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鬼读不懂眼下要命的气氛,太子爷睁开他那双迷离的眼睛朝他皇阿玛看了好一会子,也不知认出人了没,忽得扑哧一笑,且听他呢喃。 “爷定然是吃酒吃多了,竟瞧见了皇阿玛来瞧爷、、、、、、皇阿玛怎还会记得自己膝下还有保成这个儿子,直郡王好、三弟、四弟好,老五老六老七老八爷都是皇阿玛的心头好,只我、、只我什么也不是、、、、、、” 若说瞧见保成酗酒是叫康熙爷愤怒,眼下得人这样没良心的话才真叫康熙爷伤心。 若他不在意这个儿子,怎会将保成自小养在身边,亲自教导? 若他不在意这个儿子,又怎会容忍保成屡教屡错? 此子当真是半点看不到他这个阿玛对他的用心,半点不知感恩为何物,且他年纪轻轻就失了志气,叫他这个做阿玛的如何扶得起来? “万岁爷,可要奴才叫醒太子爷?” 康熙爷闭了闭眼睛,直接转身离开了毓庆宫,已无力对人说出半句苛责了。 “叫醒?朕看,这天下是没人能叫得醒他了。” 康熙爷满怀希望而来,满腔失望而归,太子还不知发生了什么,宫里头、皇子们之间便没有不知道这事儿的了。 后还是太子妃亲自带着人给太子灌了醒酒汤去,太子这才脸色煞白知道厉害,连带着一身酒气的衣裳都顾不得换,拔腿便往乾清宫跑,跪在殿前认罪去。 太子一动,太子詹事府的诸位大人也全然逃脱不得,个个跟着太子爷认错去了。 康熙爷不紧不慢处置着手头的事儿,恍若不知太子在外头跪着似的,还见了几位大人就来年南巡的要点,待说罢了,这才亲自出了门,居高临下的看着太子去。 “朕听闻下头人说你来认错,朕不知你何错之有?” 人就是这样的奇怪,这些年康熙爷对太子要求十分严苛,动辄训斥,太子心生怨怼,私下里没少同李佳氏道皇阿玛的偏心,可这会子康熙爷真对他如沐春风了,太子反而一颗心你跌入谷底,从未觉如此惶恐不安过。 他明明犯了错,皇阿玛却不加以责备,反而问他何错之有。 难不成皇阿玛这是对他彻底失望了吗? 太子惨白着一张脸膝行上前两步:“皇阿玛,儿臣知错了,儿臣不该偷懒,不该白日酗酒,您罚儿臣吧,儿臣这就改以后再不敢了!” 眼下再认错已是为时已晚,太子已不是个孩子,明知故犯可叫人怎么原谅他呢?m.biqubao.com 康熙爷好好打量着太子,都说三十而立,太子三十岁还像是个闹别扭的孩子,不如他十来岁时来得懂事,十六七岁的太子像是一棵迎风而生的细竹,虽根基不够然自有他的坚韧。 可如今呢? 保成先后被酒色掏空了身子,修身养性早被他抛至脑后,贪权恋政、暴戾恣肆、不敬不孝! 打小跟着他一道读书习字的乖孩子去哪儿了,他亲自带着,又为保成择良师益友,如此竟还能叫保成长成一棵歹竹,且不知是天性使然还是被什么邪崇误了心智,康熙爷属实想不明白。 然好在是上天垂怜,除了太子,他与余下八个儿子都是顶顶好的,太子这根歹竹也出了弘皙这颗好笋。 储君乃一国之根基,本不该轻易妄动,然眼下却是不得不动了。 “眼下你自觉得错便是错吧,朕不是你肚里的虫,不知你放纵的时候认为自己是对还是错,大抵你是不在乎对与错的。” “保成,回去照照铜镜,看看自己的脸色,你不必觉得对不起朕,你且看看你能否对得起自己吧。” 说罢,康熙爷便不在理会跪在阶下的太子,径自回了殿中,他没想象中的失望,许是已然失望透顶了,便不再对太子生出期待,没有期待,自然看他作甚都无所谓了。 太子失魂落魄地被人搀走了,回去照着皇阿玛的吩咐照了铜镜,这一瞧,他自个儿都吓了一跳,“哐当”一声巨响便将铜镜打落在地。 这铜镜里死人一般的脸是谁! 太子溺水般喘着,颤抖着手去从额头一直摸到了脸颊,干燥的皮肤,深陷的眼窝和脸颊,他抚自己脸颊的手也那么湿冷,太子仿佛从不认识自己了,也仿佛是第一次认识这样的自己。 他是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的? 太子极力回想着以前的事儿,可长久以来的借酒消愁没能将他的愁和仇消磨掉,反而叫他丧失了理智和清醒,他甚至想不起昨儿见李佳氏说了什么话做了什么事! 他堂堂一国储君竟成了真正的酒囊饭袋了! 皇阿玛为何不罚他? 皇阿玛是不是已经看透了他? 皇阿玛是不是不打算叫他再做太子了? 可他若不做太子谁能做太子,他是尊贵的赫舍里皇后诞下的孩子,生来便是要做皇帝的,谁能越过了他,谁敢越过了他! “太子爷,您稍用些膳垫垫吧,今儿一早吃酒,先前也不过是吃了些醒酒汤,且当心着身子、、、、、” 这会儿巴巴关切的是太子身边的程格格,除了李佳氏外,她还算是得太子爷眼的女眷,又怀了身孕,故平日里得见太子爷的机会多些,昨儿太子爷曾叫人知会过,叫她这会子过来陪着。 程格格虽觉太子多半挨了万岁爷训斥,这会子多半不想见她,可为了肚里的孩子程格格还是来了,忍着太子爷失控可怖的模样上前。 可谁道太子突然发了狂,砸了铜镜摔了桌上的宝瓶,程格格吓得惊叫,还不等护着肚子后退便被太子一脚揣了去。 程格格脑袋直直扎在了尖锐的瓷片上,后脑见了血,身下也见了血,两滩热血渐渐汇成刺目的一片,又慢慢冷了下来。 “哎呦!夏老大人,听说了吗?东宫那位得了疯病!底下的奴才早有说那位不大好了,只是万岁爷瞒着,包庇着,谁道昨儿那位发病,六亲不认,直接杀了身边的格格,那格格可还怀着他的骨肉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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