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医! 这玩意儿很奇怪,伴随着唐国的历史出现。 准确来说啊,不仅是东方有这帮人,西医也有! 当然,西医不是称呼自己有邪医这种说法的。 西医里面的医生,他们自己把自己分为光明系、黑暗系。 普通人只能接触到光明系,一些黑暗系,其实是在他们“官方层面”的。 这里,做个科普! 西医暗黑系,他们主要是研究什么的? 比方说,克隆!死者复苏!长生这一类型的。 但凡违背人伦道德的,基本上可以归划为暗黑系。 这里面最出名的代表人物,就是罗伯特.康沃尔。 也许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名字好像压根没听说过,但学西医的人一定不会陌生,他在西医领域是一个非常禁忌的名字。 这么说吧,抗血凝剂、加氟药膏,我们天天刷牙的牙膏都是这家伙发明出来的。 罗伯特大小是个天才! 他牛皮到什么程度呢?14岁就大学毕业,父亲是律师,母亲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 他最出名的就是“死者复苏”实验! 出生在一个和睦的小康家庭,自己又是一个天才,为什么会丧心病狂去做这些事情呢? 说来你不相信!单纯因为无聊! 他觉得自己太厉害了,年纪轻轻就完成了学业,功成名就,想要给自己一个挑战! 在看了“科学怪人”之后,脑洞大开,决定挑战一下自我,所以搞了一个让死者复活的目标。 让人意外的是,这种变态的实验,竟然得到了当时阿美莉卡官方的支持! 他所任职的大学,竟然帮他搞来了好多医院,以及出车祸死去的人,供给他做实验。biqubao.com 罗布特的“死者复苏”实验,看起来很高大上,其实就是把死者放在一个跷跷板上来晃动。 因为他认为,人之所以会死,是因为呼吸停止、血液停止流动,所以用跷跷板,既能晃动血液,又能扯起隔膜肌带动人体呼吸。 也是在这实验过程之中,他发现死者的血液无论你怎么输血,血液会凝固!所以,为医学贡献了抗血凝剂。 好吧!他又是如何被发现在做这种实验的呢? 那是因为,他经过许多次实验之后,直接公布自己找到了死者复苏的办法,公开在所有人面前做实验。 当然了,有记者有人围观,不敢用人体来做。 他们找了一条狗! 这条狗活得好好的,为了做实验,也就是说,他们当众把狗给宰了!然后再做复活实验。 实验的结果呢? 这条狗又恢复了呼吸,确实是成功了,狗又活了过来。 当时震惊了整个阿美莉卡! 当然,事后做检查的时候,发现其实这条狗虽然复活过来了,但已经脑瘫了! 本来做了复活实验,应该功成名就的罗伯特,反而是遭到了“动物协会”的控诉! 这也是个奇葩,面对控诉,罗伯特表示你们不喜欢我用狗,那我下一次用猪! 也就是说,他会继续实验下去,无论用什么动物。 这搞得所有人反感他,抗议他,大学方面扛不住压力,只能解雇了罗伯特。 罗伯特只能自己滚回家去! 回家继续实验,但有个弊端,那就是他再也找不到“死者”来做试验了。 要不说,西方人变态呢! 监狱里面有死刑犯知道了罗伯特的实验,亲自写信给他,说用自己来做实验。 罗布特当然是欣喜若狂! 但是,这消息传出去之后,再次引起了老百姓的口诛笔伐和惊慌。 死刑犯被判处死刑,他再把人给救回来,那这法律到底是惩罚了还是没惩罚呢? 这被抢救回来的死刑犯,还要不要继续服刑呢? 就此,事件越闹越大,阿美莉卡只能宣布取消死刑犯这次实验 好了,言归正传,说了这个故事…… 那只是证明,不仅东方有这么一波人,西方也是有这么一波人在搞这些禁忌的玩意儿。 罗伯特这个实验,那是因为被媒体曝光了,所以才会呈现在人们面前。 那些没被曝光的,暗中存在的,又有几个人知道呢? 不管是西医还是中医,一开始的出发点都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 但伴随着这些人对于人体解剖,对于人的身体越来越了解之后,都会产生一个疯狂的想法…… 如果人能长生不老呢? 如果人能起死回生呢? 无论是治病也好,无论是长生、克隆、起死回生,说到底都是人对于死亡的一种恐惧表现! 你治病找医生是怕死!你养身、吃药,也是怕死啊! 又有几人能坦然面对死亡呢? 钢牙在听到了这些人,竟然自报身份之后,忍不住瞳孔一缩。 突然间,他感觉到了畏惧! 哪怕就是枪林弹雨,尸山血海之中一路走过来,也未曾让钢牙如此恐惧过。 他看着对面的“龙头人”,大声的嘶吼着,“翠花呢?你们把她怎么了?” 龙头人听到这话,苍老的声音直接“哈哈”的大笑了起来。 “你放心!受人所托,你俩暂时不会有什么事情,不过……你要是不配合的话,后续我可就不敢保证了!” 说到这里,他看向了一旁的“蛇头人”,后者冷冷一笑,拿着一个像是道士用的铃铛直接一摇晃。 在叮当的声音之中,钢牙瞳孔一缩,然后惨叫一声,捂着肚皮栽倒在了地上。 他一脸痛苦的看向了这帮人,龇牙咧嘴的道:“你们……刚才到底给我吃了……吃了什么?” “放心!不过是一些来自苗疆的小把戏罢了!钢牙,你老婆翠花肚子里面,有一个更狠的!” “妈的……” 钢牙气得牙根直痒痒,刚想和这帮混蛋拼了。 可随着铃铛再次响起来,他又一次栽倒在了地上,痛苦的嚎叫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那十二个人已经后面众多的“雨衣”们,全都哈哈的大笑了起来。 无论这刚要有多么的硬汉,只要落到他们这帮人手里面,有的是办法给你治得服服帖帖的。 “如果你不想你老婆跟你一样的痛苦,最好是老老实实的配合!”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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