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平这边饱受折磨,每天都在不断的被李哥和一群高手,各种的殴打之中时…… 张华、胡克这俩小人物,现在也陷入了麻烦之中。 这天,照常的张华从尉迟致知那边回来,回到了望凡坡,累个半死。 他现在只想着赶紧回家去,吃个晚饭! 吃了晚饭之后,好好的休息一下。 可没想到的是,这刚刚过去,就看到胡克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张华看到急匆匆的胡克,顿时一愣,还以为发生什么事情了呢。 没想到…… 胡克张嘴,直接大叫着:“不好啦!大事不好了,华哥,出大事儿了!” 张华闻言心头是一阵紧张,看着他反问了句,“怎么了?是出什么事情了吗?” “小兰她……小兰她今天……” “小兰出事情了嘛?” 张华直接一个哆嗦,没理由啊!就算是他们的身份暴露了,怎么着也不能找到小兰的身上来是不是? “哎呀,是小兰她爹,逼着小兰去相亲啊!” 胡克的一句话说完,张华先是一愣,随即便是一摆手,啐了句,“嗨!我还以为是什么事情呢?原来就这个啊!” 话毕,他完全是一副不在意的表情。 胡克见状是一脸的蒙比和不解! 他怪异的看着张华,而后询问了句,“怎么?你觉得这事情难道不够大嘛?” “大什么大?你真是奇怪,小兰也是到了这个年纪了,不结婚!怎么办?难道还真单身一辈子啊!” 张华随口的说完之后,就看到胡克苦瓜着脸,一副要死要活的表情。 “可是……可是我怎么办啊?” 转过头来,看着胡克,张华伸出了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着道:“小伙子,死了这条心吧!人家小兰压根对你就没有任何的意思,我就不明白了!你当什么沸羊羊啊,天底下的好姑娘多得是,你重新再找一个就是了!” “不!我不要,我就要小兰姐。” 胡克表现得跟个孩子一样,非小兰不娶了。 张华耸了耸肩膀,“得!反正是我该说的,不该说的,我全都已经说了。你要是非要一条道走到黑,这能怨谁呢?” 说完,转过身去,他现在渴望赶紧回家,能吃一顿晚饭去。 可胡克这小伙子也真是绝了!非要拉着他的手不放开,拽着张华朝着那边就跑。 “哎哎,我说……胡克啊,胡克,你这到底是要干什么啊?” “不行!你得和我一块儿去看看。走啦走啦!” 此时此刻,在烂口牙家的那破诊所门口,围了不少望凡坡的父老乡亲,一个个朝着里面观望着。 在这屋子里面,小兰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穿着一身粉红色的衣裤,坐在哪儿,她是羞答答的。 而在这桌子的对面呢,则是一个穿着西装、白衬衣,一脸微笑的男人。 烂口牙叼着一支旱烟,一边吧嗒吧嗒的吐着烟雾,一边询问道:“后生仔,王媒婆相信已经把我们家的情况给说了!我们家就父女两人,我呢!也就这么一个闺女,没什么要求,彩礼什么的,我也不要你的了!只要你对我闺女好就行了!” 那白衬衣则是看了看小兰,不得不说,妹子是长得真心的好看。 他也是越看越觉得满意! 听了烂口牙的话,竟然还不要彩礼,这可是在尚都啊! 想要找个老婆,不要彩礼的,可是太难了。 他“嘿嘿”的笑着道:“放心吧!叔儿啊,王媒婆哪里已经把事情给说了,小兰是在牛肉粉馆当服务员对吧?” 白衬衣这话说完之后,不知道为什么? 整个场外正在看热闹的那些街坊领居们,一个个全都哄堂大笑了起来。 他是莫名其妙,怎么回事儿? 当服务员而已,这是什么情况,有这么好笑嘛? 烂口牙尴尬得一批,他朝着门外挥了挥自己的烟枪,“去去去……一个个的跟你们有什么关系,不准笑!” 这话一说,众街坊领居们那更是乐开了花。 转过头来,烂口牙看着那白衬衣,接着道:“是啊!我女儿就是个服务员,我这小门小户的,你不嫌弃就好!” “不嫌弃,不嫌弃!我也只是个工人。” “工人?” 烂口牙愣了愣,他莫名其妙的询问道:“王媒婆不是说,你工资很高的嘛?你怎么只是个工人啊!” “哦,是这样的,叔儿!我所在的工厂呢,是专门生产汽车的。所以……虽然是工人,但我一个月上万块呢!” 在说到自己月薪有一万的时候,白衬衣的脸上还有点沾沾自喜的状态。 果然,此话一说完后,望凡坡那些街坊领居们,全都惊呆了! “哇,这个人居然一个月有一万块啊!还是汽车制造厂的工人,这份工作可是相当的可以啊!” “是啊!小兰这一直不嫁,守啊守的,没想到竟然还守到了一个金龟婿啊!” 听到街坊领居们都在说这小伙子的工作好,烂口牙听了之后,也是咧着嘴,直接笑了起来。 嘿嘿…… 这一次,还真是捡到宝了! 就是,多多少少的,他感觉有点愧疚啊。 恩?怎么说呢? 毕竟嘛,以前的小兰的职业,实在是有点不体面。 但这最后的时候,她竟然可以嫁一个体面人,这可真是三生有幸啊。 “咳咳……” 咳嗽了一阵之后,烂口牙重新把旱烟放入了嘴中,吧嗒吧嗒的抽了两口之后,他看向了小兰,询问道:“小兰啊!爸觉得这个人挺不错的,你……你怎么看?” 小兰羞红了脸,低下了头,实在是不好意思。 她小声的,弱不可闻的道:“一切……一切都爸你做主好了!” 闻言,四周的那些街坊领居们,全都再次的哄堂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 妹子这副反应,那还用说吗? 肯定是成了呗! 烂口牙这一会儿,也是欣慰的笑了笑,点了点头。 好歹啊!总算是嫁出去了。 毕竟,以前的小兰不光彩是不是,也好在这街坊领居的够给力,没有把这父女俩的那点事情,直接给戳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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