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是绝色_第1051章 身高不是距离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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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三点钟,唐晨回到了酒店里。事情也算告一段落,接下来要怎么做,并不是他应该考虑的,上头会安排人进行调查。
  只不过,整个广明市进入戒严状态已经是必须,现在到底有多少雇佣兵进入,谁也不知道……
  刚走到楼上,方思雪正好从房间出来。见到唐晨,先是楞了一下,旋即轻声道:“正好,跟我去见一个亲戚。”
  “亲戚?”唐晨颇为惊讶,他还真不知道她在这边有什么亲戚。之前订婚的时候,也没见有人是广明市的。
  只听方思雪解释道:“算是一个姑姑吧,不是亲的,只是以前跟我爸关系很好。后来她嫁到这边,然后就很少回去了。我爸跟她老公的关系不太好,一直都有矛盾。但姑姑小的时候毕竟带过我,我想还是得去看看。”
  唐晨微微耸肩:“那行,正好我现在也没什么事。顺便,去蹭饭吃。”
  听得答应,方思雪抿着微笑:“怎么,事情处理完了?林海芸那边,不会有什么事吧?”
  “不会,她只是后背伤的比较严重,有点脑震荡,晚上估计钟燕就可以过去看她了……”
  两人一边闲聊一边走下楼,倒像是两口子。只可惜,始终没能靠得太近。唐晨很有分寸,不会离她太近,但距离也不会超过一米。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碰到男人就会影响她的精神,但鬼医既然这么说,而且再三嘱咐,肯定有他的道理。
  其实唐晨现在很头疼,到底要怎么样才能让她入睡,这是一个天大的问题。一旦方思雪闭上眼,方思曼肯定会出来。怎么样才能有一段空白期?
  这个问题他以前还真没研究过,跟方思曼在一块的时间不算很多,尽管方思曼有时候也睡觉,但她的灵魂还在,算不上真正的睡着。
  方思雪可是说过,她跟方思曼的转换根本就没有空白,两人其实都不用睡觉。至少,在彼此的时间里,都在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那个,要去买一点东西吗?”开着车,唐晨还是忍不住问道。好歹也是她姑姑,自己作为未婚夫过去,总该带点什么吧。
  “他们最喜欢钱,你有钱吗?”方思雪抿着微笑侧眼,“我这么跟你说吧,我这个杨姑姑是个暴发户,而且是一夜暴富的那种。她以前其实没什么钱,跟我爸认识的时候还是个打工的。后来买彩票,中大奖了。”
  唐晨嘴角一抽,这么幸运?
  要知道,能让方思雪说一夜暴富的,中奖金额肯定不小。
  只听方思雪继续说道:“还有那个姑爹也是,去赌场,赢了几个亿吧。他俩就是暴发户凑一块,脾气很臭。尤其是姑爹,以前是个农民,小学没读完……”
  握草,这一家子要不要这么吊!夫妻俩都是暴发户,这运气未免也太夸张了点。
  “所以,什么都不用带,过去看看,晚饭也在那边吃。”方思雪轻声说道。
  既然她这么说,唐晨也不纠结了。
  也就二十分钟,车子开到别墅群。不过跟长宁的那种别墅群不太一样,这里更像是一些高档独栋小区,算不上很奢华的别墅。外边还有好多商铺,跟一般的楼房差不多。
  门口有保安拦着不让进去,方思雪只能打电话。好一会,一个高挑的女人从里边走出来。长得真的很高,而且有点壮。要不是穿着裙子和长发,唐晨都以为是男扮女装。当然,主要也是脸也有点像是男的。
  四十来岁,应该还不是很老,满面笑容的小跑过来:“哎呀,小雪,都打了好几次电话,你可舍得过来……哎哟,这位帅哥就是你未婚夫吧?”
  倒是很和气,唐晨面带微笑的打招呼。这个女人长得虽然很高很壮,但是给人一种很亲近的感觉,有点像是街道上随处可见的大妈,而不是暴发贵妇。
  车子挺好,唐晨两人从车上下来。杨姑姑打量着唐晨,非常满意的笑道:“啧啧,小雪,你这未婚夫,真不错。之前你们订婚,我正好在国外旅游,没空过去。我听说是当兵出身吧?挺好挺好。”
  一个劲的夸赞,让唐晨都有点不好意思。也没见脾气坏,感觉挺好的。
  房子其实不算特别大,至少跟方家比起来,挺多也就算是金领家庭该有的。当然,能买得起独栋的人,一般人比不了。家里也没有配保姆佣人,冷冷清清的,倒是有些凄凉。
  坐下来,方思雪忍不住问道:“姑姑,姑爹不在家?”
  “管他在不在,你是我侄女,又不是他侄女。”杨姑姑不满的瞪眼。
  恰在此时,楼上传来一个非常不爽的声音:“额呵,几个意思,亲戚都不让认了?杨桂芳我可告诉你,我可没答应跟你离婚。”
  “我管你答不答应,反正这日子没法过了。”杨桂芳立即站起来,大嗓门嚷嚷,让唐晨两人相当尴尬。
  楼梯上走下来一个中年男子,让唐晨更加尴尬的是,那男子长得有点,矮!
  准确的说,是很矮。杨桂芳大概有一米七三左右,这个姑爹,最多就一米五七,差了一个头!再加上杨桂芳穿着高跟鞋,差距真的好明显!
  至于长相倒是一般,算不上很差,毕竟已经是中年。
  姑爹从上面走下来,脸上带着阴沉。夫妻俩大眼瞪小眼的,让唐晨跟方思雪真的有点不知所措。
  “姑爹。”方思雪站起来,非常和气的打招呼,“这是我未婚夫,唐晨。”
  唐晨也赶忙起来打招呼,并没有任何不敬。
  姑爹走到跟前,四个人站着,就他最矮,比方思雪都矮了一个头。这夫妻俩,怎么就能凑在一块,真的太神奇了!
  当然,唐晨并没有歧视的意思,身高不是距离嘛……
  姑爹打量了一眼唐晨,深沉的点头:“小伙子仪表堂堂,确实不错。”
  “总比你好。”杨桂芳充满嫌弃的鄙视,“当年我真是瞎了狗眼,竟然嫁给你这种混球,呸!”
  “你……”姑爹立即怒火中烧瞪眼,夫妻俩瞬间要爆炸的感觉。
  方思雪跟唐晨哭笑不得的对望了一眼,赶紧上前阻拦劝慰。这都什么鬼情况,当着晚辈的面这么嚷嚷,合适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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