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韩智慧这手一撒开,杨二毛本来还打算来一记飞腿,踹死林平这王八蛋! 可没想到,没有了牵制,林平一把抱住了这家伙踹过来的飞腿。杨二毛傻眼,就看他保持着“金鸡独立”的姿势,被林平抱着腿一甩,直接乌鸦坐飞机,来了一嘴“狗啃屎”! 林平抓住机会,冲上去对着他就是一通猛踹,踹得这货抱着头,“哎哟哎哟”的一个劲儿惨叫。 在林平又打算给他再来几脚的时候,杨二毛一声暴喝,直接抱着林平的腰身,一个猛推,砰的一下,林平直接撞在了楼道后面的墙壁上,疼得龇牙咧嘴的。 比起林平、杨二毛这边,两人粗暴而单纯的王八拳互殴。 另一边…… 韩智慧和张蕾雅的打架,那就叫一个“香艳”了。 女人打架嘛,无非三件套,扯头发、扇耳光、又抓又撕。 这不,撕着撕着,衣服就给撕烂了。 好在这时候,王二喜、李哥他们看林平不见了,纷纷找了过来。 听到这楼道内的动静这么大,等到他们冲到这里面后,看到眼前这无比“辣眼睛”的一幕,都惊呆了。 这时候…… 看到了林平落下风,竟然被杨二毛给骑在身上暴揍,他们这才依依不舍的把目光从两个女人身上收回来。 王二喜冲上去,从后面一脚就把杨二毛给踹飞了。 在杨二毛挣扎着站起来,吼叫一声,打算回手还击的时候,王二喜脑袋偏开,一个抱摔这家伙直接就倒地不起。 喏!这就叫专业! 林平跟他打了半天,屁伤还没造成,大家相互抡王八拳,打得鼻青脸肿,也不过是相互刮痧。 王二喜过来一招就撂倒,杨二毛便再也爬不起来了。 这时候,李哥赶紧过来,扶着林平焦急的询问道:“大少爷,你没事吧?” 林平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没好气的反问一句,“你说呢?” 李哥尴尬一笑,冲着身后其他小弟,吼了句,“扁!朝溜烟德扁!正好这里是医院,管杀还管埋!” 一帮保镖冲上去,甭管是男是女,一起狂扁。 听着身后的韩智慧、杨二毛的惨叫声,求饶声,林平再看看张蕾雅,那脸蛋红扑扑的全是巴掌印,还有那破烂的衣服,他脱下了自己的外套,直接递了过去。 “你没事吧?” 林平关心的询问道。 张蕾雅接过了外套,摇了摇头,然后穿上了外套。 “我还是带你去医务室看看吧!” 说这话的时候,林平还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 张蕾雅抬起头,看着林平脸上的熊猫眼,她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起来。 其实,最想去医务室的是林平才对吧? 林平看到张蕾雅笑了,他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反问道:“有什么好笑的?” 张蕾雅笑嘻嘻的道:“林平大哥,你真不适合打架哎。你看你这脸上两个熊猫眼,不过……还是挺可爱的!” “……” 林平郁闷了。 可爱是什么鬼? 在妹子面前,林平当然不愿意丢脸了。他一边揉着脸上的伤口,一边吐槽倒:“你别看我这么惨,杨二毛那混蛋比我更惨。我可没吃亏!” 张蕾雅捂着嘴都好笑,她睁大了大眼睛,忽闪忽闪的询问林平道:“林平大哥,你不是会咻咻吗?刚才怎么不咻咻?” 林平:“……” 神特么的咻咻! 咻咻是什么鬼? 仔细想了想,她大概是说飞针封学吧! 拜托,这玩意要距离得好吧! 在杨二毛都快要掐死张蕾雅的时候,林平情急之下冲了出去,直接就是一拳头,然后酒店陷入了纠缠中去嘛。 两人一块儿去医院治疗,还在就是在医院打架,还倒是方便了。 在看到这一男一女脸上的伤势后,那医生都郁闷了,“还好你俩来医院早,遇到了我,不然你俩这伤势晚一点怕是……都特么愈合了!” 神经病!一点皮外伤还来医院,回家煮个热鸡蛋热敷一下,药店买点碘伏擦擦嘛就好了。钱多烧得慌! 搞得林平和张蕾雅也是无奈…… 他俩是皮外伤,杨二毛和韩智慧就未必了。 韩智慧作为一个女的,还好一点,就是整张脸她妈妈估计都会觉得这是一头猪! 杨二毛最惨,两条腿都给他卸了,这一会儿正在接骨呢。 关键是,她还不敢报警,你要去掐人家妹子得嘛,还叫嚣要杀了人张蕾雅。 你信不信真要报警的话,永恒集团那帮颠倒黑白、无事生非的律师团,能给你扣个“蓄意谋杀”的故意杀人罪。 人林平遇到不法侵害,阻止你不成,反而被你给伤害。你的行为激起勒“公愤”,无数路过的“正义”吃瓜群众,对你进行出手制止。 法不责众嘛!大家都是“尚都群众”、“良好市民”,维护秩序,阻止不法。 合理不? 这特么很合理嘛! 关键是这帮人还十分知道轻重,只是让他关节脱臼,既让你尝到断腿的滋味,也不会造成不可逆的伤害,不属于防卫过当吧! 当然,这事儿也给杨二毛涨了个教训! 那就是自己没人。 明明在之前的“男女混合双打”之中,自己是占据优势的,但就因为林平养了这“一群狗”。 打不过就“放狗”,林平特么的不讲江湖道义! 杨二毛发誓,等到出去之后,他也要养一大帮狗腿子,到时候也要卸了林平两条腿!不!老子还要加他两只手! 当然了,要做到这一点,首先你得有钱有势力! 否则嘛,无论他杨二毛养了再多狗,反正没林平多。无论他的狗在狠,反正没有林平狠。 这一点,那帮不知死活的百济人,是尝到勒林平的苦头。 当然,杨二毛缺少的东西,这时候有人跳了出来,表示你要的东西,我们可以给你。不过…… 你得帮我们做一件事情! 杨二毛面对眼前找上门来的男人,说愿意帮他对付林平,甚至还愿意出钱出人扶持自己,只是让他做一件事。 什么事? 抓张蕾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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