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唐国也传来了消息…… 中医大赛正式落下帷幕! 不出意外,卢继开和麻生太郎,分别获得了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名次。 没错,卢继开便是这一届中医大赛的冠军。 毕竟师父是林平,还有陈扁鹊、屎衬衣、辛久当这些大佬每日每年的陪练,不断的教导,他要斗不过麻生太郎,那就奇怪了。 比赛结束的当天,林平在自己的小岛上,收看了当地的现场直播。 曾经在中原不可一世,妄图挑战所有名医的麻生太郎,只得到了一个亚军,惨败在了卢继开的手中,这哥们在赛场上哭成了狗啊! 一想到自己要回去继承家业,没有完成家族要求的夺冠任务,妹妹很可能也会走上跟自己一样的路。 那可不是难受吗? 按照规矩,在中医大赛上得到了好名次的中医,最后会得到一份非常有前途的工作。 既前往太医院上任,为唐国的大佬们负责治病。 作为这一届的冠军选手,卢继开自然而然也接到了邀请,还给他发放了荣誉证书。 但是…… 很抱歉!卢继开选择了拒绝。 他选择参加比赛,那是因为师父林平的叮嘱,他是个唐国人!他不想自己师父和师父的师父两代人,辛苦改建的中医局面,到时候在这里葬送。 但是…… 他同样对于李永宁和太医院方面,非常的失望! 若不是因为你们的“卸磨杀驴”,师父又怎么会远走他乡呢? 所以,在夺冠之后,卢继开直接就谢绝了太医院的邀请,转身…… 他加入了大富豪在唐国的分公司,而后以林平继承人的身份,担当唐国“大富豪分公司执行ceo”! 虽然说,除了中医,对于管理的事情,那是一窍不通。 但这玩意儿是可以学的嘛! 下面的有职业公司帮他出谋划策,再拿不定主意,可以打卫星电话问师父林平,他来采纳嘛。 也就是说,林平的时代即将谢幕,卢继开作为第三代,他的时代来临了。 对此,邪医这帮人觉得,林平真是无耻! 那是相当不要脸了啊! 自己躲在了幕后,把小的推到前台来和他们对抗? 什么意思? 这家伙一跑了之,怎么的?你是真不在乎钢牙夫妻俩的死活了? …… 滴滴滴…… “破烂废铁哦,收来卖!” 车水马龙的望凡坡,赖利头、张华、胡克等人,坐在了一个小卖部的门口,叼着烟,喝着可乐。 胡克直接喊了句,“什么?这么说,二代目是卢继开了?” 赖利头翻了个白眼儿,给了他脑袋一下,没好气的道:“你丫的说什么呢?咱们不是街溜子,是二代公司负责人!” “哦!对对对!” “好吧好吧!反正叫二代就对了!” “……” 三人无奈的坐在哪儿,不得不感慨啊。 卢继开这命运也太好了,遇到了林平还能拜师,从一个药方小哥,现在夺冠,更是出任了大富豪唐国分部的总负责人。 说到这里,张华皱着眉头,询问了句,“那这二代有什么交代没有?咱们下一步该做什么?” 赖利头一句话,能给他们郁闷吐血。 “他说以前各自的工作照旧,估摸着……还在熟悉公司这边的业务!” 张华、胡克:“……” 哎!服气! 这升迁速度太快了,他连公司旗下,自己的业务都掌握不住啊。 看着这郁闷的两人,赖利头笑了笑,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不过啊,这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儿,二喜哥现在是这边的安保负责人!你们知道的,他之前也是个新人!林平少爷他们这些老一辈的走了,对于我们这些新一辈的来说,未必不是一次上位的机会啊!好好干,咱们也是有机会的!” 两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 是啊!老竹子们都走了,新笋子就要发芽,成为新的竹子了。 卢继开如此、王二喜如此,他们未必没机会啊。 “可是,邪医那帮人,不是一直在针对咱们嘛!怕是不好搞!” “放心,林平大少爷在这方面是做了安排的!有二代在,他会处理的,剩下的事情,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分内事就行了。” 两人都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 这边,王二喜带着卢继开,开始熟悉公司的人,暗中有哪些势力。 而职业经纪人团队,则是帮他熟悉,在这边的业务。 大富豪在唐国这边的业务,主要是三妹集团的“娱乐产业”,以及大富豪的药厂。 老实说,说他是这边的“二代目”,但其实嘛!这边真没有多少工作给他做,大富豪的根基,现在在热内热亚那边。 其次,那就是唐国这边的市场非常庞大! 大富豪是不可能放弃这个市场的。 以及…… 那该死的邪医! 这帮人不死,林平何以心安啊? 他是被键盘侠们给搞跑的嘛,但键盘侠是被邪医们煽动的。 所以,林平还要斗,与人斗、与天斗,与邪医斗! 不过,他已经上年纪了,不再是年轻的时候了,冲锋陷阵在前,整天打打杀杀。 美其名曰,给新人们机会,其实就是怂! 其实不怂也没法,他已经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时候了,有了家室,男人就会畏首畏尾。 当然了,其实变相来说啊,林平在幕后,卢继开在台前。 这样做,无论怎么斗!最后林平都是立于不败之地的。 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在双方对刚的这一波之中,林平其实已经输了! 名声臭了,也被赶出国外了。 他输就输在,当初的移民!以及把产业全都出售给了罗斯柴维尔家族的大卫。 也就是说,这地方已经不是他的地盘了,他在别人的地盘上,和经营了几千年的邪医斗,你能赢就见鬼了。 那现在的林平就干脆换个思路好了,我去国外!这里不是你的地盘吧?你也没实力吧? 我作为一个“外来户”、“入侵户”我在和你玩! 而且,因为他的大本营不在唐国,他就跟某阿美莉卡一样,只能我去揍你,你不能揍我。 我现在不揍你,单纯是因为我今天心情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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