后准备再去买点调味料的时候,突然身后一个人跟了上来,一个硬邦邦的东西顶在了他的腰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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