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好了,卢羽!从今天开始,你跟大富豪再也没有关系,你若是失手被擒!!无论如何不能招供,就算是你招供了,大富豪也不会承认你在从事商业间谍的行为!你的新身份,是海归卢羽,你父母都在国外!是高端精英人士,你接受的也是西方那一套教育!这一次归国,只是为了在这边投资创业,明白吗?” 三个月后,卢羽终于出师。 这一会儿啊,他整个人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曾经的社畜,已是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的影子了。 整个人的脑袋留着时尚的大背头,穿着一身名牌西装,打扮非常的时尚、潮流。 而且,大富豪为了让他的身份更加合理,他海归留学回来就是来投资的。 而这个要找的投资对象,当然就是持生集团了! 按照公司的构想,如果卢羽能够成功入股持生集团,那就有意思了。 一方面可以就地勾引李静,探查邪医的更多动向。 另一方面…… 好家伙!谁能想象得到,持生集团原本是来对付大富豪集团的,在我们公司内部的高层股东之中,竟然就是大富豪控股的。 这就非常有意思了! 大富豪控股自己的对头集团? 只能说,会玩! 这不是…… 很快持生集团这边,李静就收到了一个消息,有个海外的海归,看中了持生集团。 愿意投资三千万进入公司,帮助他们发展!! 这消息传到了李静耳中,给这位持生集团的女总裁,糊得一愣一愣的。 什么?她没听错吧? 别看着持生集团搞臭了林平的名声,逼迫人家跑到了海外,更是将唐国这边的工作,直接退位让贤了。 可实际行为是什么? 他们那是赔钱赚吆喝,打官司还输了,赔了一大笔。 虽然说,成功让林平跑路了,但光是公司赔偿的钱财,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甚至于什么呢? 他们因为输了官司,也就是说,林平注册的药物,是不能生产的。 公司现在还处于一个亏空得状态呢! 哪有傻帽愿意自己往火坑里面跳啊? 当然了,这事情李静也做不了主,只能去问问白姐了。 也就是,十二生肖得毒蛇! 白姐在听说了这事情之后,你莫说李静是懵比的,她也是懵比的。 不过,仔细想想,她也无所谓了!有白痴愿意送钱上门来,为什么不要呢? 三千万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最重要的是,小马哥嗝屁了,让他们损失了一大笔! 现在有个傻帽儿来送钱,他们说不定努力一把,还能把这个傻帽打造成新的“小马哥”,再次源源不断的在他身上吸血呢! 想到这里啊,白姐同意让李静去看看,跟这个海归谈谈。 若是可以的话,当然是让他入股,给他个大股东又何妨呢? 最重要的是,持生集团其实现在严格意义上来说,就特么是个快破产的公司! 如果这人愿意投钱进来,坑他一把,那是好事儿! 大不了卷钱跑路,到时候公司直接申请破产嘛! 毒蛇之所以敢这么做,理由也非常的简单……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李静。 嘿嘿…… 申请破产,卷钱跑路,背锅的最后还是李静! 李静怎么会u知道这其中的门道呢。 可那又如何?现在她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自己算是上了这帮人的贼船了,想下船哪有那么容易? 就这么的,李静收拾收拾,去找这个冤大头“海归”去了。 双方一碰面,李静顿时脸红了。 嚯!她这才发现,这个海归小伙子,长得好帅啊! 如同钢牙猜测的那样,刚死了老公,李静好歹也是个女人是不是? 尤其是在这尚都,背井离乡的,身边一个熟人都没有。 唯一的熟人…… 她的前男友林平,还被她给祸祸跑了。 “您一定就是持生集团的李总吧?我叫卢羽。” 卢羽不仅人长得帅气,而且说话文质彬彬的又好听。 他主动伸出了手,李静俏脸一红,也伸出了手和卢羽握了握。 经过这一握手,李静的第一反应是,哇!他好绅士啊,握手只是握女性的指尖部分,也只是稍微一触碰,立刻就松开那种。 “请坐!” 卢羽说话间,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在李静红着脸,坐过去的时候,他还上前去主动给她拉开了椅子。 不得不说啊,这一系列的优雅操作,让李静对这个男人的好印象,又多了不少。 又有几个女性能拒绝得了,这种又绅士、谈吐又得体,关键是还有品位,长得很帅气的男人呢? “李总相信你来之前的时候,一定知道了,我想要投资贵公司集团的事情了!不知道你意下如何?” 果然,在问到了这事情的点子上之后,还在发花痴的李静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她突然神色严肃的看向了卢羽,皱着眉头,开口询问道:“这事情我已经知晓!只是,卢羽先生,我很好奇!从你的谈吐来看,你一定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你这样一个有为青年,为什么会好端端的想着,要来唐国,又怎么会选中我们持生集团的呢?” 卢羽笑了笑,笑得非常的灿烂和好看。 他开口道:“其实事情是这样的,我父母虽然已经移民国外,家中也有不小的资产。但因为从小他们的教育,我对唐国非常的有感情!再加上,持生集团之前爆料了大富豪的事情,我非常欣赏你们的所作所为,所以想要为这个母国也做点事情!” 好家伙啊! 卢羽这一番话,更是让李静刮目相看。 没想到,这位海归的高帅富,居然还是一个爱国人士。 当然了,他的言语之下,透露出的信息就是…… 父母移民海外,有钱!任性! 再加上持生集团之前做的事情,激发了他的爱国心理,他想要帮助这家公司。 但李静却是怪异的看着他,哟喂!小伙子,一看就是刚刚从学校出来,踏入社会,不知道天高地厚,人心险恶啊! 你还真当这持生集团是什么爱国公司?是什么好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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